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有人在描写天亮时的第一缕阳光,像是深夜的拯救者,把过去十二小时里所有莫名其妙的畸形的事物都甩在脑后,连皮肤表面都热乎乎地湿润。但是不知道有没有人跟我一样,觉得天亮,是最冷的时候。还没有太阳,只是略略地亮了,灰色的,玻璃纸一样的风可以把视网膜都扎碎。
那时候的天显得特别高,特别特别高。
于是Y和我会躲在7-11热水机边上喝玻璃樽里的热维他奶,我喝原味的,他喝咖啡色的。干杯!前一秒还像个流浪汉一样双手捂紧瓶子瑟瑟取暖,这一秒我们又变回了快乐的什么都不怕的矮人,仰头咕噜咕噜灌下几大口,好像在喝朗姆酒一样。不同的是,终于从嘴上也暖到了胃里,是那种绒绒的暖和,太平庸太简单以至于忘记了自己在喝什么。的确,这不算是什么太好喝的饮料。原味豆奶,麦精豆奶,朱古力豆奶,假如不喝低糖的都是有点过甜了,虽然不是油腻腻的让人觉得渴的甜味,但是绝对会让任何一个声称或者不声称自己在减肥的姑娘感觉到深刻的自责,好像铲了一勺子的糖塞进喉咙口。也没什么很多豆味。就像是好立克,阿华田这样,这只是香港人的集体回忆,变成了习惯,好像他们一张嘴说话牙缝间就能飘出这样的味道。走着走着,走进7-11,喝下一纸盒子维他奶,淡淡的液体顺畅地冲刷过烟黄的牙齿,青色的舌苔,肿胀得如同水母的咽喉,坑坑洼洼的食道,然后包裹了整个鲜红的胃壁,混合着胃酸缓慢地翻滚。于是这种感觉,可能就叫做治愈吧。
来香港之前,就有人跟我说,要喝维他奶。刚来的时候,对于这种淡而无味的东西实在是提不起兴趣,我更倾向于喝低糖的柠檬茶,又酸又甜还有挡不住的涩味,似乎就勾勒出了生活的模样。我认识了Y,认识了一群朋友,我们可以一起大笑,一起喝酒,一起熬夜到凌晨,一起吃茶,但是每个人的生活都是自己的,聚在一起的时候,寻找的是大笑和喝酒,而不是“和朋友”大笑或者喝酒。像是一幅巨大的画,把里面每个人物裁剪出来,倒也没有损失任何的叙述功能,没有任何违和感,在笑的依旧笑得好像骨头都要炸裂。
然后一天又一天,无所事事或者疯狂到凌晨,看着天空一点点变高,我就想回家。7-11就是我的家啊。就像麦当劳或者翠华是我的家,因为它们24小时不打烊,她们永远张开双臂欢迎我。为什么7-11的灯永远打得那么亮,午夜或者凌晨走进去的时候就像是要被灯光刺穿,但是还有那满满到如孕妇的货柜和逼仄的走道,提醒你这是个摩登世界,这是一条船带你航向不知道何方。志明和春娇在7-11买烟,买烟,买烟,张志明还爱着一盒芝士捞面。这是一个俗气的爱情故事,但是看了电影的感觉就像当我第一次打开摆在门口的暖水柜,伸手捞出两瓶扎扎实实的玻璃樽装的维他奶,好像还真的抓到了什么温暖似的。利乐纸盒装的维他奶像排列得整整齐齐的墓碑或者棺材,直立在冰柜里什么话都不说;但是热的维他奶不一样,不管什么,热的总是不一样。之前我俩还冻得像是两只软脚虾,被天色渐亮的压力逼得原地颤抖,现在又打足了气似的活了过来。干杯!
我们也会在街角的垃圾桶抽烟。别人我不知道,但是我只是为了抽完这一支,说,我们去喝一瓶维他奶吧!好像喝这么一樽热热的豆奶,就可以把想说的话想装的笑都打落到胃里消化掉,把空荡荡的瓶子还给精神有点萎靡的营业员,便能像个将军一样昂首挺胸地出去面对这新的一天,重新开始战斗了。
然后我和Y说再见,自己回家,回“真”的家,找点睡。铁一样的青色慢慢被太阳像灰尘一样扫走,可是这么多次,我至今还是不知道那瓶咖啡色的奶是什么味道。
文 埃良诺
作者真係写得好到位,连香港人都未必会谂得出维他奶,好立克,阿华田,檸檬茶是香港人的集體回憶。經你講一講我都好想即刻去7-11買返枝维他奶饮,回憶一小下小時候。
喜欢这篇的感觉,一盒维他奶带来的温暖,文字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