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烧肉爱情

娱乐圈里喜事连连,深夜谈吃的文章们却总是在逝去的感情里回忆那些过去的味道,不免让人伤感了些。作为组织里的一名资深潜水看客,此次提笔写红烧肉,则不仅仅是源于《舌尖2》让我看得口水直流,更是因为它在一瞬间击溃了我对暂居异地的红烧肉先生的思念防线。

在我们还只是普通朋友时,每个双休日的中午红烧肉先生都会说一句“今天给自己做红烧肉”,这对于自小嫌油腻不吃这道菜的我来说,自然是勾起了极大的好奇,这人是有多爱吃红烧肉?后来才渐渐了解,以“暗黑料理帝”自居的他常常会将最近学会的菜品连续烧个几十次,“我就不信学不会”。嘿,这人还挺执着。

第一次登门,红烧肉先生便烧了这道菜。

那天上午,他牵着我去市场买菜。走到肉铺前,他盯着两块在我看来并没有太大差别的五花肉鉴别了好久:“做红烧肉要选用接近后臀尖的五花肉,一寸来厚,肥瘦均匀,色泽明艳……”,然后指了指其中的一块说,“你看这块就很美嘛。老板,切块!”我就一直傻傻地看着他,牵着的手也再没有放开。老板装好袋子递过来时,还乐呵呵地看着我们笑。

回家之后,我站在厨房的一角看他烧肉。

先是用冷水将肉块洗净放入炒锅中,加上没过肉块的水,就直接撒上姜片、蒜瓣和白糖,再倒上多多的酱油和适当料酒,打开火就冲我傻笑:“两个小时之后就能吃了”。一向以厨娘自称的我自然对他的做法不以为然,“你这哪是红烧,不就是炖么,怎么可能好吃!”后来查了度娘百科的二十二种做法才知道,红烧肉先生用的居然是正宗苏式红烧肉的简化版。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当我惴惴不安看他心满意足地吃下第一块红烧肉之后,我的吃货本质终于暴露无疑,管他能吃不能吃先吃了再说,总不能让事物都进了别人的肚子!可当我左挑右拣地找到一块最小的肉并闭着眼睛放到嘴里开始咀嚼时,才发现自己的语言功能已经全部退化,完全被红烧肉入口即化、咸香适宜的软糯口感所俘获,那使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吃了两大碗米饭。后来,我向红烧肉先生描述这段百分百满足的味觉体验时,他竟然洋洋得意地说:“那里面明明都是我的爱嘛!”

约莫过了半个月的时间,我也亲自下厨尝试着为红烧肉先生做了一次红烧肉,只不过是用了自认为最正宗的做法。

先将肉块洗净焯水并过一遍冷水定型;然后热锅放油,倒入适量冰糖,待其慢慢融化后放入肉块快速翻炒,也就是俗话说的“炒糖色”;放入提前备好的八角姜片和蒜瓣炒出香味,此时,便可将适当生抽、老抽、料酒、白糖等逐一倒入;最后加上没过肉块一寸多高的热水并转成小火就可以该干嘛干嘛去了,中间查看两次确保水不会被烧干即可,如果需要添加,则一定要使用热水。

临近红烧肉先生下班回家时,我将炉灶转为大火收汁,记得当时没忍住口水还偷偷尝了两块。感觉几乎与上次的口味一致便放心地起锅,待我洒上切碎的薄荷叶子摆上餐桌,红烧肉先生正好闻着香气推门进家。看着他大口大口吃着自己的饭菜就会觉得,一句“好吃”便是一上午紧张劳动的全部回报,一向腼腆的我竟也学着他的口气得意洋洋地说:“那里面明明都是我的爱嘛!”

东坡先生谈红烧肉时说:“少着水,慢着火,火候足时它自美!”正宗的红烧肉仅需选用最简单的食材:五花肉、姜蒜、八角、酱油、白糖等,慢慢焖煮即可得到最美味的食物,只需要充足的时间和耐心的烹制,成品便可肥而不腻、瘦而不柴、浓而不咸、甜而不黏,一切都恰到好处。后来,我们又变着法子做了无数次,每一次都和最初的味道一样,热烈、饱满却又充满新鲜感,一如我们的感情。

文  梵华

图 Eric Yen 循CC协议使用

羊肉的滋味

快入冬的时候,街上隐约可以闻到羊肉的膻味儿。秋天干燥,吃多了会上火,冬日里是吃羊肉的好时节。锅里冒着袅袅青烟,家人朋友团坐在一起,闻的是羊膻味儿,吃的是羊肉,喝的是羊肉汤,冬的寒冷就慢慢地被融化在羊肉味儿与家人友人的欢笑声中了。

说起吃羊肉,东西南北,羊肉入菜随处可见:新疆羊肉串,陕西羊肉泡馍,苏菜爆羊肉,鲁菜北葱炖羊…….每个地方都有羊肉做出的特色。

去年八月时,去山西走了一遭。低矮小楼,黄土小路,拐了一个弯,隐约就有羊膻味儿。定住脚步,寻到巷子里一处不起眼的小店外挂着字样为“羊肉汤,九月一日隆重上市”的红色条幅。店面破旧而简陋,墙壁被烟熏得发了黑,师傅穿着白袍子在熬羊骨。那天刚好是八月的最后一天,我正要启程回家。羊骨装了整整一个半米粗的圆铁桶,师傅拿着拖把般的铲子上下搅动着一锅的羊骨。唾液渐渐积攒了一嘴,抻脖子咽下去,红着脸想向师傅提前讨要一碗。

师傅举起长铲子,指了指前面的条幅,“明天!”“今天不行么?”师傅没有再说话,拖把般的铲子挥了挥,又继续去和那锅羊骨头奋战了。

我悻悻地离开了羊肉店,悻悻地离开了山西。熬了那么久的羊汤,早一天都不卖,想必是下足了功夫,相当美味的吧!只可惜与我无缘,那也没什么留恋的了。

说到羊肉汤,第一次吃到的清汤羊肉还是在孩童时期。父亲做的羊头,只放了葱姜花椒大料盐,尝得到羊肉最原始的滋味。那时还处于对世界未知事物的探索中,不像现在这般,见到菜市场中被宰杀后鲜血淋淋、还瞪着眼睛的羊头吓得连连尖叫,避退三尺,怎么也无法把它与餐桌上的那一锅美味联系到一起。

我清楚的记得,那天高压锅里冒出的香味儿是隔了两层门都被我闻到了的。我穿着单衣下了地,见到门斗昏黄的灯光下父亲正在给高压锅放着气。我冲出去吓他,笑他也和我一样偷吃东西。一推开门,羊肉味儿的氤氲便将我瞬间包围。我擦着嘴盯着父亲。他从锅里撕出一块肉,白花花的,没有任何调料添加的颜色,被烫得“嘶嘶”的吸气。他吹了半天递给我,告诉我吃完赶快去睡觉。我把肉塞到嘴里,肉又嫩又滑,带着羊肉特有的香甜和盐的咸。我吞了吞口水,馋,吃完了一块还是想要。父亲又喂了我一块。悄声警告我说,小孩子吃多了会流鼻血的,若是被母亲知道,我俩都得挨骂。我不肯走,肉的味道还在我嘴里回荡。我蹲在地上,看着锅里一袅又一袅升起的烟雾发呆。最后父亲拗不过我,递给我一小块羊头。我抱着羊头啃,父亲蹲在我身边也抱着啃着。

后来有一天,广播里有期节目是讲述吃羊肉的,父亲打电话进去讲述买羊头的故事。说那时羊头一个四块钱,他兜子里没钱还馋,问小贩两块卖不卖,小贩不肯。父亲便走到市场的大门口,见到一个熟人就叫他去摊子上问两块卖不卖。一来二去,小贩儿自己都觉得今天的羊头只值两块钱了,就卖给了父亲。两个主持人听得哈哈大笑,我也笑。想不到父亲这般豪爽的东北汉子也有精打细算的一面。不知觉得,想起了那日,随口在饭桌上讲了出来。母亲依旧对父亲的行为嗤之以鼻,埋怨他怎么可以乱给我吃东西。母亲不知道,我是多么的留恋那昏黄的灯光下,锅里飘出来的温暖着我的热气,蹲在锅旁啃着羊头的我和父亲,还有被羊肉味儿笼罩着的温情和父亲眼里的温柔。

文   麦芽

图 我是鱼夫 循CC协议使用

味不知所起 一往而深

一直觉得吃食是一种联系,背后眷恋着的感情,还有牵挂着的要一起去吃的人,才是我幸福感的源泉,也是我想要记录下来的动力。看完我的碎碎念之后,观者哪怕只是一句想要尝试的话,都是感知到了这种幸福的表现吧。

朋友偏偏较真,说还是要看是什么食物。“比如我喜欢吃个西红柿炒蛋,只要做得好我都爱吃,倒不会去想要和谁一起吃,幸福感来自于美食本身。”

我反驳说,如果是妈妈掌勺的童年记忆,或者是笨手笨脚的女朋友做得一盘色香味全无,也让人萌生爱意,无法自拔。

朋友只说,你不可能每吃一样东西就想一下,便兀自吐槽起他吃的第一碗,也是无比糟糕的那一碗热干面了。

我却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心心念念的美食,本身的幸福感大抵是短暂的感官体验。视觉、嗅觉、味觉、偶尔还有触觉和听觉,享受过了也就过了,剩下回味的多是记忆加工过的美好,同加了滤镜的自拍似的。就像是吃了一只美味的鸡蛋,也不会去寻找下蛋的母鸡一样。而食物作为一种链接,联系着你和你在意的人,才真正达成一种“味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的境地。

前阵子看了篇文章,写男孩子心甘情愿吃下擅长黑暗料理的爱人的每一件“作品”,还笑说“她一个月也就做那么一两次饭,我权当作来大姨妈就好”。等到爱人因病去世,他就天天在厨房琢磨,怎么把菜烧成她生前那样的焦苦,食味思人。

虽然情节是煽(jiao)情了一点,但我总觉得吃再多美味的、精细的菜肴,还是忘不掉当初那个笨拙的味道,还有那个笨拙地爱着你的人。

新一季的《舌尖上的中国》开播以来,漫天都是各种褒贬不一的评价。爸妈也说不喜欢这一季把食物都沦为配角,颠倒着讲太多人的故事。不过,我反倒喜欢这种琐碎的人情味,除去某些刻意而为的镜头,简直爱极了这种细腻绵密的叙事。

东北的炖鱼贴饼子,浙江的竹笋腌笃鲜,山东的薄脆大煎饼,潮汕的生鲜蚝烙,陕西的麦面配浇头,上海的浓油赤酱本帮菜,苏州的花样儿船点,还有那一大坛好像装满了家乡味儿的腌豇豆……应时节的食材,遇上变着法儿的烹调,不知吸引了多少电视荧屏前的艳羡和涎水。不过我想,关键还是人情的味道,那种循着春夏秋冬昼夜变化,还是依然如故的依恋和怀旧吧。

以前总会揶揄那句“唯有美食与爱不可辜负”,觉得过于矫情,还不如乔帮主的“做个吃货,做个傻逼”来得真性情。不过现在,我也开始想着,要在做个吃货之余,去找到与我并肩的那个人和那份眷恋。就像万青反复唱着的那句歌词——

“是谁来自山川湖海,却囿于昼夜厨房与爱。”

文  小排

图 Chengphoto 循CC协议使用

茶饮

在北国生活的时光里,极少喝水的。偶尔得了饮料,便觉人生幸福。茶水基本没接触过,偶见家父泡一大瓷缸花茶,也只是当时从农用化肥到家居拖鞋一直到绣花针都卖的供销社得来的一包茉莉花茶,平淡不说,说不上年份的茶包,自然品不出其味来。

小时候的我当然也不爱喝茶。一缸子看起来类于红糖水的茶,喝起来没有甜甜的味道,小孩子不爱喝。家里人也没有喝茶的习惯,便把这等人间雅事错过了多少时光。

与茶相遇,不是在生活里。恰是见人家妙玉评价宝玉喝茶,一杯是品,两杯三杯是为蠢物的牛饮了。当然人家不仅讲究这些,还讲究烹茶的水从何来,茶器的妙处等。当时读了,只看到妙玉的心高气傲处,又觉着对刘姥姥的大不敬。黛玉品茶呢,凤姐送去一包进贡的茶来,他尝着觉其味淡,当时脂砚斋立即评说,味厚,君可受得。当时我也有想法,论着喝茶岂不就是为了厚味,热辣而来。

任何事,不亲自接触,光听看别人的感受,便会失其本真。陆羽的《茶经》自然不是坐在家中想出来的。

生活中,于一事一物一人一沙一石,若没有多年的历练接触,皆没有发言的必要,因其难成一家之言不说,还有误导别人的嫌疑。我是说若果对一事一物爱不到心里去,没有亲自实践,便下结论说茶要热饮,就会生出错误的效应。

茶要热饮是我所同意的。因我是鲁迅笔下的短帮派,在北京的前门儿喝大碗茶的那种人。这种自然是为着牛饮而来的。若也像妙玉她老人家,茶器,煮茶水讲究一气,则不是他们有时间或资本来享受的。

自然,若是有了闲和钱,能在午睡醒来后,得西门庆家一盘冰澎果子,再来金华酒,则何幸也。他们家喝茶也同样讲究,动不动六安瓜片泡了来喝。

周作人说,“我们看秋河,看花,听雨,闻香,喝不求解渴的茶,吃不求饱的点心,都是生活上必要的。”一句喝不求解渴的茶,便写尽了品茶的意境。若为解渴,则要热辣,大缸,趁热下肚。若是追求雅致,则要像宝玉结社那样,像样地成立一个品茶社,请了懂茶的众姊妹,窗外飘点儿落叶,吹点儿细小的微风,帘子里便是汝窑的茶器配了妙玉五年前收集的雪水,冲一点点老君眉,众姐妹仅一滴茶润喉,便得出茶的好坏来了。听闻妙玉讲得去冬的雪水没有五年前的清淳。只是不知湘云于此间可受得,她或者还需一大筐螃蟹配了才好。

茶于人,于事,确也有不同的匹配。自从从了大侠,相伴此生后。茶便伴了我的生活。而茶与侠儿便也有了不同的意义。想我家侠儿偶尔坐于桌前,一杯新鲜玫瑰花茶泡着,手捧一本喜爱之书低头读着,旁人(奶奶)看了,便会叹曰,仙女啊,仙女啊。

图&文  杨燕妃

多情春光麻辣烫

大约是在一年前,楼下的台湾小吃店一夜间换了招牌,白色小清新的装潢改成了里外里亮眼的橙色。从门口经过,不时有咸香的卤料味错面袭来。几个年轻姑娘有说有笑的在玻璃门里忙活,每个人都穿着一件红围裙,嘴里的四川话让人不禁想起那里特有的红油泡菜,酸辣爽口清清脆。

没过多久小店便开张了,原来是家麻辣烫。

麻辣烫谁没吃过,如今几乎随处可见。第一次吃这东西是在大学时,学校门口一处不打眼的平房,窗口延伸出的半拉摊位,银色铁皮车子上支着口平底锅,红潺潺一灶终日不息,那热滚滚的老汤味能走街串巷飘到胡同口,简直隔着半里地就把馋虫勾了出来。光顾那里的大多是年轻人,下午放了学便是中学生的天下,齐刷刷的校服将小铺挡了个严实。等到傍晚天擦黑,校服少年逐渐散场,上班族们又接茬儿上阵,而我们这些常年驻扎的大学生则算好了时机不时造访,插科打诨地来瓶汽水,支个板凳便在门口席地而坐,吃客走马灯似地更换,却总不见那灶台边有半刻的冷清,热热闹闹一直持续到午夜钟响。

究竟这麻辣烫有多好吃?其实也说不上。多数人图的是它十几块一大碗,便宜实惠。麻酱,蒜蓉,红油辣子各来一勺,混在一起把各种食材淋个透,解馋够味之余要是觉得吃不抱,还能顺带加个面,原汁下肚,简直是热情火锅的迷你版,分分钟站就酣畅淋漓。满足感倍增的同时,那份随意不可复制,就好似行走江湖的戏码,出了这条街便不再是这个味。我就曾见过有人嫌弃这“街边火锅”的飞沙走石,于是大动干戈的在家如法炮制,单是那必不可少的高汤就熬了大半天光景,又是洗又是切,又是煮又是调,锅碗瓢盆全部占尽之时,各种时蔬终于出锅,盛在家常的白瓷碗里端上桌。一番劳师动众终于可以聊以自慰,却不想在十分钟内就把辛勤成果一扫而光,吃到嘴里踏实了,但远不是心里的那个味儿。归根结底少的是什么,恐怕是再用心的食谱也无法解释的。

其实吃饭这种事,也讲究天时地利,当然最关键的,还是人。

五味里,喜辣的人着实浩荡。悉数辣的阵营,更是辛,香,甜,酸花样层出,可追溯到源头,“辣“却是再简单不过的形容词,阐释了某种复杂的刺激。而按照科学的解释,“辣”不过是一种疼痛,因为每个人对它的承受有所不同,于是便有了喜好的分水岭。记忆里四川的同学最喜欢聊吃,也爱吃,吃的鲜香过瘾,简直无辣不欢。只可惜巴蜀的好山好水好辣子,到北方便跑了味道,除了火锅就是这些麻辣串串最能轻易地解馋解忧。我的一位好友从上学开始就不断地为我尽数他们四川的各色美食,每次被她说的饥肠辘辘,到最后都只能靠这街边的麻辣烫望梅止渴。我还记得她喜欢在碗里加多多的麻酱,然后用香醋化开。中途吃到一半,总要再去添一回,可谓是实打实的重口味。都说学生的胃口好,现在想来,上学时的我们也着实惊人,以至于这看似不起眼的麻辣烫,每次结账握着一把竹签去交钱,连自己都瞠目结舌怎会有如此的海量,于是一边为骤升的体重着急,一边又打着饱嗝商量着从明天做起。反反复复周而复始,却乐得痛快,也许这就是年轻的无忧。

若干年过去,记忆里的那位好友早已回乡嫁人,本以为她终于能一解乡愁。但时隔多年,当她再次来到北京,最想念的竟还是当年的那家麻辣烫。问她为何,她说只有北京的麻酱才有这味道,那是她在四川找不到的浓。原来世间美味,吃到嘴里够不够味,只有自己最清楚。就像是明明酒足饭饱,却还会觉得仍是欠了一口盘旋于心,而这一口,则是再多的朴素爽口所无法代替的。说到底,人的嘴巴是最多情的,吃了这个,心里却贪恋那个,像极了色欲,实乃食色性也,温饱升华难以克制。

我总是很晚去光顾楼下那家麻辣烫小店,窗明几净的店铺里,所有的食材都是自助,选好之后拿号,便可以坐下等待。一切流水线作业,少了同一个锅边的你争我抢,剩下的全是一个人打发时间。

给这家店送汽水的是个年轻小伙子,他的每次到来都能让这些姑娘说笑一番,其中的一个挎着红腰包的姑娘,每当他来,她总是怯怯地闪到后厨去,等他搬完货,就端出满满的一碗麻辣烫来犒劳,笑得格外羞涩。两个人一站一坐,眼神流转之间荡漾的是世间最常见的多情,也如同她为他煮的那份麻辣烫,红绿相间里透着的是引人艳羡的春光一片。

又一个春天来了,它总是无处不在。

图&文  M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