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九,喝碗汤

在广州,煲汤是一件很寻常的事情,闲来无事就煲汤,兴致一来就煲汤。药材食材也是随处可见,菜市场总有几位娴熟的大妈,帮你搭配好各种煲汤的作料:淮山片、茯苓、玉竹、红枣、枸杞等等。

但是对于喝着功夫茶长大的潮汕人,喝茶是寻常事,煲汤却是在过节的时候才荣登台面。潮汕人离不开水,茶水,汤水,粥水…

有客人来时,喝茶;家里人在家看着电视,喝茶;吃完饭后,也喝茶。

每天吃饭时,荤素搭配还是全素宴、大鱼大肉,一定少不了滚汤。清淡的汤水,还飘着几片绿葱葱的菜叶,还有少许鲜又肉实的肉丸。吃饭时喝着汤,这是我想到的最完美的搭配了。

之前在某一篇文章里也提到,潮汕人爱喝粥,潮汕砂锅粥的出名也证实了潮汕人在“粥”道上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一到夏天,我们家都是两餐粥,早上喝白粥,晚上喝番薯粥…当然,粥不顶饿,所以开着宵夜时段的大排档在夏季时,也都是人满为患。

小姨昨天还打电话问我,明天九月初九了,有过节吗?“进补”呢?像这种传统的潮汕节日,小姨就跟个定时闹钟一样,都会打电话问问我,然后又调戏我一番:今晚家里准备了什么什么好吃的,你那有吗?她永远都无法想象到,电话另外一头的我,表情该是多醉…

九月初九用不用“拜老爷”我倒是忘得一干二净,用不用吃“香饭”我也一点印象都没有。但是,那一锅飘香的炖汤,我到现在还记得那个让我垂涎三尺的高压锅…吃完晚饭就一直在我妈妈旁边神神叨叨,什么时候开始炖汤啊。炖汤的时候,又一直缠着她,熟了没,什么时候可以吃啊。

下午3、4点时候,就有小商贩在“巷头巷尾”(大街小巷)里吆喝着卖鸡卖鸟。一只只活生生的小动物在笼子里上跳下窜,似乎还没想到自己下一刻的命运是什么。

邻居们都放下了手头上的工作,在家门口和小商贩讨价还价,一脸嫌弃的说这只太小那只不新鲜,不过只要把商贩给出的价格压低了,每个人都争先恐后的买了几只,等着商贩屠宰完毕…那个时候觉得大人的世界真的很难懂,一方面又死命的嫌弃,可是过一会儿又买得那么开心…

“小姨,炖汤需要放什么食材?”我心血来潮,也想在初九的晚上炖一锅汤,过过节。

“红参…”

“不要,不喜欢红参的味道。”我又打断小姨的话了。

“那就田七跟洋参片。每样买个20来块钱就可以了。”小姨还外带了挑选的方法,而且田七一定要在药店里切成片…

“不用其他的了吗?比如红枣啊枸杞那些?”已经被广式煲汤深深毒害的我,总觉得少了这些的炖汤好像不正宗了。

“傻孩子,连油啊盐啊这些都不用放了。这样炖的汤才够鲜又入味。”小姨在电话里头吱吱的笑了起来。

读书的时候家教比较严格,放学后只能看一两集的犬夜叉(好像暴露了我的年龄),吃完饭就只能呆在家里做功课,而9点必须睡觉也是个不成文的规定。但初九的这一天,却可以在外面蹦跶,还可以约上几个小伙伴,一起踩着单车去隔壁村玩耍。最主要是,玩耍回来后还有!炖!汤!喝!

一推开家门,整个屋子都弥漫着炖汤的香味,恨不得立马端起锅,咕噜咕噜的往喉咙里猛灌下去。

鸡肉还是很紧实,都不觉得进嘴会有“渣”的感觉,还带了点药材特有的清香,好吃到停不下来。老爸从来都不喜欢这一类的炖汤,在妈妈的威逼利诱下,勉为其难的抿了两口鸡汤。但在我看来却是天大的好事,因为这样子我就可以吃多一点啦,哈哈哈哈,好开心。

因为一锅炖汤爱上一个节日,只是喵了个咪,再也吃不到最爱的人炖的鸡汤。

文  Miss猫在广州
图/alpha  CC协议使用

生煎包:柴米油盐,温润如玉

今天在上海,采访结束,沿着窄窄的街道走出去买衣服。在商场见到常穿牌子的皮衣,是不羁的军装风,铆钉和肩章正合意,155码。店员不停说,运气真好,许多人来这个码都不合适,而且只有2.5折。这就是给那些总是问我为什么要减肥的人的答案,我希望我永远做好准备,当我遇到每一件我喜欢的东西,在有限的机会中,我都可以得到它。

回来的路上,街边看到一家米粉店,女店主笑眯眯的说,差一点儿我们就要收摊啦,真好运。我要多加些酸笋,她劝我,那个好辣哦,我吃一些都要冒火,你不要吃那么多辣。我忽然着魔一样放软声音跟她闲扯:但是有几天好想吃辣哦,就觉得嘴巴好没味道。她也看着我软软的说,女孩子都这样啦,我也一样的。提着粉出门,回头忘了一眼,忽然觉得温暖极了,这就是我爱这个城市的原因吧。

每次到苏杭,我整个人都变的不太一样,我不再是那个祁连山下长大的北方妹子,似乎是苏杭的雨水浇醒了我曾经的记忆。

第一次到杭州走在苏堤上,我第一次看到那么多那么密的柳树,心里默念了“二月春风似剪刀”一路。到了杭州后,我迅速爱上了杭州的食物,那一块块切得方正放在雪白炖盅里的东坡肉、那碧绿的西湖莼菜汤、还有薄透的小混沌,似乎再次唤醒了我,我几乎要惊讶着回忆起一些什么了。

直到吃了第一口生煎,那是宝山区很出名的一家店,店面不大,如果我一个人去肯定找不到。咬下第一口后,清甜的口感就像我储存起来的记忆密码被唤醒,我忽然明白了许多我无法解释的原因:北方边地出生的我,一直喜欢烧菜加糖、喜欢又甜又咸的口感。直到吃到那口汁水清甜的生煎包,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的饮食密码就是长着南方胃的北方姑娘。那天我一口气吃了一碗馄饨、8个生煎包,我把这个惊人的数量贴在朋友圈,所有人都说我吃多了,但你们能懂食物在那一刻带来的无比愉悦吗?

走在上海的小街巷里,我毫不费力就能找到隐藏在里面的食物:炸的酥酥的猪排,被切成块,浇上甜辣的酱汁,边走边吃虽然不雅观但又热又好吃;如果起得早,可以沿着街道吃到地道的上海早点,糯糯的米粉做的饼,滚烫的油炸过后有一个个的气泡。

但我爱的不仅仅是这个。有一次在杭州,问一个阿伯怎么坐车,他仔细讲给我:很近的呀,你走过去好啦,从第二个红绿灯拐过去再走走就看到了。其实步行的路我是知道的,但实在好疲惫就准备坐车,看到他那么热心的讲解,我反倒不好意思起来,只好拖着腿慢慢走过去了。

而我在上海时,无论问路还是买东西,都感受得到上海人特有的客气。自然许多人说客气也是距离感,但坦白讲我真的好不愿意可以坦白到互相骂娘,我希望在有限的距离内,我们客气疏离的生活着。

想起在那儿遇到的一位出租车师傅。天气很热,他在车里整齐的穿着长裤衬衫,冷气开得很足。相比别的车里两边窗户打开对流的闷热,乘客们自然愿意坐这辆车。他糯糯的跟我讲话:“我就喜欢打开冷气舒服点,人活着就要让自己过的好一些,他们舍不得开冷气又能省多少钱呢?人总得边活边享受才对。”

文/张子艺
图/Jason Lin from 500px

烧麦烧麦你开了花

“小刘啊,今天的芝麻酱调的太干了,明天要注意!”

清晨路过早点摊,听到赵师傅正在训徒弟。提到芝麻酱就该猜到,他们说的正是享誉世界的武汉热干面。

武汉人多,早点的花样也特别多。除了热干面,还有我最钟情的烧麦。每次路过老字号的烧麦店,一定会忍不住去解解馋。

地道的老字号烧麦店都是现包现蒸,食客能清楚的看到调制的过程。这重油烧麦特点之一就是它的油,必须是新鲜肥肉榨取的猪油,与提前红烧好的碎香菇、瘦肉块均匀的混合在一起,再加入大量的黑胡椒、撒上一把小葱末,馅料就做好了。烧卖皮也很讲究,擀皮是件技术活,薄了易破、厚了蒸不熟口感还差。

远远望去,三五个阿姨围在一个大桌边上不停的忙活,有的负责擀皮,有的在包馅。她们拿竹片将馅料投入烧卖皮中,再用沾着灰面粉的虎口夹着烧麦皮边捏一圈,一个像蒜头的烧麦就成型了。阿姨们娴熟动作之余,还能顺带瞅一眼店外排队的食客。

师傅揭开蒸笼的一刹那,水蒸气扑面而来,食客们就像飘在云雾里。如果在冬天,会感到有一股暖流涌向你。可要是夏天,渴望着蒸笼里即将开花的烧麦,又躲不掉热气,看到蒸笼旁的师傅汗如雨下却表现的若无其事,也就觉得没什么了。

一个合格的吃货,不会介意花时间去等待。相反,等待的时候,脑海里早已演练了千万遍吞噬的过程:小葱的香味,胡椒的辛辣,猪油的润滑,大块的瘦肉,还有点睛之笔的香菇,混上蒸熟的糯米,全被裹在面皮里边,一口一个,口留鲜香,过瘾!这油腻又辛辣的味道,让这家老字号门前总是大排长龙,而这长队里永远少不了我的身影。

上小学的时候,我妈就给我安利过这家的早点,烧麦是必点美食,再配上一碗桂花糊米酒,用清香的桂花味缓解烧麦的油腻感,堪称完美。

老字号烧麦除了重油,其二便是重胡椒。当年小小年纪的我,吃下一个烧麦,便要喝掉小半碗的糊米酒,冲淡胡椒的刺激感。

当胡椒味儿侵占我整个舌尖时,就像在舌头上插了一面旗帜,宣告这片领土永远都有烧麦的一席之地。

从这么多年我对它的专情来看,它做到了。

武汉的小吃那么多,我却专情它一个。第一次吃如果不喜欢,一定要尝试第二次。或许,你会为它痴狂。一如我对武汉的感情。

文/文一树
图/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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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在我心里,就是一碗狼牙土豆

每当走在路上,脑子信马由缰的时候,总是习惯回到傍晚夕阳还没有褪尽的川师:日落大道上细细碎碎的阳光,尽力释放着最后的温暖;塑胶篮球场上散落着略带疲惫,战斗力不足但又舍不得离开的散漫人群;踢球的男生们早已打了赤膊,摆成大字型在球场上休息。人流涌动在通往校门的林荫道上:一部分人懒得多走,转而进入桃李园餐厅;一部分不厌其烦得去往校门口的美食街。而我总是在第二个队伍里,奔向我亲爱的狼牙土豆。

“老板,一碗土豆,要脆的,不要折耳根不要葱,花椒多点芝麻多点!”这是大学里最动听的情话,我总是流着口水,看着他帅气的点餐,再接过那一碗为我定做的狼牙土豆。之后眼光不再留恋任何人事,只专注用牙签将土豆一根根扎起吃掉,偶尔也意思意思,喂他一根。然后再陪着他去吃他的烤羊排,看着他大快朵颐,一嘴油一脸满足的时刻,感觉自己的胃里欢快地跳起了舞蹈。一整天的时间,有了这顿晚餐约会,好像就完整地像整个世界一样。

“老板,你给她炸绵点,多放折耳根和葱……哈哈哈哈”这是大学里最暖心的姐妹逗趣,明知道她又要开始胡说八道,但还是饶有兴致得听个完整,这个世界上能牢记你喜好的人,才能连反着说也如此准确。打闹着,欢笑着,再捂着鼻子一脸嫌弃的陪她去买臭豆腐。然后,像两个轻飘飘的小娃娃一样,各自端着自己的美食,满足的吃着。吹着小风、说着密语,全世界的宠爱都在我们彼此的笑眼里。

四年的大学时光,每天一碗狼牙土豆,我吃过的土豆碗大概连起来也绕了地球不少圈,而那些仔细切出来的锯齿,一个个拼凑起来,也大概能为川师铺上一层金黄色的地板了吧。一种食物结结实实的记录你所有的喜怒哀乐,成长停顿,却始终未曾离开你。每个城市都有它的影子,不管味道咸淡,都在那里等你品尝,仿佛在提醒着你,你从来都不是一个人。它不但守望着你,还能轻而易举得为你连结起所有爱你、关心你的人。不管你们往来不断、还是相忘江湖,只要看到它,都会想起对方,并为此祝福。

一次出差,那趟熟悉的老路线又带我驶向那个有着母校、有着青春的城市。刚刚到达,便看到大学的东北兄弟发的也在成都的状态,也是几年没见了,马上告诉他我也到成都了,不一会儿他就马不停蹄的赶到宾馆来看我。在大厅里见到熟悉的笑脸,开场白不是俗套的好久不见,而是指着桌上一个塑料袋,神秘的说:“你看看!”

塑料袋打开的瞬间,最符合我味觉的气味扑鼻而来,一碗嫩黄沾着辣椒粒的狼牙土豆就这么盯着我,每一寸锯齿里都含着微笑,好像在说:“你回来了!”一瞬间,词穷又呆滞,除了哇塞再也吐不出一句像样又满怀感谢的话。东北兄弟肤色黑,在微微朦胧的泪光中,我只记得他那整齐而洁白的牙齿,如同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他张着嘴惊讶得看着我一碗又一碗地吃着狼牙土豆。这么多年,兄弟还是兄弟,哪怕连结你们的那个人已经不能再连接你们,我仍感谢因为他,认识了这么好的一个兄弟,并且友情长存。

当晚忙完工作后,和几个老同学们相约重吃校园广场。当熟悉的56路又载我到川师门口的时候,已经华灯初上。

看着夜色中那熟悉又陌生的大门、正在思忖着哪里有改动的时候,老班长一脸亲切地出现在我面前。他捧着一碗狼牙土豆递过来:“这不是你最爱吃的嘛!”我瞬间泪奔……

还是那个纸碗,热气腾腾的香气一如既往,辣椒、芝麻、香菜安静地附着在依然标准锯齿刀工的狼牙土豆上,热气呼呼地一股脑而出,熏蒸在我脸蛋上,放佛一个用力又温暖的拥抱,结结实实的给了我所有快乐和满足,一如我们一起在这座狮子山上的青春:美丽,脆弱但又历久弥新。我们也在哭哭笑笑中挣扎长大,变得简单又直爽,容忍又慈悲,最终能原谅别人也会放过自己。

青春在我心里,就是一碗狼牙土豆。它不会随着时间流逝,它会一直陪着你往前走,出现在每一次你需要它的时刻。每每看到友人们从远方发来的狼牙土豆照片,就会觉得彼此之间的距离不过就是这么一点点;每一次涮火锅,闺蜜为你留意土豆的脆度、帮你抢夹几片的时刻,都好像在告诉着你一件事:不仅仅应该感谢那些在乎过你味蕾的人,更应该用一生的深情去爱那些永远记得你口味的人,感恩他们的生命里有为你预留的记忆份额。

图&文/饭多好吃啊

烩一碗时光

家里流行一道烩菜,名曰农家乐。

名字是起的清新愉悦,内容也称得上简单可人。说起来烩菜只是解腻的副产品,但却甚得人心。其实就是一些常见蔬物的大汇合:爽口的娃娃菜,劲道的千张丝,浓郁的猪血,鲜嫩的水豆腐,加上一小撮细细的粉,浇上一勺熬至滚烫的鹅汤,撒上翠绿的葱花香菜和诱人的红辣子,一碗正宗的鹅汤烩菜便大功告成了。

老爸很中意这道菜,我却不怎么感冒。也是,就算“农家乐”多么清新可人,在我这个食肉族的重口味眼里也顶多只是一道小清新,哪里有大口吃肉来的爽快。

知己难寻,老爸却很幸运。二年级的时候,搬来一户邻居,全家都是东北人。邻家叔叔身材魁梧说话大声,阿姨白皙微胖,小哥哥只憨憨的笑,喊我妹妹。据说是小时候生病没注意,有点傻。可我却很欢喜,住在满是哥哥姐姐的大院里总算有个同龄的小伙伴了。

老爸比我更开心,因为终于有人欣赏他的“农家乐”了。邻家叔叔特别喜欢吃鹅汤烩菜,用他的话说,特别像他们那旮旯的猪肉炖粉条,吃起来呼啦呼啦,风风火火。顺理成章,每次过节周末小聚爸爸总会喊上叔叔一家一起来,农家乐一把。我妈盛了一大碗鹅汤泡饭,阿姨盛一大碗烩菜,然后我和小哥哥我并排坐在电视机前,看新一集的四驱兄弟咯咯笑。

日子在这烩菜包围的时光里行走的缓慢悠长。

到了上学的年龄,我跟小哥哥一班,我学到了很多字,他却总是记不住、写不好作业。阿姨和叔叔很忙,所以小哥哥就经常在我家写作业吃饭。他写作业很乖很慢,很安静,不像我风风火火。

好为人师的我,总是趁他写作业的时候,给他的每一本书上帮他写名字,韩沉。因为他总写不好沉字右边的几,不是画个圈就是写成了口。我一本本认真的写,比写自己的还要专注。然后他也凑过来认真的看我写,嗤嗤的笑。过一会,老爸就会来催我们吃饭,晚饭经常是烩菜,我讨厌的烩菜、永久不变的烩菜、爸爸嘴里补充维生素的烩菜。小哥哥总会努力认真的吃完,我总是被老爸数落又训话。

我曾以为日子会在这暖蔼蔼的日子里稳健的走,伴随我和我的小哥哥慢慢的成长,还有挥之不去的一碗碗鹅汤烩菜的浓香。可年少时,哪里懂得人生从来没有绝对的等式,在这变化无常的世界,每个人总有着自己的无可奈何和身不由己。走的最急的,往往是最美的时光。

我们家如今很少吃烩菜了。邻家叔叔在我们三年级的时候出了车祸,送去医院的路上就不行了。不久阿姨就带着小哥哥回了东北,至此山高水长,成为记忆中的模样。爸爸从医院回来之后十年里再也没煮过烩菜,伯牙为钟子期摔琴,爸爸为叔叔戒爱,只因故人长辞,知己难再。吃菜的人不在了,做菜的人也消沉了。

可我却爱吃了起来,因为它让我想起小哥哥,那个总对我笑颜相对,话少安静的温柔少年。让人温心。

北方的大学冬日里烩菜是很热门的窗口。在挤得热火朝天之后吃上一大口米饭,心里却是难以描述的复杂——不知道小哥哥是不是还记得我这个任性的小姑娘。不知道少了我这个脾气火爆的朋友会不会有人欺负他,不知道他现在是否安好?比听到坏消息更难过的是没有消息,比再见更难过的是再也不见。

愿我记忆中的少年永远平和安好,愿我们在这波澜变动身不由己的世界里愈发坚强,只为那一道烩菜的旧时光。

图&文  杨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