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味里头我一直偏爱甜,与此对应的,对苦瓜、莲心这种味道尤其欣赏无能,大概是浑身上下都是那种吃不了苦的基因吧。
嗜甜也许是一种本能。据说唾液裹挟甜味物质接触味蕾的感受器之后,脉冲由神经传入大脑只需要1.4毫秒。1.4毫秒的速度是什么概念呢,比视觉还要快上10倍。
所有甜味中,我又最偏爱巧克力。对,让人欢喜让人胖的家伙。
童年记忆里,巧克力是好吃的。
奶奶把它称之为“巧克力糖”,似乎那个“糖”字一说出口,就充满了奢侈的甜腻。我出生的时候,并没有经历过她了解的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也不懂得卧蛋糖水的矜贵,但味觉的本能告诉我,这个“糖”好吃。
每每遇上亲友、邻居的婚宴,孩子们都撇下长长方方的云片糕,从花式的喜糖盒子里,扒拉出巧克力来。拿出一颗,迫不及待地剥开如新娘腮边一样透红的糖纸,满口吞下,让甜腻的口感散布满整个口腔。然后把剩下的几颗高高兴兴地揣在口袋里,喜滋滋地吃上几天。
中学的时候,巧克力是甜蜜的。
虽然已经过了欢庆六一的年纪,但还是因为没有得到惊喜而满不高兴。直到他从口袋里变戏法儿似的掏出一大袋M&M巧克力豆,合着一封折得小小的信,塞到我手里,然后带着一张比巧克力豆更五彩的表情飞也似地逃开了,留下我呆在原地,惊愕而不知所措。
回过神儿来之后,我就跟揣着十五只小兔子一样的,攥着那袋巧克力豆和那份小信,七上八下地回到家中。默默地关上了房门,从最喜欢的红颜色糖衣的吃起,一颗一颗五颜六色的巧克力豆下了肚,也就慢慢地看完了那份小信。喊我吃饭的妈妈问我天气这么热为什么要关门,我从她吐了吐舌头,完全不知道舌头上全是糖衣的鲜艳痕迹。只是那以后,听到玛氏“只溶在口,不溶在手”的广告语,心中便全是甜蜜。
再后来,巧克力是苦涩的。
上大学之后,初恋小男友就变成了电话、短信和QQ上常用联系人里的一个名字,所有的甜蜜都被距离隔成苦涩的味道。巧克力也是一样。
快要毕业之际,要好的姑娘在北京实习,不言不语地给我寄了一盒巧克力。她说让我每天吃一颗,吃完了她就回来陪我一起拍毕业照、过儿童节。不过思念比巧克力给我的回味更绵长悠远,抹茶、太妃糖、苹果派、熔岩巧克力……各种口味的夹心酱料,还是化不开巧克力的苦涩,就像被距离割裂开来的感情一样。
现在越来越觉得,巧克力和鲜花一样,被感情丰沛的男男女女们频繁使用到了极致。5月20日的时候,在宿舍楼下看到了为异地恋代劳的花店派送员,在饭点手捧鲜花和巧克力,焦灼地拨打着接收人的电话。回去我就和朋友笑谈,异地恋和花店派送大叔生活得都挺艰难啊。朋友默默地给我回了一句,可可树还只是个孩子。
多可爱的句子呀,我边拿着手机,边吃着盒子里最后一颗黑巧克力,笑了好久,跟巧克力苦涩后的回甘一样久。
可可树的孩子,好吃的、甜蜜的、苦涩的巧克力,陪我一起从孩子长大,变成甩不掉孩子气和孩子心的小大人。
文 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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