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周二,去看完了一场凭学生证半价的电影后,到超市买到了一块钱一根的胡萝卜和玉米,回到宿舍正好是晚饭时间,我煮了一碗咖喱饭。
第一次煮咖喱,只能靠手感。
学校宿舍条件有限,煮的所有都来自一个小电饭锅,我只好先煮饭。
鸡胸肉,胡萝卜,青椒,洋葱切好粒,饭就煮好了,将它们先放到大碗里备用。洗洗锅子,往里倒点麻油,待锅里油热,先下肉爆炒,八分熟后将所有蔬菜倾倒翻炒,等到鲜蔬略略出汁,倒热水进锅,水量恰好覆盖食材,煮十五分钟左右,最后加入咖喱。
很快咖喱浓郁的味道满布宿舍每一个角落,在阳台洗衣服的室友大喊好香,她说闻起来就像她家乡的猪脚饭。是不是每一样食物都能勾起对家乡另一样食物的回味?若我真把咖喱煮出来猪脚饭味道,岂不稀奇?立马端着盛满米饭的碗凑到电饭锅旁,用勺子舀了些咖喱盖在上面,尝了一口,的确只是咖喱的味道。
小心地将黄土色的咖喱盖满整碗米饭,顾不上热辣滚烫,一口接一口地送进肚子里。米饭吸收咖喱的浓香与微辣,蔬食的清爽搭配鸡肉的鲜美,小小的碗里奏起了交响乐。
最近颇流行“我的一百天”活动,目的是通过连续坚持一百天做同一件事从而养成好习惯。我的一百天,是尽量每天吃饭时不看电影不看美剧不听电台,与吃饭无关的所有事情都摆在一边,只静静地吃完眼前的饭,尊重食物,专注当下,细细咀嚼,特别是自己做的饭菜,油然而起的感动与满足蔓延到食物中,吃起来更加美味。当然,今天的这一碗咖喱饭也不例外。
看电影,逛超市,煮咖喱并静静地吃完,全过程都是我一个人,这完美的周二,大半时间我都有足够的空间和自己相处以及对话。一个人可以做很多事,也渐渐爱上一个人去完成很多事,你问我孤单吗?不孤单,毕竟,胃里面还住着一位掌管幸福的巫师。
孤单了,就好好吃饭。
图&文 冬瓜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