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菜拉面的浪漫

煮面其实是一件挺有意思的事情,和自己较真,非要等绵长与温存纠缠出那一种恰到其分,哧溜下去一碗,那种喜悦是沉淀在胃里的安稳及和平。

你啊你,总把香菜挑开,烫一块钱青菜,面条吃不了多少,又把我碗里几棵可怜巴巴的青菜挑走了,我也爱吃,还是让给你吧,看见你得意洋洋的笑容,就装作不情愿,让你更开心一分。

你啊你,就算不在我对面,我吞下面条的时候,急急忙忙马马虎虎龇牙咧嘴,还是想你,会猝不及防地伸过筷子来,和我斗嘴抢你喜欢吃的东西。

其实食物的记忆,是关于味蕾,舌尖,胃袋,一颗心和一颗心,最能让人眼睛一瞬间模糊了的记忆。

你说你爱吃面,在家里会加笋干会加番茄和鸡蛋,比食堂和街口的简单的青菜拉面奢华多了,我笃定你可能到最后会忘记放面,你就特别小心地问我,要不要吃以后煮给你咯,我会点头,要啦要啦。

你经常拉着我跑几条街去找好吃的,我默默跟在你身后,然后把我们的城市转了一个遍,多亏你,我终于明白了街道的指向,一个人也不会跑丢。其实对我来说,没有那么挑剔,我只是愿意跟着你,你走到哪里,我们就丈量这城市几寸。

而我总是粗心大意。你不爱吃的,只要是我买的,还是会乖乖吃完喝完,皱着眉头揉胃,或者齁到发晕,我都看不到。下一次自己去吃的时候,才明白你这个家伙又一次骗了我。骂完几次,你又小心翼翼地撇撇嘴,说下次不敢了。你总是一遍一遍催我不要忙得忘了吃饭时间,又默默给我带饭放在桌上。

我啰嗦那么多关于我们的回忆,都是关于吃,大概它是我们首肯的,能给人带来最幸福感的东西,你瞧,我想起你,还是开心。

记得太深,爸爸总爱吃面条,妈妈却不爱吃,但从小到大饭桌上,最多的还是面条,妈妈做的面条也是最好的,吃着吃着,觉得这个家怎么也不会散。我想大概是妈妈懂得,如何把它做出一种牵肠挂肚的羁绊感,它让你眼睛一热,而自己懂得的,让人留在身边的感情,大概还是浅薄,所以留不住人。

我理解的情谊,是大雨连绵的清夜,在这里煮着青梅酒,暖着小菜等你,大家吃罢酒,说说笑笑,又披上斗篷冲进雨中去。

却无法理解,恐怕没有一人舍得,只是为了许多,终于要到不可牵挂的一步,所以忘了叫你一声说,留下来,在我身边,好不好?

直到一个人吃面的时候,究竟太烫,面汤太浓,面条太硬,虽然当时吃起来,好像是全世界最暖的味道,想想什么事情都没有想象完美,想想自己不知足,又想想你妥协了几次,累不累,问不出口,吃完了,青菜还留着,放了筷子。

我和谁都一样笑,最后弄丢了那个让我真心笑逐颜开的人。我终于理解有一句歌词说“天下之大,不要给我,只怕一切安妥才共你不和。”我宁愿还是和你面对面吃着一碗青菜面,不要被这个世界分开的日子,你找到我,我找到你,没有猜忌与怀疑,也没有黯淡和争吵,和你一起笑笑闹闹的日子,过着过着,怎么就那么短了。

而我们亲爱的青菜拉面,我深切地怀念它的味道,却在它上桌的时候只是笑笑。

最简单的面,就算不说话也能互相理解的最简单的人,如果早点找到你,如果晚点遇到你,都不好,现在,它正是绵长和温存正好的时候,我喜欢有你的柴米油盐的日子,我也懂得我们必须成为陌生人过路人,我也懂得,日子新新旧旧,你可能再也不回来。

我要走得更稳,在你身后,你要是想回头,我会给你一个大大的微笑,就算,恩,没有那一天,也还是觉得,挺好的,你还在努力地往前走,我也舍不得丢开手,你这个家伙,也就不知不觉带我走到很远的地方了,我们都没有走丢。

到处看看风景也挺好的,只是对我而言。

天下之大,千个亿个,只需给我一个,不想拣过。

文  你的青菜拉面小姐

图  Dharbigt Mærsk  循CC协议使用 

宝贝不哭,站起来撸~串‍

宵夜是照顾肚子最寂寞的仪式。

它或许代表了你夜晚的忙碌,因此错过了正当的晚饭时段;它或许代表了你在这城市里的被疏离,晚上无人陪伴共处;它或许代表了你的无所适从,因无法入眠只得寻找一处喧嚣热闹。

然后这些人,在烧烤摊前聚集起来,在简单的菜单面前,挖掘着什么去填补饥肠辘辘。沉沉的夜幕,仿佛有着读不懂的一种表情,可能是快乐也可能是忧郁。

红彤彤的炭火前,一串串的肉在滚烫中逐渐烧熟,滋滋作响的唱的歌,闪着诱人的油光,孜然、椒盐、辣椒、五香粉,辛辣的佐料把他们装扮起来,盛在大大的长方形不锈钢盘子里。

搭配冰镇啤酒,不要什么玻璃杯,大瓶直接倒进喉咙中,肉的热度与冰凉的泡沫在口中交汇,那是属于年轻不羁的自在和忘形。

和朋友们的宵夜聚会是需要默契的一种约定。那说明了大家都要在办公室里度过努力的加班时光,或者在拥堵的环线上经历一场恢弘的堵车,或者看过晚场的电影之后发觉胃里不满的叫嚣。或者,只是不想一个人在家里独守沉默的夜色。

我们聊聊这一天,听听某个朋友的牛逼故事,吐吐自己苦逼的槽,围观一下别人傻逼的年月。在不需要正襟危坐的露天桌子前,在不用伪装绅士的简易椅子上,说最想说的话,用属于自己的最真实的表情。美的丑的,在昏黄的路灯照耀下都是模糊又朦胧。

有些一起吃过宵夜的人再也没有见过。好像长长的生命线里,只给我们搭建了那么一次的深夜偶遇,那么巧,在夜里我们都是这么孤独,然后心照不宣的说,走,撸串儿去。

怎么就有那么多心塞的情绪,让我没办法这样带回家。

怎么就有那么多失落的状态,一定要用食物来找安慰。

肉筋、脆骨、鸡翅膀、大腰子、茄子、青椒,还有粉丝扇贝,无限量的毛豆花生,生活多不易,这缘分聚集的晚上一定要款待下自己。

《恋爱的犀牛》里说,你是我温暖的手套,冰冷的啤酒,带阳光味道的衬衫,一复一日的梦想。

我只想你做我深夜里,让人保持微笑的烤串。

他们说一次认真的相聚比认真的告别重要的多,那是我在每一个深夜里的偶遇中最想说的话。

一饱解千愁。终于可以安稳幸福地睡去。

文  残小雪
【残小雪,全职汽车女公关,业余美食专栏作者。立志做一个性感的厨子。】
图 Bi-yu Wu  循CC协议使用

卖豆汁儿的大叔

豆汁儿是老北京的风味,很多人都受不了这味儿,甚至很多北京土生土长的同龄人都不喜欢。但我打小儿受婆婆爷爷严重熏陶,无比热爱豆汁儿,尤其是爱喝生豆汁儿。

回想和豆汁儿结缘,是二十年前,那时我上小学二年级,中午在家吃饭,和婆婆爷爷一起坐在小圆桌儿旁边,听着收音机里单田芳的评书。忽然院子里有吆喝声“麻豆腐~豆汁儿嘞~~~”我问爷爷,那是什么?爷爷特激动地说,“走!咱们下楼去买,你尝尝就知道了。”爷爷让我抱着一个小锅带我下楼。

下楼一看,是一个穿灰大褂儿的叔叔,推着三轮车,三轮车上有两个乳白色的大桶,里面哐当 着灰色的液体。按勺儿卖,一勺儿好像不到1块钱,叔叔一边把买好的豆汁儿舀到我抱着的小锅里,一边笑着对我说,“从小喝,好啊!来,多给你点!”爷爷和叔叔寒暄过后,我们就上楼回家了。婆婆给热了豆汁儿,我大口喝,婆婆爷爷看着我笑,问我好不好喝。

从那天开始,每个礼拜二中午,都会听到特熟悉的声音“麻豆腐~豆汁儿嘞~~~”,然后我就抱着小锅兴冲冲跑下来去买豆汁儿。从“爷爷爱喝”,到“爷爷和欢欢都爱喝”,再到“欢欢不够喝的”。

追溯童年记忆,这豆汁儿和卖豆汁儿的大叔的回忆是泛着昏黄的老照片,伴着评书的声音,占了我脑海里一大片海马体。

后来上了初中,离家近,中午也回家吃饭,却好久没见了大叔。但每个月家里总要喝一回豆汁儿,爷爷说,“不难买,门口的超市现在也有卖的了。”

有一天,我猛然发觉,家里有一阵儿没喝豆汁儿了,问爷爷,爷爷说超市不卖了,而大叔也不见踪迹。日子长了,习惯了个把月没有豆汁儿的日子,偶尔想起,也没多想,慢慢的,连“偶尔”也没有了。

高中上了一阵儿了,有一天回家又闻到家里飘着豆汁儿香,婆婆端着锅告诉我,那个叔叔后来有来过几回,可没人应,大概我们都出门儿了。他赶明儿每个礼拜二上午来,专程来……

现在豆汁儿一勺儿卖一块钱,叔叔来我家,骑车要骑老远,赚不到什么钱,可我想,叔叔是为了交情。

有的礼拜二,我放假在家,或者各种假期,只要礼拜二,叔叔都来。有时不想喝豆汁儿,有时觉得特对不住大叔。大叔对我,对我婆婆爷爷都特别好。

有一次,我从街上买东西回来,前脚儿还没进门,后脚听见大叔在院门口的吆喝,我紧跑慢赶,拿了锅和钱冲下楼去。三轮车上现在只有一桶豆汁儿了,大叔说,现在喝豆汁儿的人越来越少了。

时至今日,又有好几年没看见大叔了。最近一次见着是我刚工作不久,以前觉得大叔一直长那样,那一次,觉得大叔老了。而我的婆婆爷爷年纪也大了,爷爷耳朵有点背,婆婆腿脚不好。如果我不在家的话,可能即使大叔来了,也不能飞奔下楼了吧。

愿大叔现在的生活富足。

明天去给爷爷买豆汁儿。

文   lucy 

图 Matt@PEK 循CC协议使用

属于我们的糟毛豆

从事的工作很忙,一年里有一大半时间都在加班,虽然公司离家并不远,但要想准点下班却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晚饭吃得晚,总会引起很多负面的身体问题,于是便开始有意控制饮食。但我一个一米八三的个头,晚上什么也不吃也不是个办法,幸好,家里有个贤惠的老婆,根据不同的季节,总会想方设法为晚归的我做一些家常小零食,最近,就正好是毛豆的季节。

她现在正在打理一个小小的淘宝店。每天傍晚的时候,老婆会把当天需要快递的货物,放入填充物,装进纸盒子,有技术含量地用胶带包裹严实(确实很有技术含量,我用胶带总会五花大绑,非常不美观),装进一个黑色的大帆布包里,下楼,开锁,骑着自行车去到家边上的快递点发快递。自己的工作忙完后,她就会去菜场弯一圈,看看能买点儿什么。正如我之前所说,这个季节,毛豆最好,上个季节则是蚕豆。

这个时候已是街灯初上,菜场里的好菜有不少早已被赶早场的老阿姨们抢的七七八八,不过。毛豆总还是有的,掏出三块钱买上一斤带回家,一边听着糖蒜广播,一边开始剪毛豆。

毛豆这东西,一斤就是一斤,和有些买了一斤、处理完后可能连半斤都难吃到的食材不一样,比较实诚。但由此带来的,就是前期处理的繁琐——剪头。每一个毛豆,在开始制作之前都必须剪掉两头,如此单调的工作,至少在我看来,会比处理香菜、菠菜等绿叶菜要让人烦躁的多,更没有春笋和茭白之流来的爽气。

不过,老婆就是有耐心。基本上每逢毛豆季节,她都会买回来,每天重复着这个有点麻烦的事儿。然后她还吃得不多,主要是为了那个经常夜归的、嚷嚷着肚子饿的丈夫。其实,其他的菜,老婆也都是会烧的,只不过考虑到深夜进食的热量以及让人有些懊恼的锅碗瓢盆,糟货更让人省心省事。

烧上一锅水,煮开。放入毛豆,煮上十五分钟,捞出,放入早已准备好的糟卤里,盖上盖子,放入冰箱,然后就是等消灭它的人回家了。

糟卤是万能的调味品,什么都可以糟的它能让平时淡而无味的食品焕发出鲜香的好味,最关键的是,这种味道不像热菜那般,受温度的左右,冷鲜,可能是最好的概括。所以,老婆做糟毛豆的时候,有时候还会随性放点豆腐干、鸡蛋、鸡爪等。

大概糟上四五小时,豆子充分吸收了糟卤的精华,我也差不多到家了。工作压力再大,领导再操蛋,只要一回家,一边有些应付似的喊着“老婆我回来啦”,一边朝着冰箱奔去。于是,打开冰箱门的一刹那、打开装有糟毛豆盒盖子的一刹那,外边的那些事儿,一瞬间就被关上了。

一般情况下,我还会打开一罐苏打水,放上两片同样是出自老婆大人之手的腌制柠檬片,然后打开电视和电脑,找到一部我俩认为都好看的片子,用毛豆、苏打水,打发这一晚仅剩的片刻时间。

也是只属于我俩的,最好的时间。

文   Jokery

图   Ray Yu 循CC协议使用

深夜拌饭

《深夜食堂》里的第一话,讲的便是“猫饭”。所谓猫饭,将鲣节刨成片洒在热乎乎的米饭上,再淋上少许酱油。看那一集时,刚好是个冬日深夜,当看到剧中穿和服的女孩享受地吃着那碗猫饭时,我忍不住去煮了热气腾腾的米饭,将它扣在晚上剩下的香菇炒肉盘中,又难耐心痒煎了半熟的鸡蛋。当三者被我用勺子搅拌均匀,在台灯下散发着诱人香气,那个瞬间整个夜晚变得真正圆满。

猫咪饭的得名大概是因为过去养猫的人家经常以剩菜配饭来喂食,而对于那些咀嚼能力弱的幼童,母亲一般也是用小碗盛少量米饭,再捡一些偏软的蔬菜,拌上菜汤喂给孩子吃。猫咪饭不似日本的猫饭那样有固定搭配,中国人似乎格外擅长混搭。林宥嘉唱“看见什么吃什么”,中式的猫咪饭也一样。

像我最偏好的是红烧口味的鱼汤拌饭,当然还要用筷子捡些鱼肉到碗里捣碎。真正的吃货都明白,红烧鱼这种菜越是到后面越入味,整道菜的精华就在于那凝聚了葱、姜、蒜、八角、花椒香味的浓稠汤汁。运气好的话,鱼的汤汁已在阳台凝聚成了冻状,舀一勺埋在热米饭中,隔个十秒钟翻开送入口中,保证你已忘记十二点钟还有顿饺子要吃。

如若没了红烧鱼,我的次等选择是尖椒焖肉。东北的浅绿色尖椒极辣,虽不似小米椒那般,但也足够令人嘴唇酥麻。尖椒焖肉这道菜极尴尬的一点是,掌勺者费足力气去掉尖椒蒂、塞入肉馅,还要忍着油溅将尖椒煎至虎皮状态,但最终上桌往往是肉馅一扫即空,剩下剥落的青椒在盘中尸横遍野。

全家上下只有我为掌勺者和青椒感到不值,于是在没有红烧鱼的情况下,我会赋予尖椒礼遇──将瘫软的它划成一条条,再配上蒜味烤肠入口,汤汁自然是已经被我毫不浪费地拌上米饭一同食用了。吃红烧鱼拌饭时是用勺子浇在热米饭上,而尖椒焖肉,则一定是把整碗饭扣在剩菜盘中拌匀才过瘾。

五六岁的记忆中,经常有一幕是央着母亲给我做宵夜。很奇怪,我是自幼便嗜宵夜的人,家族中并无谁同我一样。北方的晚上外面极少有宵夜摊,母亲只好无奈地叹气,将剩饭用热水泡一下,再用白水煮一个鸡蛋。当母亲剥开蛋壳露出光洁的蛋白,我便开始心潮澎湃地搬了板凳坐在茶几前聚精会神地看着,母亲会将去壳的鸡蛋捣碎,倒入少量酱油和香油拌匀。而我则笑嘻嘻地用勺子将鸡蛋碎舀到那碗已控干热水的饭中,心满意足地一口口吃掉。有时想,母亲真是极纵容我,那个年代,鲜有人会在晚上十点以后为孩子另下厨吧?

大概正是因为有着这样温暖的记忆,才脱离不了拌饭的羁绊,每每深夜郁结,拌饭总是我抚慰自己的最好方式。

文  苏淮安
图  Albert.hsieh 循CC协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