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的炸鸡

自从上大学以来,体内的不安分因子仿佛被重新激活,时时叫嚷着“我要说走就走”。于是入学后的第一个假期便独自游遍了济南,不知疲倦也不懂这个据说黑车事件多发的城市之危险,即使是短暂的周末亦不甘寂寞地跑来跑去,硬生生地把自己的路痴属性改造成方向直觉小能手,此情此景让大叔忍不住吐槽:“就你最浪。”

以前读中学时,奋斗的目标就是考高分到外省念大学,离开广东。而上了大学后又不愿意囿于小小的寂寞的济南,似乎从没有什么能给予我长久的安定感。比起日复一日的平淡风景,我更喜欢转角的惊喜来打破生活的常规,所谓的任性也许不过是仗着年轻无所畏惧。

与四处浪游不为大众所喜一样,炸鸡这样的高热量食品是多少女生的大敌,所以即便炸鸡啤酒随着韩剧风靡一时,敢于尝试者寥寥可数——这偏偏注定了炸鸡是“任性”的最好注脚。

某天采访结束后,任性的师父领着我和二师兄光顾了一家韩国快餐店,主打菜是“正宗的韩国炸鸡”。那日的事情结束得也颇为任性,我和二师兄其实是从别人尚未结束得会议上溜走的,俗称“翘会”,理由仅仅是因为我们持续的采访报道从下午4点到晚上7点早已饥肠辘辘,何况门外还有个发短信催促我们:“徒弟,我快饿死了”的师父。

二楼木板的装潢配上橘黄的灯光,百分百的情调小店标配,还有那股弥漫在空气中的香气让我们更加食指大动。虽然抱怨着要存钱在双十一抢货,师父还是为我们点了一小份炸鸡。竹编餐篮里盛着大概七八块金黄色的物件,个头比M记速食炸鸡大得多,卖相颇为诱人。我和二师兄几乎是同时把手伸向篮子,咬下一口才后知后觉地被刚出炉的炸鸡烫到,但鸡肉的嫩滑口感又让我们甘之如饴。方知“外脆里嫩”真的是炸烤食品的最高水准,如何将这二者结合:仿佛静下来能听见咬破脆皮发出的声响,鸡肉刚熟而不是熟透,牙齿撕动鸡肉时还会有一丝丝的汁水流到舌尖。吃完一整块情不自禁地舔舔手指,害怕浪费了一点点都是对着美食的不尊。再高热量又如何?今朝有炸鸡今朝任性一回。

那一晚的炸鸡成了我最念念不忘的记忆,如同每次旅行途中的日出、山峰与海浪。我也记得那个任性的师父是怎样和别人捣鼓出一个媒体公众号“高冷”地写着自己的文章,又是怎么“纵容”我和二师兄捣鼓脑洞大开的选题,所以他成了我的师父——find myself with the right one.

每当路过中心北门,我都会想:那家炸鸡店还在等着我下一次的光临,和一样任性的人,任性地吃个够。但能如愿吧。

文/山下有个小孤村

图/Splke Ding  循CC协议使用

那一碗红糖冰粉

和船长计划了很久的旅程,我希望烟花三月下扬州,去看花红柳绿江南绝色之地,船长向往六朝古都西安,感受历史沉淀和自然风光。但经不住我对成都悠闲生活的向往、和那六百多种小吃的引诱,我们背着行囊直奔成都。

向导游打探了本地人爱去的馆子,两个刚从都江堰爬回来的吃货,完全不顾酸软的双腿,抱着饿扁的肚子,两双冒红心的免子眼,还有一颗食货的心,一路寻了过来。刚下一半的天桥,已经被浓浓的火锅味道攻陷了,鼻子里莹绕着都是花椒的香。成都的火锅以麻著称,红汤颜色红亮,泡满了一颗颗胖胖的花椒,红得发亮的辣椒一浮一沉的飘着;白汤鲜香绵长,蘑菇们集体在仰泳,看的我们口水直流,两人相视一望,不约而同地喊:冰冻啤酒!

红汤中翻滚着的食物,不断被我们消灭着,舌头也越来越麻,渐渐地变得肿涨,连冰冻的啤酒也没法减轻味蕾的不适,船长无法忍受花椒带来的麻和肿的感受,不得不停下来,分散注意力来降低舌头的麻辣,刚巧服务生捧着几碗凉粉经过,被眼尖的我发现了,马上给船长端了一碗,透明的凉粉泡在红糖水中,晶莹剔透,泛着白白的冷光,一下抓住了船长的目光。船长忍住了诱惑,把第一口凉粉送到我的唇边,冰冷、软滑带甘蔗清香的凉粉一下子滑入我的口腔,麻辣感顿时缓解了,看着船长大口地吃了凉粉,那脸上超爽的满足感,我的心也轻松飞扬了。

船长是地道的广东人,长居本地很少出门,肠胃不太适应天府的食饮,看着他每次饭后到处找洗手间,心里都是内疚的,其实我知道他很想去西安,去看看秦始皇的兵马俑,我故意存心地不去,因为我希望我们还有下一次的旅行,把他最希望看到的景色留到下一次,再下一次,让我们在一起的时间长一点,再长一点。

和船长从小认识,小时候玩得疯狂,一瓶汽水两个人分着喝,溜旱冰摔得面青腿肿,长大后分开了好长一段时间,偶然遇上,两人又象小时候一样粘在一起,拖着手去寻找我们的喜欢的味道。船长总是会把第一口食物送到我的唇边,想让我第一时间尝到最好的;我总爱把第一口留给自己,我确认了味道不错,才敢把它送到船长口里。我们是很不同的两个人,却在很多时候不约而同地想到或说出同一样东西。

或许有些人天生磁场是相吸的,冥冥中注定相遇,只是每次相遇的时间偏偏又不太恰当。或许我们都能深深地记住对方,正如那碗及时的红糖冰粉,只在哪一个时间出现,后来再也找不回那种味道了,留下的不知是回忆还是遗憾。

文/猫小桔
图/vinwim  循CC协议使用

那一盘从来没人认真吃的鱼香肉丝

从很小的时候,初至记事起,和家人外出吃饭,在馆子里最爱吃的一道菜就是鱼香肉丝。那时外出吃饭是算得上奢侈的事,只要没有吃完,无论剩下多少都要打包回家。第二天加热一下,把白米饭拌进鱼香肉丝里,红油把米饭染的通红,用勺子大口送进嘴里。偶尔咬到一小块豆瓣酱,咸的要喝很多水。但仍然吃的满足,那一顿吃的米饭比平时要多小半碗,只为了把菜里的汤汁统统吃光。

鱼香肉丝于我的魅力,是一道菜中能把酸甜辣咸的味道以恰到好处的比例融合。佐料中的泡椒和郫县豆瓣提升整个菜肴的底蕴,素菜的搭配种类色彩丰富,再配以肉丝的丰盛感,调制好的浓稠鱼香汁均匀地包裹所有食材。只消一碗米饭,就是顿色香味俱全的美餐,吃完许久仍然齿颊留香。

年岁渐长,外出吃一顿鱼香肉丝已成了寻常之事,却发现,无论大小馆子,厨师做出的鱼香肉丝千差万别,细挑几个能做的味道正宗的越来越少,儿时记忆里完美的味道已是难寻。有的味道过甜,有的过酸,有的把配料里的笋丝换成了土豆丝,鲜味大减,上桌看到便是失望,觉得辜负了这时间的期待。

有几家街头巷尾的小馆子,甚至记不得什么名号,只是居民楼里一个简陋的牌子写着家常菜,多是附近的街坊来解决便饭,前往用餐却总是给予惊喜。此类馆子进门的菜单上,前五名中一定能看到鱼香肉丝的身影。坐在简陋的塑料椅子前,吹着电风扇,等着老板娘把热气腾腾的菜端上桌。米饭不够可以免费再续,吃到饱为止,像是到了好朋友的家里一样,可以不拘小节的大口扒饭,把什么优雅礼仪抛在脑后。

还在读书时,偶尔和好朋友点一盘鱼香肉丝,一盘拍黄瓜,加两碗米饭,就算是给自己辛苦读书的犒赏了。后来那馆子去的熟了,进门老板已不再取来菜单,笑笑问,老样子?我们便点点头。

再后来好像再也没有好好吃过鱼香肉丝了。和认识时间短或长的朋友外出吃饭,提议吃鱼香肉丝,对方多数是撇撇嘴说哎呀鱼香肉丝哪里都能吃的到,点些特别的吧。

它是最早被忽略的一个选项。

或者是加班时的外卖,来一份鱼香肉丝盖饭,送来的多是制作敷衍潦草的土豆丝胡萝卜丝炒肉,和夹生的米饭装在塑料饭盒里,鱼香何谈之有,吃几口裹腹便作罢。

一次和来自四川的闺蜜谈及对于鱼香肉丝的怀念,她提议要亲自下厨来做。在她家的小厨房里,看着她把丰富的配料切好,甚至还添加了自己腌制的泡椒,闻到香香的气味已是心动不已。
她炒好的鱼香肉丝装在小碟子里,端到客厅的小饭桌上,虽然拥挤,那一顿午饭吃的让我毕生难忘,一小碗米饭拌着吃不够,又添了一些,一直吃到撑才停嘴。

鱼香肉丝的味道,就像一个陪伴成长的老友。虽不能长相厮守,却每每念及,都是一片温暖,偶尔的团聚,也不必拘谨,让人感觉自然畅快。

可这份温情,懂的珍惜的又有几人。

文/残小雪

图/Jean Wang  循CC协议使用

小马的南马肉饼

前段时间,拉着小马去吃某某网站上一堆人推荐的招牌披萨。我吃的津津有味,问小马如何,小马淡淡飘来一句,还不如回家去吃南马肉饼。我在心里翻个白眼,又来,就你的南马肉饼是全天下最美味。

南马是小马家乡小镇的名字。肉饼其实就是外面说的馅饼。但是这个饼皮很薄,做饼需要功力。面皮要擀的薄薄的,馅放在上面,一兜一抓,摊成一个约七八厘米直径的圆饼。馅一般选的是新鲜的五花肉加自家腌制的九头芥雪菜。也有碎藕肉糜饼或者梅干菜肉饼。摊饼不能放太多油,一般用一点点肥肉熬出的油热锅就行,中途要撒水,盖盖子焖一会儿,这样才能保持面皮的柔和口感。小镇地处浙中地区,丘陵地带,人文景观也没有多少丰富,世人多以经商为主。以前开春以后,小贩去赶集市卖东西,家里人都会提前做好几个肉饼让带去,方便又美味。

小马每次回家,要到镇上车站转车,总要到那个车站的小吃店先去买个南马肉饼。仿佛吃过一口肉饼,才算真正回家。肉饼都是现做的,每次买来,他会先咬一口,咬破饼皮,往里吹气让馅凉一会,此时薄薄的饼皮会鼓起来,非常搞笑。待饼不那么烫了,他就大口大口地开吃。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跟最新腌制的雪菜相互融合,在面皮的掩护下,鲜香咸度都刚刚好,三口两口的,一个饼很快就会被他消灭。每次吃完他好像都意犹未尽,就看着我吃,我分给他吃,他又会说,要留着肚子回家吃饭。我懂他的纠结。

基本每次放假回家,公公和婆婆也会做一顿饼,家里的饼馅一般还会加点豆腐,同样美味。小马每次可以消灭一碗白粥加2-3个饼。每当这时,婆婆就会向我普及小马从小有多么爱吃饼,不厌其烦的讲着讲了好几次的小时趣事。我也不厌其烦的再听一遍。我知道那些往事,也可以理解掺杂于其中的种种情感。

我懂因为我跟他是同个地方的人,从小读书考上大学想着可以出去。现在在城市生活,关于青春,关于成长却都留在了小镇。每次回去家乡变化太大,熟悉又陌生,想回去又感觉那边已经不属于我们。人事都在变,只有记忆中的美食味道不变,它在时间和记忆的长廊里提醒着我们那些快要遗忘的岁月。只是肉饼是属于小马的,而属于我的应该是千祥羊肉或者小馄饨?

文/jojo

图/Nate Gray  循CC协议使用

闻汤识女人

朋友聚会,非要拉着我一起去看《花样年华》。要知道,这部片子我都看了上十遍了。王小波在文章里说,一位驻莫斯科美国外交官把《天鹅湖》整整看了三百遍,我那天在房间看碟的时候和这位不幸的国际友人大有相似之处。在一片朦胧模糊的光影之间,我看到张曼玉穿着各式旗袍穿梭来去,不知道故事到底发展到哪个情节。

但有一点我是很清楚的:他们俩最后还是没有发展到那个情节。如你所知,这部影片的导演脑袋有点“秀逗”,在男女关系问题的处理上,该人一直丧失原则地违抗观众意愿,奉行“偷着不如偷不着”的原则,吊起观众的胃口,又绝不给他们吃饱,让他们在希望中失望,在失望中绝望。好,我喜欢。这就跟中国人的饮食一样,“吃药不如吃肉,吃肉不如喝汤,喝汤不如闻香”啊。

中国人喝汤之频繁讲究、汤种类之繁多、汤料之古怪首推广州。究其原因,大约是在我国南方,尤其是广东,由于天气炎热流汗多,体内水分损失也较多,人们都把喝汤作为每餐吃饭的必需品。没有汤便吃不下饭,没有汤便觉口干咽燥。每餐饭前,先喝一碗半碗汤,才开始吃饭,喝汤成为广东人的一种生活习惯。有一则关于广东人的笑话说:一个外星人落到地球上,北京人说:可以用来做研究;上海人说:不如办展览赚钱;广东人则兴奋得双眼放光:拿来煲汤!

广东人煲汤自有一套独门秘笈。在我等外行俗眼看来,情形大抵如下:在有肉的汤里放入搭配方式千奇百怪的蔬菜瓜果、各种面目可疑且可怕的调味品,还有号称兼具调理和滋补功能简直是无所不能的若干药材。这样放在文火上数小时煲出来的汤,或浓郁,或鲜甜,或药香扑鼻——喝一口感觉真能延年益寿。但广东所谓“龙虎汤”我是断断不敢喝的,吃蛇毕竟还有过一点见识,要说吃猫,那可真有点猫爪挠心的感觉。

中国人讲究食疗,据称每一种动植物的某个部位都含有和人体该部位所需相对应的元素,用通俗一点的话来说,这叫“吃哪补哪”。据煲汤经验丰富人士指称:文火煲汤能更加充分地保留有效元素,更便于人体吸收。因此,要煲出真正好汤还要对汤料研究甚透。鲫鱼汤通乳水,墨鱼汤补血,鸽肉汤利于伤口收敛,红糖生姜汤驱寒发表,绿豆汤清凉解暑,萝卜汤消食通气,黑木耳汤明目,白木耳汤补阴。这可都是老汤煲们一代代传下来的经验,但具体作用如何,还要一喝才知。

当然,喝汤的姿势也是大有讲究。喝汤应以45度角送入口, 喝汤也不能吸着喝,切忌出声。先用汤匙由后往前将汤舀起,汤匙的底部放在下唇的位置将汤送入口中。汤匙与嘴部呈请5度角较好。身体的上半部分略微前倾,碗里的汤剩下不多时,可用手指稍微将碗抬高。如果汤碗有握环,允许用手直接握住环喝。当然,一个真正的老广东只会在西餐厅里优雅地做好这一切,在家里,跟平常男人肯定也是差不多的。

广东人娶老婆也是按煲汤手艺高下的标准进行。所以如果你到广东做客想要夸奖主妇的话,拜托不要用什么漂亮温柔之类好看不好喝的词语,只要你赞扬她:“阿嫂好靓汤哦”,她便会喜不自胜,把你当上客看待。同理,广东女人宁愿听到自家男人说“老婆,你煲的汤很好喝”,比自家男人说“老婆,我爱你”还中听,广东女人对丈夫的爱,都严严实实地煲进那一大锅热腾腾的“老火靓汤”,爱浓汤也浓。

当一个广东男人回家次数越来越少,越来越不愿意在家吃饭,那必定是在外面找到了更好的汤煲。老婆也没法子:谁叫你煲的汤比别人就是少了那么一股味儿呢?自认倒霉吧,等于承认自己汤煲得不好喝;揪住不放吧,那不成了小家子气的上海女人?一碗汤,把广东女人逼进婚姻的死角。而且,你要知道,在广东,最有名的汤店就取名“阿二靓汤”,有哪个女人愿意因为一碗汤眼睁睁看着自家男人投向阿二的怀抱?于是广东每家每户的主妇都有一手不轻易亮人的煲汤绝活。

水泊梁山的好汉们,对革命成功的理解是"大块吃肉",毕竟在靓汤时代之前,斯为世间最甘美之物。要知道,洪迈他老人家时世维艰的时候,还用水泡饭吃呢!“水饭恶冤家,些水姜瓜。尊前正欲饮流霞,却被伊来刚打住,好闷人那。不免着匙爬,一似吞沙。”(洪迈《夷坚三志》己卷七记《浪淘沙》) 吞沙滋味如此难受,可以想象,假如好汉们有了随时大口吃肉的条件,其理想诉求必定是小勺喝汤。处于大口吃肉阶段的人,自体会不到喝汤的妙处。大鱼大肉是刚从温饱线上挣扎过来的梦想,喝汤则是奔小康的路数。而要做到闻汤识女人,那不但要胸怀大康的壮志,还必定要有一个好的厨娘。

据说,慈禧太后有阵子吃腻了山珍海味,要求厨子们不得在御膳中加入任何荤腥——慈禧太后早过了大口吃肉的初级阶段,而厨子们也在“吃肉不如喝汤”上达成了共识,都在汤上做文章。然而,慈禧如何可以随便打发,素菜汤无论如何还是缺了味道,总之慈禧不满以至大怒:再不奉上鲜美的的膳食,统统砍头。总管找着了一退休在家御厨,央他救大家一命。老厨师思谋再三想出了法子,敖了一锅海鲜,把毛巾搁里边煮上一宿带进宫,然后把毛巾泡在冬瓜之类清口的汤里,让汤里隐隐飘出点海鲜味,终于让慈禧满意。

曹丕当年在给吴质先生的信中,也愉快地畅谈这种最高境界:“过屠门大嚼,虽不得食,贵且快意。”这种感觉,直可跟葛朗台同志在地窖数钱听金子的声音相媲美,与阿凡提大叔闻完肉香让巴依老爷听钱响的化境不差分毫。北朝美食家符朗,做客吃鸡,略尝几片,就发现“此鸡栖恒半露,又食鹅炙,知白黑之处”。这种富贵出来的功力,怕那等砸人头马听金币声音辈是不会有的,至多罢:“你要吃烧鸡?切!宰几只仙鹤给爷尝尝鲜!”

试想,在清淡典雅的现代居室里,一束壁灯柔和地照在洛可可风格的餐桌上,厨房一阵声响过后,熟悉的汤香拂鼻而来:老婆的手艺,没错的。喝汤之时,四目相对,脉脉无语,霎时间已尽万言。这等浪漫,实在是伊甸难寻。只可怜张曼玉和梁朝伟,一次次地买回快餐,嘴里味同嚼蜡,心里想着不能爱上的人,此时此刻,只能长叹一声:恨不相逢未煲时啊!

文/易小婉
图/fAlpha  循CC协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