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小馄饨

在自己喜欢的众多小文中,有一篇不得不提——林清玄的《木鱼馄饨》。文中卖馄饨的老人敲着木鱼在小巷中穿行,如同大隐隐于市的高僧般飘逸从容。美味也在回味悠长之余显得禅意十足。但禅意毕竟不是人人都能参透的,世间的烟火气倒是在生活中打个滚就能沾得一身。喜欢喝咖啡,但也自知咖啡喝多了会伤胃,倒不如一碗小馄饨冬夏皆宜,嚼着家常,喝着滋补。好吧,我承认,与其说我爱上了这篇有美食又有禅意的文,倒不如说对馄饨这种市井吃食怀着一片深情。

其实在南京做这种小吃的多为安徽人。记忆中,他们做早点的特长不只是搓麻团炸馓子贴烧饼,而是能把人人都会裹,但不是都能做好的小馄饨煮得活色生香。皮薄肉鲜的小馄饨在水里滚几下,用笊篱捞起来,用加了姜片煮成的鸡汤或排骨汤一激,小金鱼似的浮起来,洒上少许虾皮、榨菜、葱花做点缀,有时再磕些胡椒粉,便热腾腾地端上桌了。还可加点辣椒油,被勺子一打搅,红红地在汤里漾开。昏黄的灯光下,坐在长条凳子上,守着木头桌子上热气蒸腾的小馄饨,南京的大萝卜们吃的就是这样一份温暖悠然的快乐。倘若骆驼祥子生在南京,那么小说里他半闭着眼,汗流浃背伸出手去向老板吆喝“再来一碗”的,八成也是这个,不会是豆腐脑了。无论是衣着黯淡的工薪阶层,还是一身光鲜的上班族,往桌边一坐,吆喝一声:“老板来个中碗的!加鸭血!打个鸡蛋!”尔后整个人放松下来,从容地等待,或者先吃起隔壁摊子才出锅的韭菜烙饼、麻辣串之类的吃食,打打手机,聊聊闲话,岁月就在小食的热气中蒸腾。

离家最近的柴火馄饨摊,嗯,记得还是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开始有的。老板夫妇来自安庆,个头一般高,白净的男人,娇小的女人,原先在大院门口摆流动摊卖馄饨。每次放学经过,最爱看的就是夫妇二人娴熟的包馄饨技巧。薄薄的馄饨皮摊在掌心,一根冰棒棍(对的,一定是冰棒棍,现在才换成了一片薄竹片),舀起肉馅,往面皮中心飞速一点,手掌几乎在同时一收一捏,一朵花儿凝成了一只小金鱼。后来看武侠小说,觉得小说里所谓神雕侠侣之类的夫妻双侠,演绎起武功秘笈的流畅养眼,若幻化成现实中的烟火家常版本,也不过就是这样吧。流水般的数十年过去,妻子依旧朴实娇小,丈夫倒是闷闷地发福起来,也长得越发像颗馄饨里的荷包蛋了。盛馄饨的餐具也与时俱进,从朴实的面条碗到一次性餐盒,再到结实耐用的不锈钢小饭盆,最大碗的单价也早已蹦蹦跳跳抵上一碗牛肉面的钱。老板夫妇也从当年天天摆流动摊,到固定一隅租房做买卖,再到如今从容不迫地边出租旧铺边卖馄饨了。可是每当路过铺面,看见这对相思鸟在重复着我认为是天底下最诱人的工作时,都忍不住放慢脚步,甚至馋猫般地坐下来上一碗,不为别的,只因那个憨厚的炉中依旧跳动着红红的温暖,朴实的碗里依旧氤氲着那份不多不少的鲜美。耳边依旧萦绕着老板夫妇乡音不改的只言片语,不经意间一抬头,眼里流淌的,依旧是他们岁月间相濡以沫积淀的默契。

网上常说人生就是个杯具,餐具,各种谐音,各种慨叹,不禁跟风调侃一句:人生有时候也像个餐具,还好里面飘着几颗小馄饨。可惜老板也有回家过年的时候,到时侯小扣柴扉久不开,连餐具都不见了。哈哈,不如归来吧,继续我幼稚的陶醉。

文     小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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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红油面的幸福

由于离家比较远的缘故,短短的清明小长假不足以支撑想回家的念头,回了家的友人,给我寄了一小箱“奥灶面”,尽管是方便面版本,也没有浇头,但是足以让我这个红油面的忠实粉丝好好激动了一把。 

红油面,是奥灶面的一种,奥灶面分为红汤白汤两种,大多数本地人偏爱前者,面条是用精白面加工成龙须面,是我在其他地方找不到的细面,配以各种浇头,有排骨、爆鱼、卤鸭、牛肉等等,种类繁多,任君选择。而“奥灶”两字的由来,更是因为从小描写家乡特色烂熟于心,一说乾隆皇帝微服下江南时,途径昆山时在一家小店中吃了一碗红油爆鱼面,便称赞其为“奥妙的灶头”;二说原来的老板年纪大后手脚慢,因此面条被吃客称为“鏖糟面”,即昆山方言不干净的意思,却无意让这种面条逐渐传承。

不同于青团子或是松鼠桂鱼等在江浙沪都算颇有名气的小吃菜品,奥灶面更像是昆山人的专属。许多本地人喜欢将一碗面作为一天的开始。从小学开始,父亲就经常将我带去他单位旁边的面店吃面,一直到现在放假回家的时候,都会少不了和好友约好第二天的早餐行程,在假期,一碗让人胃口大开的红油面成了我和友人早起的动力,也成了一天好心情的来源。我甚至想,应该没有什么比“明天早上我们去吃面吧”更能让人安心早早睡去吧。

如今到了异地学习,突然发现一碗家乡的面条成了一种奢侈,江苏人嗜甜,红油面的滋味是鲜甜的,而我如今所在的地方喜辣,每每看到菜和汤里缀着满满的红辣椒,胃口便瞬间没了一半,宽宽粗粗的面条也在好一段时间内让我对面条这种食物毫无兴趣。

曾经给我的大学同学看过这种面条,被他评价为:炸酱拉面。说实在的,当时的我有一丝气愤,心想,你是永远无法理解这种美妙滋味的,凡人。

渐渐地发现,朋友圈里的好友们,每一次回家时秀一张面条的照片成了所有人的共识,当然这一举动也自然成了“招仇恨”的来源。当我拍下一张面条的照片放在空间,留学生朋友反应更是激烈,我说,很怀念吧,他说,何止怀念,看到你的照片,简直归心似箭。

与其说这是一种默契,不如说这成了一种仪式。 

红油面于我们,不仅仅是一碗面条,而是故乡在我们身上留下印记的缩影,是父母的味道,是老朋友的味道。 

曾经,无论是红油面或是家乡的一草一木,都在我们触手可及的地方,和好友一个电话,熟悉的人就会出现在面店的门口,或许已经替你点好了你最爱的种类,红红的汤头泛着白白的热气,炸的金黄诱人的大排附于其上,这个早晨简直不能更美好。 

如今,我们身处在不同的地方,地域切断了我们与故乡食物的联系,我们在不同的地方,渐渐熟悉了不同口味的食物,渐渐融入了不同地方的风土人情,而我们在不同地方,对于同一种食物的怀念愈演愈烈,每当我们拖着重重的行李箱,风尘仆仆回到熟悉的地方,对这种食物的渴望一触即发。

吃一碗面条,仿佛就是再向昆山这个养育我们长大的地方呐喊着:我回来了。

明天早上我叫你起床,我们一起去吃面吧。

图&文  竹山生风

胡辣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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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一直有点困惑,麻辣烫凭着麻辣走遍天下,而胡辣汤为什么多年过去几乎依旧仅囿于河南省,甚至仅是寥寥的几个市内。

突发的感怀源于看到高中同学在聊天群里发的一张回到家乡喝胡辣汤的照片。高中毕业十几年,它依然是家乡让她深深留恋的美食。看着照片中那熟悉的街头小店模样,恍惚间那汤的爽滑美味伴着油条包子的清香直抵鼻尖,浸入心肺。

高中时代,家境稍差,兼之有着高考的压力,人变得越发的沉默。日子似乎是单调的轮回。学校每周周六下午和周日白天休息。自己高中生活后半段的周末也时常是呆在学校,一两个月回一次家。这样的情形下,往往经过一个周六晚上的休息来卸下一周的疲惫,然后周日早上轻轻松松地品尝早餐,不同于平日中为了赶上课的时间而狼吞虎咽。因而这样的早晨,早餐上胡辣汤的辣、酸都可细细体味。这个早餐因着时间的宽裕,周围人声的稀少,可以静了心细想一周的是是非非。这样的早餐就如那段黯淡岁月负重前行中提供休憩的小站,虽不能将负重完全丢下,却也给予了一口口的喘息时机,不至于内心被完全压垮。

考上大学,带着一点潜意识的逃离和躲避,远离了家乡,从中原到千里之外的关东。北方的雪色和冷冽曾以为可以让自己忘却很多,也一度似乎真的忘了、别了,却又不知自何时起,一点点温暖的东西在心底开始涌现、开始流淌,并且随岁月流逝、随每次回家时看到的父母额头皱纹的增多、晚一辈一年年的快速成长而越来越强。

近几年,家人在县城做早餐,主打的就是胡辣汤,辅以油条、包子。假期回家,每天早晨去小店帮忙,赶在顾客大量涌来前,都会先坐下来一碗胡辣汤,由此开启新一天的生活。假期在家两三周,每天早上固定不变的总是胡辣汤,嗓子倒一直没有上火。

离开家乡已近十六年,早已忘却曾经的逃离,渐增的是对家乡的眷恋。这样的感觉就如对依然在外是名不经传的胡辣汤,于他人是陌生的一个饮食名词,于自己却已在不知不觉中化为对过往深深的怀念。

图&文    Oliver

别样人间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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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周和王丹及张旭小姑娘去吃了一家很正宗的秘鲁菜。秘鲁曾经是西班牙殖民地,上世纪又涌入了许多日本人和中国人,因而其菜品颇受这三国影响。我们看着西班牙文的菜谱傻了眼,于是缠着一个大胸秘鲁姐姐给我们点了几个菜,分别可以被诠释为西班牙海鲜饭,和炸薯条一起炒的黑椒牛柳,以及柠檬汁儿泡着的生鱼片。然而我想说说的是另一道前菜。那是一盘子切得薄薄的鲜章鱼,上面抹上一层淡紫色的橄榄酱,再浇上些柠檬黄色的橄榄油。一片章鱼下去,满嘴新鲜沁人的橄榄味。后来仔细看菜单,才发现那淡紫色的橄榄酱里融合了些许土豆泥,因而酱汁更加浓厚细滑。更妙的是,几乎无味的土豆泥中和了部分橄榄的苦,又不夺橄榄的独特味道及芳香。

几年前我家老爷在意大利的时候,热情好客的异国同胞非要请老爷去尝尝他家自产的橄榄油。据说当时的场景是同胞递给老爷一小块面包,小心翼翼地打开一装着青绿色液体的玻璃罐子,让我家老爷在液体里蘸一下。老爷还得不明觉厉地点头说好。我小时候吃过鲜橄榄,小伙伴给我一颗,青绿色的,让我坚持吃完。一小口咬下去,苦得能让面部肌肉马上收缩,苦味全写脸上。但待苦味消失,舌尖的甜会缓缓回来,向雾一样升腾起来,很淡,但足以感知到,妙不可言。

橄榄是一种需要去适应的食物。一般容易买到的橄榄是泡过的,微苦,隐约有些酸,有类似酒精的醇厚。有的橄榄呈绿色,有点是绛紫色。橄榄油也有各种级别,调入了各种不同味道的。有的融到果醋中,再加上些磨碎的坚果,就是极棒的蘸料了。

橄榄也可以在喝葡萄酒时就着吃。说到葡萄酒,那也是一种西方人讲究的,中国人需要去适应的味道。这些年我也跟老爷学着喝了一些红葡萄酒。尝酒的方式是把醒过的酒含在口里,用喉头出气,吱吱地吹着酒,感觉着酒香似涨满一个屋子一般涨满口腔。那酒香或者是果香,或者是木香,以前在一个酒庄我们甚至尝到过巧克力香。然而只是香,并没有任何甜或腻,那时候就懂馥郁芬芳那词儿是什么个意思了。酒的香味浓烈,有点也复杂,但好的一瓶酒当是均衡的。一口下去,本味几乎是无味,一定不酸,也一定没有很冲的酒精味道,那才是好的。酒精仿佛一个载体,将各种酿酒材料的香给熏出来,自身却低调。

我愿意把橄榄,葡萄酒这样变化丰富的美味和中国的茶相对应。有一次老爷给他公司的同事们带去一包铁观音,他同事们尝了都说好。我脑子中想了想他极尽溢美之词跟同事赞美那茶的场景,不禁笑出来。这仇报得漂亮。

从适应的环境和味道中走出来,用一种虔诚细细地去品味,去了解,进而获得新的感受,也算是一种超越了吧。

图&文    雪

羊杂那点事

每要写吃吃喝喝那点事时,便会有众多要让人流口水的食物涌上来,要抉择写那些儿,的确为难了些。

十多年前,俺还是留守妇女,在家守着一份据说是全世界工资最低的职业不放。作为牛郎的大侠不得不一年回个一次家啥的。我们当然比不过牛郎织女那般非同凡响。但也的确是两地生活,不方便了许多。

而对大侠来说,家里除了有他牵念的孩子及织女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乡味。其中,最值得念想的即是羊杂。所谓羊杂,即是羊下水配土豆粉煮制而成。

吃动物下水的事儿,也许是汉人的权利。有的人说是因为我们过穷日子那会儿,没肉吃,只好吃下水。但我不这样认为。觉得要追问为什么,只两个字:好味(这是南国语言,用北方话说是,好吃)。

在我的家乡,现在只要是农家,仍保留着入冬的第一场雪后,或者是小雪过后杀羊的习惯。农人家,辛苦一年,入冬后天寒地冻,猫在自家的热炕头上,小炒一点羊肉,熬煮一碗羊杂,陪饭佐酒皆相宜。羊是自家养了一个夏季的羊羔。特意请会宰杀的师傅宰杀并处理好了,一冬的肉便不用再发愁了。

羊杂便是宰羊这一天要请师傅吃的。外加一个羊脖子肉给师傅带走。

妈妈今天便是最忙的,小孩子们则是跑进跑出添点乱,偶尔也会帮点小忙。当然重头戏还是在吃上。中午一碗盖帽儿羊杂端至眼前,热气腾腾腾,红油羊杂白粉条相得益彰,能不流口水吗?

吃羊杂,重在下水洗得干净,羊肚,一截儿羊肠(羊小肠作为商品卖出去,可能是制药佳品)洗干净,没膻味儿,也是需要一定技巧。

北方大多是绵羊肉,且多为羔羊,膻味儿自然是小。再加上恰当的烹饪方法。羊杂闻起来香,吃起来够味儿。鉴于此,羊杂渐渐成了一种地方美食。羊杂可当肉食来解馋儿,也可以作为肉菜配主食,更可以作为小吃食儿,久在外的游子解馋的佳品,上班族下班后的小吃,饿了解饿的首选食物。

一年,春节前大雪封路,正颠簸在路途中的大侠,为了不困于途中,选择了坐大巴回家。短短三个小时的车程走了一天。至傍晚时分才赶至县城。县城间已是一派过年的新气象了。到处灯火相耀,中国红的对联彩灯,漂亮的窗花纸已经占领了一整个县城了。

大侠下车后,对着银装素裹中露出的点点红色,一时找不到南北,同行的伙伴下车后并不言语,看大侠在发懵,便提醒说:先来一碗羊杂暖暖身子如何。

羊杂两个字立刻激起这个男人心中的故乡情。他头也不回的往家的方向开步走,说回家吃去,坐了一天车,屁股此刻不想沾别人家的凳子。

当晚,大侠并没有吃到羊杂。在雪花儿优雅无声的下落中,推开了自家的门,他的妻子正在灯下看着身着南国棉衣挟带北国寒气的他走进家来。

文     杨燕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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