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曾有过一个人生活的时光

今天打扫卫生时,翻出高木直子的旧绘本《一个人住第五年》,已婚的我,看着这些几乎被遗忘的图文,想起了过去一个人的生活。那时的自己,过得简单却用心,从来都觉得,一个人,也要很快乐。

那些好好吃饭的认真劲儿,更是透过几百个日夜又浮现在眼前…


一个人也要好好做饭

和独居在东京,努力工作的直子一样,当年一个人住的自己,也是“心里一想到吃饭,就希望可以立刻吃到”的那种人。

每当身体疲惫,那只根本等不及外卖的胃啊,让我慢慢成了擅做快速料理的人。最初匆匆,多有勉强果腹之意,但也渐渐摸索出暖心的简单搭配:

周末的早晨,会在挖了洞的吐司里放入鸡蛋、番茄、洋葱、杏鲍菇、芝士。撒上一点点胡椒和盐,放进烤箱,洗完澡出来刚刚好。

急需要元气的早晨,煎蛋饼最是满足。一点点火腿、胡萝卜和香菇,已是丰盛。

睡懒觉特别匆忙的早上,也不可以怠慢。酸奶里放入速食麦片,一点水果,一点果酱,也是一个心情漂亮的开始。

晚餐,米饭在电饭煲里咕噜咕噜的时候,早上出门时解冻的肉和泡发的香菇,已经柔软。小叶海苔和蔬菜,都是可以快速处理的营养好配料,色欲口福都大满足。

这些熟门熟路的小经验,让各种心思都安落了下来。 

如果遇上情绪低落,便特别有动力将锅碗灶台悉数洗刷整理,然后洗净一些漂亮的水果,沮丧的情绪也这过程中,被代谢干净。

多年后,翻动眼前的书页, 庆幸从未让一个人住的日子将就而过。照顾自己是一种能力,不管在任何天气。


来自超市的小小美食主义

在直子的绘本里,对于独居的人,逛超市真是一个人的狂欢。

那年刚毕业的自己,也是从逛超市开始,习得生活的第一课。

在屡次被打折时的疯狂人潮挤得落荒而逃后,和直子一样,自己也开始懂得:好好挑选食材,是值得坚持的“小小美食主义”。毕竟,We are what we eat——食物精良了,身体才精良;身体精良了,才有力气度过某些低压时刻。

最爱逛照明通透的超市。从水果区到蔬菜区,从肉禽区到奶制品去,从饮料区到零食区…食物,以最乖巧渐变的排列方式,呈现在眼前:

虽然一个人住时并不会大采购,但不妨碍自己悉心比对牛乳的品质,研究成分更健康的佐料,熟记有机菜式的模样,为自己的生日挑选一块牛排…

推着购物车,好像推着一大框小确幸。那些躺在车里的食物,预告着未来几天值得期待的瞬间。

超市如游乐场,用心挑选食材的过程,像是亲手搭建生活骨骼的游戏…这场游戏,不管是一个人参与,还是两个人共赢,都值诚心探索。


独自在外用餐的奢侈

直子绘制了她在餐厅一人食的感受:看着别人成双入对、朋友成群,好像一个女孩子独自用餐,总有说不出的尴尬…但渐渐的,直子从中体会到了别样的愉悦,不但身心变得舒适自在,还能享受观察旁人生活的乐趣,仿佛在别人的故事里,可以读到自己的心语。

想起自己曾经6年的异地恋时光(异地恋当然不科学哈哈),似乎对在餐厅一人食并无顾虑。毕竟,肚饿时,哪里看得见别人的眼光呢。的确少了和友人一起的八卦乐趣,不过也挺珍惜这份独处的奢侈:

认真赏味食物的滋味,羡慕但不嫉妒身边的甜蜜爱侣,惊心于貌合神离的冷漠夫妻,唏嘘甩碗而走的破碎关系,见证相依为伴的白发伉俪,遇见水果一样的少年男女… 

食店如驿站,短暂驻留的每个面孔下,都有不得而知的故事。但这些在食物面前展露着真实自我的陌生人,像镜子一样反射着我的心欲:

从他们的欢言里,珍惜自己的拥有;从他们的冷漠中,惊悟自己的过失;从他们的默契里,想到爱意的笃定;从他们的鲜活中,怀念有过的年轻…这些无言的交流,都是隔岸看烟花的戏剧。

用仪式感点亮独酌时光

绘本里,直子爱和朋友一起喝酒聊天,也享受一人独酌的滋味。虽然孤单的情绪在酒精的催化下在所难免,却也带来难得的片刻休憩。

我也爱极了一个人的小酌。不仅是过去,就算婚后,偶尔陷入沮丧情绪,也会趁老公睡后,从冰箱里拿出冰镇梅子酒,放入自制蓝莓冰块,喝上一部电影的时间。

和书里描绘的一样,为了这杯酒所能带来的最后高潮,会先收纳好屋子,洗澡涂脸,换好睡衣,再喷上一点舒缓的香水,让自己被仪式感十足的前戏推至一个层层叠加的高点——最后,慢慢窝在沙发,一边微醺,一边松弛每一根神经。

时间似乎回到了学生时代:没有家事、没有工作、所谓的烦恼现在看来都轻如鸿毛。酒入心肠,暂忘期待,随惯性放空,任由自己坠入时间的单纯里。微酸的清冽,空气的暧昧,夜光的奢侈。

长大后,在人与人的森林里辗转,有过喜悦,也跌过跟斗。

而那些一个人独酌的时光,散发着迷人的魔力,会在低谷时,不断提醒着我:无论与谁,都不必失去能够一个人奔跑的力量;无论过着怎样的生活,都要在24小时中,为自己留下独自生长或休憩的分钟。

如同干杯有时,独酌有时;缘分有时,独行有时;爱有时,不爱亦有时……

给自己的小情书

吃饭的方式,也是爱自己的方式。

不管是否一个人住,都值得用小小的智慧和心思,打磨日历上的每一个平凡数字。并不是为了得到谁的眷顾,只因这样的生活,值得留给最好的自己……

等待一杯爱尔兰咖啡的爱恋

加班时,看着手边的咖啡从冬日的姜汁拿铁,变成了冰块美式,才惊觉又是一年。在这样的夜里不禁唏嘘:比起身边人来人往,却是这再平常不过的一杯咖啡,陪我走过这一路。

饮茶是老祖宗从千年前留下来的风雅日常。而咖啡单念读音,便知是音译的舶来品。

比起茶的幽韵、含蓄和隽永,咖啡从20世纪初在云南的种植,再到民国时期从上海滩的全面登陆,最初撕裂开中国人饮食传统的,只能算是一记混合着苦涩的强势醇香,与西风东渐的好奇,以及气派的讲究罢了。

记忆倒带从前。小时候,速溶咖啡以洋气的身姿渗入生活。那时的自己并不懂真正的咖啡,也混淆着咖啡粉与可可粉的界限。

彼时物资单一,国门初开,时髦的妈妈们会购买刚上柜的巧克力牛奶粉——后来才知,那不过是混合添加剂的奶味饮品罢了。但它却和混合奶精的速溶咖啡一起,点亮了那些单调的晨光。

老实说,自己一直不曾喜欢过速溶咖啡,不明白闻起来喷香的气息下,怎么总是愈发微酸的单薄炭烧味。后来才慢慢明白,自己不过是贪念其中,那近似童年巧克力牛奶的味道罢了。

然而,咖啡凭借醇厚的生命力,逃过了速溶模式对我的误导,将它真正的美好,在日后,悉数舒展开来。

记忆里最朦胧最深刻的一杯咖啡,满盈着爱情与遗憾的味道。

在自己暗恋许久,却终不可得的初中同窗打工的咖啡店里,他用玻璃虹吸咖啡壶,为我煮了一杯爱尔兰咖啡。

依然记得咖啡里威士忌的清醒与低徊,苦涩与惘然。而咖啡上漂浮的奶油,让人在微醺中,心有暗涌流过:不知道身边这个人,是否曾有那么一刻,也喜欢过我?

甘醇中混合着低度酒精特有的迷离沉默,如同那些永远没有机会再启口的少女心事,一切尽在咖啡中。

想告诉他,亲爱的,你知道为什么我要点那杯爱尔兰咖啡吗?

在多年以前的爱尔兰都柏林机场,一位酒保爱上了一位空姐,他想为她调制一杯隐藏着心意密码的鸡尾酒。可是他爱上的姑娘,只爱咖啡。

于是酒保精心调试,终于创作出了第一杯混合着曼特宁咖啡与爱尔兰威士忌的爱尔兰咖啡,上面漂浮着的奶油,遇热融化,像一句徒劳的呢喃,说爱你。

一年以后,空姐终于在机场喝到了这杯咖啡,但他并没有机会告诉她,他爱她…爱尔兰咖啡,因此有了另一个名字:情人的眼泪…

多年后,石头丛林的都市里,我一如“干物女”般继续着两点一线的单身生活。每每忙至压力覆盖,咖啡便是解压良药。依然不太精通,但并不妨碍在熟悉的味道里,找到熟悉的安慰。

这些年,也遇到过有缘一起喝咖啡聊天的人。但往往不曾喝完,便彼此已说再见,当然再也不见。

也许我在等的,不过是一个人,他会为我买一杯暖暖的爱尔兰咖啡,然后陪我一起慢慢将它喝完。彼此无需多言,就这样捧杯并肩而坐,闲看人山人海,已是足够幸运。

文 / 上海夏天

图 / 何发东、部分来自网络

美帝人民想念的家乡食物竟然有……冰块? | 吃学英文

当你身在异乡的时候,你最想念的是什么?

作为一名合格的吃货,想念的自然少不了家乡的美食。无论我们的走到世界哪一个角落,无论我们多享受外面的生活,在饥肠辘辘的深夜,即使是最不羁的胃也会怀念故乡的味道。

我们的乡愁,可能是妈妈亲手包的冒着热气的饺子,可能是门口小摊贩焦香诱人的烤串,可能是寒冷冬日里的一碗热汤……

而作为地道的美国人,漂泊在外的时候,什么美食令他们最是想念?

花生酱

花生酱在欧洲非常难找,欧洲人平均一年也吃不到一汤匙的花生酱;在亚洲,吃花生酱就被看做就是吃垃圾食品一样,因为花生酱含有很多脂肪和钠;而在注重饮食文化的日本,花生酱更是被称作是负担很重的食物。

但这个惨遭嫌弃的花生酱,美国人却是“爱不释口”。

美国是消费花生酱最多的国家,美国每年本土生产的花生有30%都用来做花生酱了。而且,大部分在国内已经被消耗掉了!

你在美国的超市,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含有花生酱产品。说得严重一点,那就是阴魂不散。花生酱馅的三明治,花生酱夹心饼干,花生酱巧克力……

好像永远也逃脱不了花生酱的魔掌。

有趣的是,像中国也有豆花的咸甜之争一样,美国也有花生酱口感之争。美国的传统花生酱分为两种,一种是口感细腻的柔滑型,一种是稍显粗犷的颗粒性。“两党之争”从来没有停歇,不过这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美式烤肉

思念是一种病,思念烤肉更是一种无药可救的病。

相比起欧洲的优雅,美国烤肉总是透露着一股豪气。虽说烤肉的传统可能不是源于美国, 但它在美国的历史也可以追溯到殖民地时代。这种“外来食物”在美国变得越来越受欢迎,最终反而变成美国的特色美食文化了。

怎么看出美国人对烤肉的喜爱呢?

电视上随时都可以看到馋死人不偿命的烤肉美食节目和纪录片;有一家烤肉餐厅开设了一个“烤肉MBA课程”,专门为来自世界各地的厨师提供学习美国烤肉的方法;每年10月,美国堪萨斯城烧烤协会举办每年一度的“美国盛大烧烤冠军赛”,这个比赛是世界上最大的烧烤竞赛之一。

不过,相信美国人更加怀念的是:一个闲适恬静的假日,在自家后院或是野外,架起一个炭火烤肉架,与家人享受烤肉的美好滋味……

可惜,在其他国家是很难找到一家纯正美国味的烤肉的,怪不得烤肉也成为了美国人念念不忘的乡愁了。

咸爆米花

这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零食,但爆米花始终是看电影电视的最佳搭配。

当你看着美国电影里捧着一桶爆米花谈天说地的男女主角,你肯定会想他们手里的爆米花一定像他们的气氛一样甜蜜吧?

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美国大部分的爆米花是咸的。

我们吃爆米花,似乎只有甜味这一个选择,想要找到有点咸的牛油或者原味爆米花,已经是有点不可能了。

虽然这个稍显魔性的味道吓跑了不少想要尝尝鲜的外国吃货,觉得咸爆米花挑战了他们的味蕾底线,美国人却是爱它一如既往。

在美国,只要不是特别说明,送到你手上的一定会是一份带着有盐牛油香气的咸爆米花。

美式煎饼

美式煎饼就像是苹果派一样,是每个美国人记忆里的妈妈的味道。

一个微凉的清晨,你被香甜的气息唤醒,你一边揉着眼睛,一边循着这可人的味道来到厨房。

妈妈正将最后一块煎饼放到盘子里,你看着煎饼上的一小块黄油因为热力缓缓融化,与淋在一边枫糖交融……

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煎饼,例如法式煎饼就是其中之一。但美式煎饼,无论是鸡蛋、面粉还是泡打粉都是加量的。作为典型的美国式早餐,煎饼都是就着枫糖浆和黄油吃哒。

贝果

说起贝果,你可能会想:“啊!就是个胖一点的甜甜圈嘛!”

你这么想,美国人可要生气了。

贝果起源于东欧,到了公元1880年,许多东欧的犹太人为了逃避纳粹的屠杀来到美国,也把他们喜爱的贝果带来了美国。

当时犹太移民最多的纽约和芝加哥,现在就成为能品尝到最美味贝果的两座城市了。

贝果最大的特色就是在烘烤之前,需要先用沸水将成形的面团略煮过。由此产生一种特殊的韧性和风味,跟软乎乎的甜甜圈可不一样哦。

贝果的食用方式相当多样,可蒸热,或再烘烤,亦可微波加热。

横切成二个圆圈,涂抹喜欢的果酱或奶油、调味酱,再搭配其它生鲜蔬果。亦可夹上烟熏火腿片或鸡肉,更有异国风味。

冰块

作为注重养生的中国人,自然更崇尚热饮。但在美国,别说夏天,就算门外堆雪一尺厚,服务生也会为你端上一杯透心凉的冰水。

美国人喝啥都加冰!就像圣诞节没有礼物和圣诞树一样,喝可乐没有冰块简直是反人类!美国的饮水甚至只有两个档:开水、冰水。

去了亚洲旅游的美国人表示,如果服务员端上来一杯热水而不是冰水,简直令人崩溃。

那个时候,连一杯冰水都可以成为乡愁。

货学英文

殖民地 colonial

煎饼 pancake

咸爆米花 salted popcorn

费用 fee

特别 unique

那个陪我吃肉夹馍的少年,你还好吗?

大学一年级的夏天,像今天一样,人像被迫掉进了太上老君的炼丹熔炉一样接受身心的热气一年一度的洗礼。

大汗淋漓的我,在一次偶然的海边篝火晚会认识了他,笑笑地谈上了一席话,便相约踏上了皇都西安的征程。

学生那会,没有太多的存款,怀揣不多的人民币和一颗会晤秦始皇和杨贵妃的的心,摆着吃货饥肠辘辘的架子,咣咣当当坐了33个小时的火车。

下车那会已经入夜,来不及表达对大唐皇朝的膜拜便兴冲冲搭上三轮摩托车飞速直奔回民街。

回民街果真名不虚传,确实是个好地方。

雨滴滴答答一点一点下了起来,逐渐淅淅沥沥地下得更大一些,我踮起脚尖用手帮他挡着头,他笑着帮我挡着脸,便相互取笑对方都不带伞便敢跑这么远的地方。

夜幕下的回民街,雨水也淋不掉人们寻吃的热情。熙熙攘攘的人群,他却背着咖啡色的旅行包在人群中为我开路。

他让我我拽着他的书包慎防丢失,我的心却被路两旁的食物撩去无踪。白色衣服的大叔用力一下一下捶打着手工花生糖,甩,起,转,落,“啪”一下回到砧板上,撒上芝麻,切成好看的形状;

手推小摊上的小土豆在油锅舞台上翻滚跳动滋滋作响;小孩儿拿着晶莹通透的桂花糕追逐打闹;大妈咬一口绿豆饼酥得化沙。我捂住肚子把口里面的液体又咽了一下。

“啪!”

我手按住自己的头,顾不得擦掉脸上的雨点珠子便大喊:“你想死啊打我的头!”

“肉夹馍还要不要?”他捋了一下我湿漉漉的头发。我真小人回他一拳,便拉着他排起了长长的队伍。

见着了真正的陕西肉夹馍,我确信南方孩子吃过的肉夹馍都是假冒伪劣产品。皇都的肉夹馍,大块的羊肉腿煮至熟烂,深褐红的肉被大块大块的割下,骨头扔至一旁。

师傅手起刀落“唰唰”几下把肉剁成丝,猪肉的香气便在这片闷热的空气弥漫开来,开始慰藉着人们躁动的肠胃。师傅将切成丝的羊肉放在大盘里面,勺起大摊的酱加入,双手捧起大盘来回翻动。

肉在空中被有节奏地抛起,又降落,抛起,再降落。酱料与肉丝美好地交融,拌好的肉馅被师傅麻利地铲起塞进白花花的开口的馍中,速度递到顾客的手上。

“谢谢师傅。”他付了钱把肉夹馍递给我。  

阴雨天的回民街,黛蓝的底色,衬托着来来往往热闹的人群,夹杂各处的吆喝声,叫卖声,人们欢笑的面庞。而我们对视着站在朦胧的夜雨下大口将馍和肉一并咬下,软而不失嚼劲的羊肉丝和酱已然融为一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酱汁和肉还有带着麦子香气的白馍完美结合,这一搭,不干不湿,相得益彰。大口大口的肉和馍在口中来回充斥着我的味觉神经和两颗奔波了两天一夜流浪的心。我开始感叹发明这种食物搭配的人们惊人的智慧。

怎么不吃?”我瞥了他一眼,一边嚼着一边说,“你长那么高才刚过百斤,实在是暴殄天物。”

“你呀,你要不吃都给我。”我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他手中的馍抢了过来,撒腿就跑免得被抢回去。

他突然停了下来,嘴角扬起来,似乎在笑我滑稽,愣是冒出了一句:“我其实不喜欢吃肉夹馍。”

“那你还买。”我漫不经心地吃着,大步流星又走回他前面大口嚼着。

 “那你喜欢吃,我看着你,陪你吃。”

街上的喧闹并没有妨碍到我听见这一句,我放慢了吃的进程,便扭过头去,走在他前面。若不是这黑夜和五彩斑斓的灯光,我确信我通红的脸已经暴露无遗。

“我们去吃肉夹馍对吗。”

“对吗?”

“……嗯……对。”我回过神。多年后的今天,一样的热气和去往同一个站点的列车。而我,把头靠在了旁边这个不一样的脸庞,牵着手一起去感受大唐的盛势。

而那个穿格子衣服高高瘦瘦的少年,自那个夏天,我们再也没有联系,也再没有见面,也不知道他在哪。

只清晰记得那濛濛夜雨与湿漉漉的小路,陆离的灯光与来往的人群,摊贩的吆喝声与不同食物的香味,扬起过的嘴角与狂放的青春,跳动的心与短暂的知己。

还有那曾经吃过的肉夹馍。

“嘿,你还好吗?”

我凝视着窗外,看着曾经一切的风景和时光都随我身后飞速离去。

天气这么热,不来一根爽口消暑的红豆冰棍么?

山城的春天总是短暂又疲惫。

这样炎热的天气吃冰的人渐渐多了起来。现在人们的选择太多了,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尝不到的。

水果的,奶油的,朴素点的像盐水的,健康些的有低卡的,小巷子里有中低档亲民的,大商场专柜里有高端精致的。选择多了,却有些不耐烦。

最近常常想起小时候镇子上推着冰箱卖冰的大婶,面容模糊,嗓门很大。推车上架着一把极大的黄油布伞,投下一片阴凉,割裂开被烈日烘烤的地面。

那时候最幸福的事是乖乖的跟爷爷奶奶睡完午觉,就可以得到五毛钱的奖励,脸都没洗就冲出去买冰棍。

五毛钱虽然买不到价格相对昂贵的鲜奶冰淇淋,但是比起一两毛的硬块冰棍已经算是格外优渥了。

当年的最爱是一款叫大红豆的冰棍,红豆很大很多,没有甜到发腻,咬下去满口冰冰凉凉的红豆粒,在唇齿间化成润润的红豆泥,爽口又消暑。

爷爷很赞赏我的选择,红豆冰棍吃着健康,价廉物美,看得见的实惠。他半身不遂前爱写书法,教过我一首唐诗,“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

偶尔也会故意考我,会被唐诗的我很享受长辈们表扬的目光,遂更爱红豆冰棍。

记得我每次买回来跑回家,就看见他穿着白背心摇着大蒲扇坐在门口,大老远就开始念叨:“慢点儿,看路!”

举着冰棍等待着回家享受撕开包装的我笑得满足开心,脚步却不会有丝毫迟缓。

听多了孔融让梨的故事,第一口从来都会毫不迟疑的给爷爷,希望爷爷和我一样欢喜,但又舍不得爷爷吃太多,小孩子的纠结是那么明显。

爷爷老是逗我,看着嘴巴张的蛮大,在我满含委屈的眼神中,总是呲起牙轻咬一小口。然后拍拍我的后脑勺,憨妮子,自己去吃吧!

奶奶向来是不会加入的,笑的很慈祥,但又满脸嫌弃,这东西,腻死个人,哪有吃根拍黄瓜舒服!于是,我一度以为,奶奶是极厌恶吃冰棍的。

九十年代初的童年里,下岗和失业对一个孩子来说是那么遥远和生硬,幼时的我又哪里明白长辈笑声里的无奈、辛酸和怜惜,所懂得的不过是把冰棍含在嘴里等待融化,会吃的久一些。

爷爷过世后不久,家中情况渐渐好转,我被父母接到身边,假期里开始和奶奶一人一个冰棍坐在门口消暑,可短短几个夏季,年迈的奶奶是真的再不能吃冰棍了。

暑假回家,奶奶拉着我念叨,你爷爷一辈子心眼儿多好的人,唉,没享过啥福,命!

我笑着拍拍奶奶瘦削的手,缠着她教我做拿手的辣子鸡,奶奶伸手重重的点着我的额头,笑的满脸褶子:“哎,你这馋猴儿!”

但她的那个“命”字就像一张网,缠在我的胸口,钝钝的,憋闷又压抑,最后化作心头的一声叹息。

多年后,一纸录取通知书,一张机票,从华北小城市南下,开启了属于我这一代的崭新世界。

长大后回家的次数少了起来,坐在冰淇淋店里吃着做工考究的甜品,担心的再也不是价格,而是这小小的一盒冰淇淋有多少卡路里,要在健身房呆多长时间。

 

但是,巧克力和坚果的馨香却怎么也比不上幼时那块大红豆的软糯香甜。

时隔多年,故乡已经没有那款冰棍了,偶尔出现的红豆冰棍也会因为很多奶油和添加剂而遗失了回忆里的纯粹。

午夜梦回,爷爷的面孔已然模糊,红豆味却格外清晰,甜到发酸,濡湿了整个黑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