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烧肉爱情

娱乐圈里喜事连连,深夜谈吃的文章们却总是在逝去的感情里回忆那些过去的味道,不免让人伤感了些。作为组织里的一名资深潜水看客,此次提笔写红烧肉,则不仅仅是源于《舌尖2》让我看得口水直流,更是因为它在一瞬间击溃了我对暂居异地的红烧肉先生的思念防线。

在我们还只是普通朋友时,每个双休日的中午红烧肉先生都会说一句“今天给自己做红烧肉”,这对于自小嫌油腻不吃这道菜的我来说,自然是勾起了极大的好奇,这人是有多爱吃红烧肉?后来才渐渐了解,以“暗黑料理帝”自居的他常常会将最近学会的菜品连续烧个几十次,“我就不信学不会”。嘿,这人还挺执着。

第一次登门,红烧肉先生便烧了这道菜。

那天上午,他牵着我去市场买菜。走到肉铺前,他盯着两块在我看来并没有太大差别的五花肉鉴别了好久:“做红烧肉要选用接近后臀尖的五花肉,一寸来厚,肥瘦均匀,色泽明艳……”,然后指了指其中的一块说,“你看这块就很美嘛。老板,切块!”我就一直傻傻地看着他,牵着的手也再没有放开。老板装好袋子递过来时,还乐呵呵地看着我们笑。

回家之后,我站在厨房的一角看他烧肉。

先是用冷水将肉块洗净放入炒锅中,加上没过肉块的水,就直接撒上姜片、蒜瓣和白糖,再倒上多多的酱油和适当料酒,打开火就冲我傻笑:“两个小时之后就能吃了”。一向以厨娘自称的我自然对他的做法不以为然,“你这哪是红烧,不就是炖么,怎么可能好吃!”后来查了度娘百科的二十二种做法才知道,红烧肉先生用的居然是正宗苏式红烧肉的简化版。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当我惴惴不安看他心满意足地吃下第一块红烧肉之后,我的吃货本质终于暴露无疑,管他能吃不能吃先吃了再说,总不能让事物都进了别人的肚子!可当我左挑右拣地找到一块最小的肉并闭着眼睛放到嘴里开始咀嚼时,才发现自己的语言功能已经全部退化,完全被红烧肉入口即化、咸香适宜的软糯口感所俘获,那使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吃了两大碗米饭。后来,我向红烧肉先生描述这段百分百满足的味觉体验时,他竟然洋洋得意地说:“那里面明明都是我的爱嘛!”

约莫过了半个月的时间,我也亲自下厨尝试着为红烧肉先生做了一次红烧肉,只不过是用了自认为最正宗的做法。

先将肉块洗净焯水并过一遍冷水定型;然后热锅放油,倒入适量冰糖,待其慢慢融化后放入肉块快速翻炒,也就是俗话说的“炒糖色”;放入提前备好的八角姜片和蒜瓣炒出香味,此时,便可将适当生抽、老抽、料酒、白糖等逐一倒入;最后加上没过肉块一寸多高的热水并转成小火就可以该干嘛干嘛去了,中间查看两次确保水不会被烧干即可,如果需要添加,则一定要使用热水。

临近红烧肉先生下班回家时,我将炉灶转为大火收汁,记得当时没忍住口水还偷偷尝了两块。感觉几乎与上次的口味一致便放心地起锅,待我洒上切碎的薄荷叶子摆上餐桌,红烧肉先生正好闻着香气推门进家。看着他大口大口吃着自己的饭菜就会觉得,一句“好吃”便是一上午紧张劳动的全部回报,一向腼腆的我竟也学着他的口气得意洋洋地说:“那里面明明都是我的爱嘛!”

东坡先生谈红烧肉时说:“少着水,慢着火,火候足时它自美!”正宗的红烧肉仅需选用最简单的食材:五花肉、姜蒜、八角、酱油、白糖等,慢慢焖煮即可得到最美味的食物,只需要充足的时间和耐心的烹制,成品便可肥而不腻、瘦而不柴、浓而不咸、甜而不黏,一切都恰到好处。后来,我们又变着法子做了无数次,每一次都和最初的味道一样,热烈、饱满却又充满新鲜感,一如我们的感情。

文  梵华

图 Eric Yen 循CC协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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