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夜的烧烤

shaokao

哈尔滨终于下了第一场雪。在我的印象中,冰雪,是东北冬日的颜色;烧烤,是东北冬天的味道。所以冬天的烧烤,颇有风格。

不过地道的哈尔滨人会把烧烤称作“烤串”,就像把串串香称作“涮串”一样: 串,是处理食材较为简朴的方法。尤其是在冰天雪地的时候,这种简单的食物更像是一股暖流,直达心底。这时就不得不想起去年冬天在漠河北极村吃烧烤的经历,又是一阵暖意涌上心头。

十一月初,地处祖国最北端的北极村,细碎细碎的雪下个不停。晚上七点,气温降到零下十多度,漆黑的街道上只有三两个人走过。两家毗邻的烧烤店,都把炉子摆在屋外的雪地上,给漆黑的寒夜增添了一汪红火。我本来只打算出来溜达溜达,见此情此景,毅然决定“撸点串”。

挑了一家人稍微少点的店,点完串到炉边和老板攀谈起来,从漠河小镇的发展到烧烤的吃法,我就像郭靖受马钰道长点拨一样,吃货找到了大城市里烤串不常见的吃法: 羊肉串只加了少许的盐,烤的刚刚熟,就送到嘴里慢慢咀嚼,羊肉的膻味反而没有平时那么浓厚,淡淡的咸味真正的体现了盐“百味之首”的作用;烤豆干的时候,老板建议我多放点糖配着牛筋吃,口感不错。不过我倒是想起大才子金圣叹,据传金大才子临死前说,“五香豆干与花生同嚼,有火腿味道”,看来豆干的价值不在于“本味”,而在于搭配。可惜店里只有醋泡的花生,想必金圣叹所说的应该是油炸的花生吧。

在老板的建议下,我买了一瓶蓝莓干饮料,这种产自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地区的的蓝莓干,南方很少见,5块钱大概只有两三百毫升。看广告上说喝白兰地最佳的温度是8~12度;而中国人喝啤酒,大多也是爱冰镇的;于是我直接把蓝莓干插进积雪里,成了“雪”镇饮料,风味不输上述饮品。最棒的是,冰凉的蓝莓汁儿流过喉头时,真正有种“透心凉,心飞扬”的感觉。

不知不觉在雪地里站了半个多小时,温度又降了不少。我双腿冻得僵直,老板还在熟练的转动着串子。得知我是外来的游客,质朴的老板催促我赶紧回旅馆以免冻坏了身体,而我坚持要吃完他推荐的最后一道烤串——烤酸菜卷。层次分明的五花肉切成薄薄的片,卷上入冬时刚渍好的酸白菜,煎炒烤蒸都是美味,并且最符合东北地道的风味。按照老板对烧烤的理解,烤酸菜卷没有放任何调料,甚至没有一粒盐。酸菜浓郁的香味和脆爽的口感被五花肉柔和的包裹,烤制又最大限度保留了二者的形态,完全是酸菜与猪肉的本色本味,酸菜卷的美味犹如暖流直抵心腹。

和老板道别后,拔起僵硬的双腿,拍拍身上薄薄的一层积雪,结束了这次独特的烤串之行。漆黑的雪夜里,路灯显得尤其的微弱,我独自一人踏雪返回旅店。我想:大多数人心中的东北人,应该是三五人坐在炕上围着炭火,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而现在的我却是独自一人滴酒不沾,好像不和节奏啊?其实,真正的东北人应该是发自内心的热情和由内而外的质朴,就像那个老板一样,也更像那烤串一样,总是地道的,总会有内涵。

再看看漫天飞舞的雪花,没有风花雪夜的浪漫,却也落得雪夜烧烤的逍遥。

图&文 杨坤

谈谈游戏聊聊吃·舌尖上的《胧村正》

吃喝总与玩乐相连,构成极度逍遥肆意的成语,以骄奢淫逸的姿态出现在众多电脑族们眼中。随着游戏世界的丰富,我们不可避免的构建了基于现实的另一个世界,而出去键盘鼠标屏幕外,吃喝似乎是勾连异界的唯一途径。

除去正儿八经的模拟餐厅经营游戏,大部分单机RPG都逃不开拼红拼蓝的命运,于是各类药物成为了不可或缺的重要商品。当时代进步,另一个世界也不可避免的加入了更多适应玩家需求的现实内容,比如料理。而在众多款RPG中,令人对事物过目不忘的,非《胧村正》莫属。

游戏背景设定在元禄时代将军德川纲吉统治下的日本。在这个世界中存在着许多妖刀,名刀由于长期被充满怨恨的血液所浸泡而产生妖气,妖刀一旦出鞘就必须嗜血,而且使用妖刀的人将逐渐受其侵害,最终死于非命。但即便如此,妖刀所拥有的强大力量依旧驱使着贪婪的人们不断追求。

鬼助和百姬两名主人公在日本各地搜寻散落的妖刀,并释放封印在妖刀中的强大奥义,充分利用妖刀的特性战斗,最终寻得自身的释怀与解脱。

游戏的亮点很多,干净利落的打击感满足了玩家的节奏欲,108把妖刀的设计则让玩家的搜集癖发挥到极致,最让人眼前一亮的,是游戏中的料理系统与小吃系统。作为补血补气的固定系统,《胧村正》并没有像任何一款RPG或ARPG一样挂张图片写上说明再点击吃掉便草草了事。从进入料理店开始,便深深的深谙日本所有的料理文化。

作为一款2D横板过关的ARPG游戏,《胧村正》中所有与事物有关的内容都是3D的,不完全统计,至少有四十种传动B级美食,包括主角自制路边摊和山野田家纯天然小菜。

每每选取一样食物,蹦跶出来的图片比真实世界还带有一丝梦幻,饭菜自然抖动,就像刚刚端上桌一般。热菜还会飘散着浓浓的香气,火锅还会冒出细致而缜密的小泡泡,吞吐着肉的鲜美、菜的甘醇,隔着屏幕你似乎也能闻到几个世纪前的味道,远渡重洋、翻山越岭而来。

吃的过程也极度拟人化了,一双筷子一点一点的夹起,本来便出色的节奏感与料理形成绝佳的配合,碗内的食物一点一点减少,只有这时你才会感觉,主角真的在赏味,那一刻的游戏是那么真实,那么触手可及。

碗空了,盘子空了,你甚至会有一股莫名的饱胀感,一摸肚子,真饿。于是突然被现实抽离。

在暗器漫天血肉横飞的武士游戏里,一切都是明快华丽的,刀光剑影,快意恩仇,幻化无妨的妖刀被主角握在手中,斩杀着日本神话中的种种志怪,一切是那么迅猛,一切又是那么惊悚。

而哪怕是在这样的世界,当你走进山野的小屋,点上一两个小菜,你也会慢下来,一口一口咀嚼着水馒头、寿喜烧、天妇罗或是乌冬面,吞下惬意,消去焦虑,褪走匆忙。你似乎听见了花香鸟鸣,似乎看见了蓝天白云,亦卷亦舒间,将生命的真谛吟诵。那命悬一线的履冰营生,遥远的愈发模糊,连面目也看不清。

于是你最终发现,原来即使是另一个次元构建出的可怕世界,美食也是如此不可辜负的。

玩过不少游戏,《胧村正》在吃上的造诣不容小觑,我想制作组中一定有几个吃货,才会让腥风血雨的江湖,硬生生的裹上一层生活的气息,也让真实的味道,浸透在游戏里,再往外渗,流进所有玩家心中。

 

文 鸥鸥鸥

日啖螃蟹一两只,不辞常做冰寒人

那天,在微博上看到这么一段:【你看螃蟹多可怜,动物里它死得算很惨,被五花大绑,还得活着清蒸酒熏至死,期间求生不得,求死不了!活遭罪啊!我突然想起来,螃蟹是横着走路的。人不是最讨厌横行霸道的人吗?现在吃螃蟹的那些人的口腹之欲,就像极了螃蟹走路的样子。】

不得不说,看到这段话的时候,我丝毫没有悔悟之心,第一反应就是:对呀,我最爱清蒸了,鲜!

生长在江南,从小就看着螃蟹横行霸道,却对其避而不食,那些小小的横着走路的生物,与我心目中的美食比起来相差太远,于是饭桌上黄澄澄的庞然大物向来都得不到我的青睐。直到有次回家,我妈端着一盘子蟹钳放在茶几上,看着电视嗑着蟹钳,竟然发现这个硬梆梆的不萌之物,如此鲜美,咬碎那看似坚硬实则薄如蛋壳的嫩黄色,吸吮里面的钳肉,带着钳子外面的微微辣感,一时好不上瘾,自此对其整个身躯产生好感。

我家乡对吃螃蟹没有什么讲究,往往抓着几只,往姜丝黄酒的清水里一丢,煮熟即食。雄蟹个大肉肥,蟹膏入口黏弹,张扬着大毛腿,却在下锅前胆小爱吐沫;雌蟹个小肉鲜,蟹黄细腻酥香,是我最爱!

离开家乡,吃蟹总巴望着最美的深秋季节,等蟹大量上市了,即可解馋。前日,友人送蟹,遂等着周日一同品尝,回家前,拎上一瓶十二年陈酿石库门,便喜滋滋地开始着手准备。

打开包装精美的四方盒,料也未及,看似浮夸的包装里竟是古朴的纸篓,狭小的空间里层层叠叠挤满了被五花大绑的大闸蟹,背甲壳呈青灰色,有光泽,腹为白色,脐部圆润,向外凸,金爪丛生黄毛,色泽光亮,肢体连接牢固呈弯曲形状,个大而老健,感动之余,便也珍惜起来!

切数刀姜丝,置于水中,再加入少许黄酒与醋,等水煮沸,抓四只蟹摆进蒸笼,白肚皮朝上,20只脚朝天,沸水煮蟹,可使膏黄快速凝固,带15分钟后,鲜美香溢,斟上两杯黄酒,调上姜丝酱醋,迫不及待,不顾烫手就开始扒拉起来。

吃蟹作为一种闲情逸致的文化享受,却是从魏晋时期开始的。《世说新语.任诞》记载,晋毕卓(字茂世)嗜酒,间说:“右手持酒杯,左手持蟹螯,拍浮酒船中,便足了一生矣。”人们把吃蟹、饮酒、赏菊、赋诗,作为金秋的风流韵事,而在红楼中,曹雪芹也生动趣味地描述了一番吃蟹热闹之事。

如今吃蟹,远不及古人“蟹八件”来的讲究,吃蟹步骤也因人而异,我总会先吃蟹脚,摁住饱满的身躯,从底部轻轻一转,然后咬去蟹脚根部关节,或吮或嚼,娴熟却缓慢,直至蟹壳里面的肉丝被扒拉干净,解决完蟹脚,接下来即是蟹身,一掰尾盖,若雌蟹黄丰盈,尾盖上仍有少许蟹黄,可以剿除,二掰蟹壳,举起周身黄灿灿的蟹壳,这是最令人兴奋的部分,用筷子从内脏组织中轻挑起蟹黄,在蟹壳里搜刮出蟹黄,都是我最爱做的事,三掰蟹身,在蟹身一掰两半之前,先除去腮与肺部组织,小心翼翼地挑去蟹黄上盖的一层,此时不大快朵颐更待何时!

吃蟹在中国已经历史悠久,在文化河流中,盛传出不少名言名句,而螃蟹除了在美食界一直榜上有名,在医药界也大受好评,不过,螃蟹虽味美,却也是棘手之物,所以,在此提醒各位爱蟹之人,在食用之前,不妨多了解一下这让人魂牵梦萦的尤物。

最后借用苏轼公子的名句感叹一下:“不到庐山辜负目,不食螃蟹辜负腹”。

 

文 latte

食花漫记

文人喜欢用「牛嚼牡丹」来形容粗鄙行为,但吃花并不是一件煞风景的事。最常见的以花入食,大概是无花果吧。古人以为无花而有果,故名之,其实它的花隐藏在果实内部,全靠黄蜂钻来钻去授粉。雌蜂钻进无花果,授粉给底部的雌花,产卵然后死去。幼虫长大交配,雌虫再钻出去,寻找另一个无花果。如此忙碌而机械重复,看起来可笑,却也是我们生活的写照。

无花果在一万多年前已有人工栽培,可谓是食用花界的老前辈。新鲜无花果软软烂烂,有一股怪异的香味。切丝后放盐和香料腌渍,做成无花果干,颜色变了黑褐,像九制陈皮一样生津止渴。我读初中的时候,步行三公里回家,若是兜里有一、两毛钱,有时就会在杂货店买一包新加坡产「张志明」无花果干,一路走一路吃。黑白小塑料袋包装,吃得再小心,到家也没了。前几天在便利店看到有卖,包装还是那样简单,好像在唱「彩色的电视变得更加花哨,能辨别黑白的人越来越少」。

无花果只能做零食或水果,有些花却能正儿八经入馔。广东「太史五蛇羹」放白菊花,这只能算佐料。河南人将槐花择洗干净,用面粉拌匀蒸熟,浇上蒜泥,香味扑鼻,是由春入夏的时令菜肴。槐枝有刺,懂做的人认准方向一捋就摘下花瓣,初学者往往被戳得呲牙咧嘴,扎实疼上那么几次,才变熟手。

花各有香,正好拿来做糕饼。老北京有一味「藤萝饼」,据唐鲁孙先生描述,「把藤萝花摘下来洗干净只留花瓣,用白糖松子小脂油丁拌匀,用发好的面粉像千层糕似的一层馅,一层面,叠起来蒸,蒸好切块来吃,藤萝香松子香,揉合到一块,那真是冷香绕舌满口甘沁太好吃了。」另一种做法「跟翻毛月饼做法一样,不过是把枣泥豆沙换成藤萝花,吃的时候带点淡淡的花香。」于春末夏初,坐在昆明池边藤萝架下,酽酽地泡上一壶茶,下藤萝饼吃,想来令人神驰。只是我在北京六年,竟没有机会尝到这味妙物,实在是遗憾。

早先云南人做月饼,只有「云腿」和「玫瑰」两味。后者用腌渍成酱的玫瑰糖调味,本来清香不腻,但往往另加大量白糖,不爱吃甜的人受不了。近年来成为旅游者热门手信的鲜花饼,味道更为清淡,符合现代人口味,实际与北京藤萝饼系出同门,都是时令糕点。

云南盛产鲜花,全国市场上销售的鲜切花,一大半出自云南。云南人日常生活也离不开花,家庭种植花卉的热情,尤甚于花城广州。我家昙花种得好,记得老家曾有一本,花盆径逾两尺,七、八月间,花骨朵能冒出几十个来,常常要剪去一些,保证其他花苞的营养。昙花只在夜间开放。近晚见哪几朵花开始微微颤动,就要呼亲唤友,吃上月饼喝上茶,看那花萼、花瓣渐次层层展开,鼻端也时不时闻见甜美的花香。赞叹着花的香味与颜色,闲聊着东家长西家短,要等几朵花都绽放然后萎谢,几个小时过去,才结束一场老百姓的雅集。

我爱看昙花,也怕看昙花。看完昙花开谢,母亲就会剪下它,摘出花瓣,给我炒鸡蛋吃。厚实花瓣里渗出的粘稠汁液,令这道据说有滋养奇效的菜肴糊糊滑滑,吃在嘴里,说不出地难受。这么看花吃花爱花恨花,说起来,倒有很多年没有再体验了。

南瓜花比昙花好吃一万倍。一根藤提供不了太多营养,仲夏时节,农民总会摘去一些花,挑了来城里卖。金灿灿的南瓜花,都那么大朵,裹上面浆、少许放一点糖炸出来,还是金灿灿,在花香之外,又多了一股菜籽油香。有点像日本甜不辣,却不会炸那么透,咬起来,外层酥脆,内里柔软。夏日晚餐,这道菜在开餐之前,往往已经被小孩子偷偷吃了大半。

杜鹃花也可以吃。老家把一种生长在高山草甸的杜鹃花叫做「木耳花」,取其花瓣肥厚,口感有点像木耳之义。木耳花有毒性,要用开水汆过再清水漂洗,才能拿来炒肉或凉拌,算是一种野味。中学时代去爬山,午后从海拔一千九百米的城里出发,骑一个小时单车到山下,再徒步三、四个小时,穿过几个小村庄,在登上海拔三千多米的峰顶之前,就遇见大片灿烂的木耳花。白色和红色的花朵,在吹得倒人的冷风中开放着,朝向西边将落下的太阳。少年坐在最后五百级台阶的第一级上看入了迷,沉默不说话。那太阳就渐渐真的落下去,少年的影子渐渐拖长,长到贯穿生命,也倔强地没有离开那座木耳花盛放的山峦。

文 韩磊

最好吃的菜

这世界上的菜谱分为两种。一种是《贝太厨房》那类,化繁为简,流水线作业,任是再愚笨的人看后也自信能操持出一桌满汉全席来;另一种便是王敦煌《吃主儿》里所记载的那类旧时吃食,即便一道简单的打卤面,原材料和操作步骤都明白写在纸上,你硬是做不出那个味儿来。

台湾饮食大家焦桐老师总结,一代会住,三代会穿,五代才会吃。“饮食”二字中的学问可是海了去了,再说人的口味迥异,嗜甜还是好辣,喜咸还是爱淡,如何敢大言不惭写下如此绝对的标题?

菜如何好吃?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评判标准,口感、营养、色泽……但有一条怕是所有人都会赞同,若某种食物能触碰你心底那根柔软的心弦,弹出久未有之的感动,自是好吃的菜无疑。

所以,菜是否好吃也与当时的心境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若刚遭遇强拆,满汉全席摆你面前,恐怕也是无心下箸;反之,若三日未曾进食,即便一碗夹生的白米饭也会让你生出爽到飞起的错觉。

当然,能体验到这番充满朴素的唯物主义哲学真理的道理,自然既经历过心痛,也一定有过饥渴难忍的时刻。换言之,要体验食物的精妙,必得心无旁骛,且无三餐之虞,此时方可从一粒米中慢慢回味它生长的维度以及分辨村妇抚过的小手是否温润如玉。

幼时读陆文夫《美食家》,朱自治天未亮即起床,为的只是赶上“朱鸿兴”的头汤面,在美食家眼里,千碗面,一锅汤,下到后头,面汤就糊了,必须是头锅下的面才能保持清爽的口感。

这样食不厌精的精神在当时的我看来,总归有些矫情和多此一举,有得吃就不错了,哪里那么多讲究?必须说明的是,当时上初中,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几乎时时都处于饥饿状态之中。

及至年岁渐长,初涉厨行混食,后又误入歧途,戴着顶美食记者的帽子招摇撞骗于各大小酒楼食肆,从一个炉灶逃窜到另一个炉灶,从一张饭桌奔波到另一张饭桌,这才慢慢触到饮食之道的门槛,也明了当年的想法是如何的稚嫩与无知。

稍可安慰的是,每日在不同的饭局之间迎来送往,菜色品种也时有翻新,一张好吃的嘴却并未惯坏,管你是珍馐玉食,或是咸菜稀饭,终是要落老夫肠胃之中,这正应了禅宗“见山是山,见水是水”的上境。

所以,有人问我蹭过如此之多的饭局,可知哪家店铺的哪道菜肴最为好吃?老实说,我还真答不上来,沉思良久,只在微博上发了这么一段感慨以为回应。

“就我认为,最好吃的永远是你喜欢的那个姑娘亲手下厨端出的那盘也许并无章程的大杂烩。遗憾的是,直至今日,老夫仍未尝过。”

然后,远在广州的闺蜜肖颖同学立马评论了一句,“会有几十年等你吃厌的。”

看吧,这就是已婚人士和单身汉的区别!

 

文 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