走街串巷,陪我再吃一碗牛肉米粉

“嗦”一碗湖南牛肉米粉

我去湖南凤凰旅游时,曾吃过这样一碗牛肉粉。

那碗粉很简单。一个不大的小砵砵,少许清汤,少许宽粉,几片薄切黄牛肉,我不吃葱,而老板娘连香菜都没放,就这么清清淡淡的。

米粉的香气几乎在盛上来的一刻就将我击倒。黄牛肉薄薄的,但不是透光的那种,摊开来一片其实也不小,似乎用酒腌过,有种令人醺然的馥郁。

汤是清中略带微黄的好颜色,像是酿不足时日的酒。我几乎不敢下口,看着氤氲的雾气有些愣,怕惊扰了这一碗偶遇的美好。

一碗热腾腾的米粉端上来,趁热大口大口地嘬下肚,大碗的米粉和汤汁令我舒心而满足。米粉本来是淡然无味的,仅是带着些许米香,唯有线条是它的特色。当米粉与各色的汤酱缠绵时,它的多变瞬间便令你迷醉。

我变成一个不愿意回家的人

我之所以会爱吃粉,大概是受了哥哥的影响,所以哪里新开了米粉店,都要摸去一趟尝尝鲜。

但其实大多数时候,我对米粉本身的要求并不高,因为我觉得汤底才是一碗粉的灵魂。我的口味偏咸辣酸香,哥哥则是博爱的,汤汁可浓可淡。

哥哥酷爱吃粉,早已摸出了门道。他对我说:“汤浓也许是因为兑了太多调味料,汤淡反而可能是熬了几个小时的高汤,味道重不重不是决定这碗粉好不好的关键。”

以前放假总是会拉上哥哥,到处找好吃的。可如今他成为了一个律师,工作实在太忙,周末对他来说是仅剩的休息时间,我又怎么忍心占用呢?

后来,我到珠海上大学,虽然回家一趟也不过两三个小时车程,但是骨头懒起来就不愿往家跑了。一两个月才回家一次,第二天就回学校,连我妈都嫌我这样折腾。

那时候,连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我不愿意回家呢?

我还想和你吃一碗米粉

每次聚餐,都会有人说随便吃吃就可以了。可我总想着,每一顿饭都有它的意义,我只想令它更丰盛、更难忘。

于是,大学朋友对我的统一评价是:“挑嘴。”

彼时的哥哥正背着行囊,在独自旅行的路上,笑话我说:“你呀,太别扭太拧巴了。”

他顿了顿叹了口气,道:“其实一个人真的不好,你又不在,我都不能多叫几样特色小吃。不吃可惜,点了浪费。”

我听了哈哈大笑,深觉果然是志同道合的吃货呀。

我执着于对味道的追寻,失了这份本心,也就成了一具空壳子了。生活总是难以过得如烈火烹油、鲜花着锦般盛大,细心伺候自己的胃和内心,成了我最大的追求。

一开始我也不大明白,为什么不愿意回家。现在才渐渐懂得,那是因为在往后的日子里,也再没有人陪我走街串巷,在某个晌午或者深夜,去寻找一碗足以安慰灵魂的米粉。

网上有个段子我很爱,以此作为结,送给我自己,还有陪伴我追寻美好味道的哥哥。

愿他从此有酒有肉有姑娘

能贫能笑能干架

此生纵情豁达

愿我以后有得有失有坚持

能哭能笑能尽欢

此生豪情逸致

美好的早晨,从一盘菜脯蛋开始

天气渐渐闷热,人也愈来愈烦躁了。

昨晚远方的父亲突然来电,寒暄了几句就直入正题。“你在大学期间争取当个党员吧。”

电话那头是父母殷切的期盼,可惜电话这头的我,却是个不争气的孩子。

不愉快地道声晚安,转头开始跟朋友发牢骚。不开心的时候,总想吃点清淡的不油腻的,好缓缓心情,自然就想起了白粥和菜脯蛋这个清爽的搭配。

脑海里飞过一个念头:明天我一定要煎菜脯蛋。

恰好今天起得早,忙不迭拿出菜脯,细细切成粒。

经过腌制的萝卜变得又黄又脆,下刀便感觉到它的韧度。一块好的菜脯是有灵魂的,尤其是下刀的刹那,汁水流出。流尽汁液,菜脯变得更加爽脆,带来最棒的口感。

然而,我听老人说过:”好的菜脯要手撕才好,刀切会沾了刀味儿”。

所以,每次切菜脯时,我都像一个犯错的小孩,带着愧疚的心情,下刀前恭恭敬敬地捧起一根菜脯,在水龙头下轻轻清洗每条缝隙。仔细切好后又毕恭毕敬地将菜脯粒装在小碗里。

切好了菜脯,再挑两枚新鲜的土鸡蛋,用筷子轻轻打散。放入切好的菜脯粒,缓缓搅拌,让顺滑的蛋液将每一粒菜脯都包裹起来。

想起有次我和妹妹趁母亲不在家,在厨房偷偷煎菜脯蛋吃。我们俩姐妹还就用鸡蛋还是鸭蛋,展开过激烈的讨论。后来发现,鸭蛋带腥味,远不如鸡蛋香得简单质朴。

拿出炒锅,开火热油——菜脯蛋要在高温煎制中散发最大的美味。

油热了,缓缓倒入一勺蛋液。蛋液因为热力的作用,鼓起一个个可爱的泡泡,还在锅缘卷起一个弧度优美的焦边。

菜脯与蛋的香味越来越浓时,就可以翻面了。哇,金灿灿的表面,泛着点点焦黑。一个吃货心中所有的不悦在此刻灰飞烟灭。脑海里只剩下一个念想——吃!

起盘。当它余温尚在,端一碗白粥,就着这菜脯蛋,满满的幸福感,烦恼早已抛之脑后。初初咬下,是柔软喷香的蛋饼,随后舌尖便马上触碰到一颗颗菜脯。

菜脯粒合着蛋饼吃下,软嫩中带着爽脆,质朴而简单的蛋香中又有奇妙的咸香酥脆。再来一口清淡的白粥,不禁觉得,一个美好的早晨就该这样开始。

无论吃了多少次,还是会一如既往地感叹:菜脯和鸡蛋实在是最佳搭档。

有时候会想,人本来像一颗有棱有角的菜脯粒,可最终会被蛋液裹住,无法挣脱。我们常常希望能够做最真实的自己,但总是因为“父母之命、众亲之言”,不得不去做违背自我的事。

不过,很庆幸我是个简单的吃货。一点美食就能让我忘记心中的不悦,在烧菜做饭中解决掉所有的烦心事。

所谓”民以食为天”,一个能让自己吃得开心的人,日子也必然过得知足安乐。

青春就是吃着薯片看科比

今天,是科比退役赛的比赛日,上课的时候,发现男生少了将近一半。科比以60分完美收局时,朋友圈已被刷屏,每个人似乎都不舍科比的离开。

我不懂篮球,也不是科比的球迷。只知道,科比在好多男生的青葱岁月里都扮演着一Superstar的角色。

那时男生们会在手上戴印有数字“24”和科比打球身影的运动手环,会在课间向眼红的同伴伸出脚炫耀着自己新买的“科比战靴”,会在上体育课时或者放学后在篮球场大吼科比的名字,然后自以为很帅地耍酷模仿科比的投篮姿势。

当然,男生们最少不了的,便是那些边吃薯片边看球赛的日子。

即使小小的课桌上叠起了厚厚的试卷,竖起了高高的课本,还是捂不住年少躁动的心。记得高二某天,午休时刻,头顶老化的风扇在“呼呼”地吹,知了声响彻了整栋教学楼。

往常,男生们都是在下课铃响后第一时间冲出教室不见踪影的。但那天,他们却在吃完午饭后,提着一袋薯片冲进课室,迅速打开手机,围坐在一起,撕开薯片的包装袋,“咔滋咔滋”地吃起来。教室里弥漫着番茄味薯片的味道。女生们惊讶地抬头看着这群男生,拍了拍他们的桌子。

“在看什么呢?”

“别吵,文字直播球赛,有科比!”一开口就是薯片焦香的味道。

安静的午后把男生们吃薯片的“咔滋”声衬得异常响亮,不知道什么时候,空气突然肃静得像是凝固了。我疑惑地回过头,看他们一动不动的着迷的眼神,嘴巴微张,薯片还在手里捏着,停留在半空。片刻之后,男生们猛地跳起来大吼,开封的薯片撒了满地,并被他们激动地踏成了碎渣。

他们欢呼,击掌,有几个男生还高兴地跑过来扯女生们的马尾。换来的当然是女生毫不留情的一顿揍打。突然,围坐在手机前的几个男生突然黑脸,被揍的男生回到位置上便对文字直播员一顿骂。但不到一分钟,男生们又疯子似的哇哇大叫,还有人跑到课室走廊大喊:“科比我爱你!”接着传来楼下学生的一句:“神经病啊!”

直播结束后,男生们继续消灭买回来的薯片,“咔咔咔”的声音从他们嘴里发出,偶尔含糊不清地吐出一句:“实在是太精彩了!”然后便收好手机,各自感叹几句,又投入漫漫的题海中。

一切都好像没有发生,只有空气里弥漫着的番茄味薯片的味道提醒着我们刚刚发生的事情。那时我怎么也搞不懂为什么男生们会因为一场文字直播而欢呼雀跃。

时间一晃,高中的日子已经过去,我们也各奔东西散落在不同城市。今天,我在微信上和高中时那个科比的忠实拥护者聊天。

他说:“接受不了科比退役,太习惯有科比的NBA了。”

他问我还记不记得高二那时他们看的那场文字直播。

他说:“那是科比的一次绝杀。当时文字直播员写道:‘科比持球,全场的观众站了起来,时间还剩七秒,科比突破后经典的后仰跳投!球进了……’我当时看到这句话时,整个人都快要疯了!”

“记得我当时大吼大叫,还揪女生的辫子吧?后来我回到位置上的时候,看到直播员竟然还没打完字!他加上了一个‘吗’,如果可以,我真想揍他一顿。但后面科比真的赢了。所谓的科比时刻,应该就是那一幕吧。”

“高中的时候,我们很容易满足,边吃薯片边看直播,即使一些简单的文字也调动着我们的热情。”嗯,也许就是这种热情,让这群朝气的男生们因为一场简单的文字直播而欢呼雀跃。科比离开了NBA的赛场,今早他发微博感谢一直支持他的中国球迷们。然而,他也许不知道,他的球迷们同样也感谢他,感谢他让他们能在枯燥冗长的日子里能边吃薯片边看球赛,感谢他作为一个superstar出现在他们的青葱岁月里。

学校旁的手抓饼,是记忆里有味道的风景

你有没有发现?有时候,你能说出你最爱的食物是什么。却偏偏说不出你和它最初相遇的记忆。

我最喜欢吃手抓饼,但早已忘记那第一次的体验。只知道最常吃手抓饼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大三的学生。

每个学校门外一定会有手抓饼的摊子,每到下午放学时分,小贩就会拉着他的小推车,准时来到校门口。而我因为贪图方便,总爱光顾最靠门口的小摊。

摊主是个年轻的小哥,看不出年纪,声音带着还没发育完全的娃娃音。刚开店的时候,有点手忙脚乱——有时会忘了放番茄酱,有时候又不小心将蛋壳打进了面饼里。可幸随着开店的时间越来越长,小哥在一次次“实战”中练就一身过硬的“煎饼本领”。下午课程结束,一群女孩子熙熙攘攘地围着那辆小车,各点了一份之后,就开始慢悠悠地闲聊着——吐槽今天的课如何无聊加神奇,暗暗惊呼走过去的帅哥好有型,紧张地说明天的考试还没复习。

女孩子们七嘴八舌、吱吱喳喳,他也就静静地听着,兴致来了才会幽默地插上几句,逗得我们开怀大笑。小哥心情好时,还会多送点培根。虽不是什么大礼物,但我们心里总会偷着乐。

到这个小摊吃手抓饼,慢慢就成了习惯。到底真的是因为路远,还只是因为喜欢听他讲的笑话,也已经说不清楚了。

偶尔一个人去的时候,点了餐后就喜欢静静地站在一旁,看小哥做他的手抓饼。

泛白的面饼在他手里灵巧地翻转移动,渐渐变得柔软,发出微妙的滋滋声。当面饼的边缘有了些许金黄微翘后,一手轻轻翻起面饼防止粘锅,一手又熟练的单手敲蛋,用面饼将它稳稳盖住。

全程行云流水,没有丝毫的照顾不周。手抓饼做好送到我手中,小哥自己得意得连说话语气中都带着喜乐。

那个时候面临着很多事情,关于即将到来的大四规划,更关于不久就要到来的毕业归程。一时之间,彷徨迷惘,不知所措。而每天放学后的一份手抓饼,陪我度过了那段迷茫的时光和青葱岁月。

寒冷的一月,晚上七点的操场依旧人来人往,坐在树下的我,因着手心里热烫的手抓饼而不怕呼啸的寒风。

咬上一口酥脆的面饼,那番茄酱混合着鸡蛋芝士的香味,反复咀嚼后仍存留在口齿间,可以让我放下一切思绪,专心于此刻的美味之中。

过后,我已经忘记在这一场嗅觉与味觉双重满足的休憩中,到底思考到了什么。然而,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如今手抓饼的摊子遍地都是,心血来潮偶尔也会吃上一份,却没有了那时的那份心境。各种各样的事情都推着我不停的前进,找不到片刻的曾经,可以让我独自在树下发呆,细细品味一份简单的鸡蛋加番茄酱。

有些事情,真的只能存留在回忆里。

一切有情,因食而起。

我一直相信这句话,未来的路会有更多的美味,而终不愿意,忘记记忆里最初的你。

到最后,我们想吃的不过是一碗白糜

白糜,何物?

也就是我们常吃的粥,潮汕人把粥称作“糜”,但糜又不同于粥。

袁枚在《随园食单》中讲过,粥要“水米交融,柔腻如一”,而潮汕的糜选用粳米或籼米,水一次加足,用猛火煮,煮至米粒刚刚爆开就可以熄火了,用余热把粥糜化。

片刻之后,米粒下沉,粥面浮起一层如胶如脂的糜浆,盛上碗来,米粒颗颗分明。传统的白糜是用砂锅煮的,不过现在家庭一般都是用高压锅或电饭煲,肯下心思去煮一锅糜的已经很少了。

而这些,都是我吃了二十年的糜后才知道的。

我们经常认为喝粥无法饱腹,但潮汕的糜却能做到。潮汕人三餐至少早餐一定是吃糜的;宴席上无论有多少山珍海味,吃到最后,还是得吃一碗白糜,才算舒服;生病胃口不佳时,煮一碗白糜吃,清爽可口。有人说过,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在你需要的时候,为你端上一碗白糜。

确实,有时我在想,吃到最后,我们想吃的也不过是一碗白糜。

假期回家时,我妈张罗了一大堆菜迎接我,最后面对满桌佳肴,我只说了句:“妈,我想食糜。”当热腾腾的糜盛上来时,平淡的糜里我却闻到了香喷喷的米香味,一连吃了两碗。

其实学校也有白粥,可惜配粥的要么水煮蛋,要么煎蛋,不然就是一个白包子。时间久了,嘴里寡淡寡淡的,连喝粥的欲望都没有了。

妈妈一边帮我舀白糜,一边笑笑说:“那是当然,外面哪有那么丰富的杂咸呀。”

“杂咸”是潮汕话,指佐餐小菜,我想是因为种类繁多,所以称之为“杂”吧!一碗白糜,几碟杂咸,足以概括潮汕人的早餐甚至一生。常见的杂咸就有菜脯、咸菜、橄榄菜、豆腐干、贡菜、橄榄糁、乌榄、咸鱼、腐乳、花生米、咸蛋、薄壳米、甜黄豆、黑豆……数不胜数,连着吃两个月都不带重样的,因此有人笑称“一碗白糜,后宫佳丽三千”。

小时候,早上就经常有人载着一盆一盆的杂咸穿街走巷叫卖,哪家刚好早上没小菜配糜了,就会买几样。渐渐地,好像已经很久没听到这样的叫卖声了,自家制做的杂咸渐渐地都出现在了商店的货架上。

最后,我带了罐外婆腌制的、妈妈炒的菜脯丁回校,自己煮糜吃,过起了“食糜配菜脯”的生活,有时室友也跟着一起吃。一碗白糜,简单朴实,味道清淡,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吃到最后,我们想吃的也不过是一碗白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