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菜拉面的浪漫

煮面其实是一件挺有意思的事情,和自己较真,非要等绵长与温存纠缠出那一种恰到其分,哧溜下去一碗,那种喜悦是沉淀在胃里的安稳及和平。

你啊你,总把香菜挑开,烫一块钱青菜,面条吃不了多少,又把我碗里几棵可怜巴巴的青菜挑走了,我也爱吃,还是让给你吧,看见你得意洋洋的笑容,就装作不情愿,让你更开心一分。

你啊你,就算不在我对面,我吞下面条的时候,急急忙忙马马虎虎龇牙咧嘴,还是想你,会猝不及防地伸过筷子来,和我斗嘴抢你喜欢吃的东西。

其实食物的记忆,是关于味蕾,舌尖,胃袋,一颗心和一颗心,最能让人眼睛一瞬间模糊了的记忆。

你说你爱吃面,在家里会加笋干会加番茄和鸡蛋,比食堂和街口的简单的青菜拉面奢华多了,我笃定你可能到最后会忘记放面,你就特别小心地问我,要不要吃以后煮给你咯,我会点头,要啦要啦。

你经常拉着我跑几条街去找好吃的,我默默跟在你身后,然后把我们的城市转了一个遍,多亏你,我终于明白了街道的指向,一个人也不会跑丢。其实对我来说,没有那么挑剔,我只是愿意跟着你,你走到哪里,我们就丈量这城市几寸。

而我总是粗心大意。你不爱吃的,只要是我买的,还是会乖乖吃完喝完,皱着眉头揉胃,或者齁到发晕,我都看不到。下一次自己去吃的时候,才明白你这个家伙又一次骗了我。骂完几次,你又小心翼翼地撇撇嘴,说下次不敢了。你总是一遍一遍催我不要忙得忘了吃饭时间,又默默给我带饭放在桌上。

我啰嗦那么多关于我们的回忆,都是关于吃,大概它是我们首肯的,能给人带来最幸福感的东西,你瞧,我想起你,还是开心。

记得太深,爸爸总爱吃面条,妈妈却不爱吃,但从小到大饭桌上,最多的还是面条,妈妈做的面条也是最好的,吃着吃着,觉得这个家怎么也不会散。我想大概是妈妈懂得,如何把它做出一种牵肠挂肚的羁绊感,它让你眼睛一热,而自己懂得的,让人留在身边的感情,大概还是浅薄,所以留不住人。

我理解的情谊,是大雨连绵的清夜,在这里煮着青梅酒,暖着小菜等你,大家吃罢酒,说说笑笑,又披上斗篷冲进雨中去。

却无法理解,恐怕没有一人舍得,只是为了许多,终于要到不可牵挂的一步,所以忘了叫你一声说,留下来,在我身边,好不好?

直到一个人吃面的时候,究竟太烫,面汤太浓,面条太硬,虽然当时吃起来,好像是全世界最暖的味道,想想什么事情都没有想象完美,想想自己不知足,又想想你妥协了几次,累不累,问不出口,吃完了,青菜还留着,放了筷子。

我和谁都一样笑,最后弄丢了那个让我真心笑逐颜开的人。我终于理解有一句歌词说“天下之大,不要给我,只怕一切安妥才共你不和。”我宁愿还是和你面对面吃着一碗青菜面,不要被这个世界分开的日子,你找到我,我找到你,没有猜忌与怀疑,也没有黯淡和争吵,和你一起笑笑闹闹的日子,过着过着,怎么就那么短了。

而我们亲爱的青菜拉面,我深切地怀念它的味道,却在它上桌的时候只是笑笑。

最简单的面,就算不说话也能互相理解的最简单的人,如果早点找到你,如果晚点遇到你,都不好,现在,它正是绵长和温存正好的时候,我喜欢有你的柴米油盐的日子,我也懂得我们必须成为陌生人过路人,我也懂得,日子新新旧旧,你可能再也不回来。

我要走得更稳,在你身后,你要是想回头,我会给你一个大大的微笑,就算,恩,没有那一天,也还是觉得,挺好的,你还在努力地往前走,我也舍不得丢开手,你这个家伙,也就不知不觉带我走到很远的地方了,我们都没有走丢。

到处看看风景也挺好的,只是对我而言。

天下之大,千个亿个,只需给我一个,不想拣过。

文  你的青菜拉面小姐

图  Dharbigt Mærsk  循CC协议使用 

卖豆汁儿的大叔

豆汁儿是老北京的风味,很多人都受不了这味儿,甚至很多北京土生土长的同龄人都不喜欢。但我打小儿受婆婆爷爷严重熏陶,无比热爱豆汁儿,尤其是爱喝生豆汁儿。

回想和豆汁儿结缘,是二十年前,那时我上小学二年级,中午在家吃饭,和婆婆爷爷一起坐在小圆桌儿旁边,听着收音机里单田芳的评书。忽然院子里有吆喝声“麻豆腐~豆汁儿嘞~~~”我问爷爷,那是什么?爷爷特激动地说,“走!咱们下楼去买,你尝尝就知道了。”爷爷让我抱着一个小锅带我下楼。

下楼一看,是一个穿灰大褂儿的叔叔,推着三轮车,三轮车上有两个乳白色的大桶,里面哐当 着灰色的液体。按勺儿卖,一勺儿好像不到1块钱,叔叔一边把买好的豆汁儿舀到我抱着的小锅里,一边笑着对我说,“从小喝,好啊!来,多给你点!”爷爷和叔叔寒暄过后,我们就上楼回家了。婆婆给热了豆汁儿,我大口喝,婆婆爷爷看着我笑,问我好不好喝。

从那天开始,每个礼拜二中午,都会听到特熟悉的声音“麻豆腐~豆汁儿嘞~~~”,然后我就抱着小锅兴冲冲跑下来去买豆汁儿。从“爷爷爱喝”,到“爷爷和欢欢都爱喝”,再到“欢欢不够喝的”。

追溯童年记忆,这豆汁儿和卖豆汁儿的大叔的回忆是泛着昏黄的老照片,伴着评书的声音,占了我脑海里一大片海马体。

后来上了初中,离家近,中午也回家吃饭,却好久没见了大叔。但每个月家里总要喝一回豆汁儿,爷爷说,“不难买,门口的超市现在也有卖的了。”

有一天,我猛然发觉,家里有一阵儿没喝豆汁儿了,问爷爷,爷爷说超市不卖了,而大叔也不见踪迹。日子长了,习惯了个把月没有豆汁儿的日子,偶尔想起,也没多想,慢慢的,连“偶尔”也没有了。

高中上了一阵儿了,有一天回家又闻到家里飘着豆汁儿香,婆婆端着锅告诉我,那个叔叔后来有来过几回,可没人应,大概我们都出门儿了。他赶明儿每个礼拜二上午来,专程来……

现在豆汁儿一勺儿卖一块钱,叔叔来我家,骑车要骑老远,赚不到什么钱,可我想,叔叔是为了交情。

有的礼拜二,我放假在家,或者各种假期,只要礼拜二,叔叔都来。有时不想喝豆汁儿,有时觉得特对不住大叔。大叔对我,对我婆婆爷爷都特别好。

有一次,我从街上买东西回来,前脚儿还没进门,后脚听见大叔在院门口的吆喝,我紧跑慢赶,拿了锅和钱冲下楼去。三轮车上现在只有一桶豆汁儿了,大叔说,现在喝豆汁儿的人越来越少了。

时至今日,又有好几年没看见大叔了。最近一次见着是我刚工作不久,以前觉得大叔一直长那样,那一次,觉得大叔老了。而我的婆婆爷爷年纪也大了,爷爷耳朵有点背,婆婆腿脚不好。如果我不在家的话,可能即使大叔来了,也不能飞奔下楼了吧。

愿大叔现在的生活富足。

明天去给爷爷买豆汁儿。

文   lucy 

图 Matt@PEK 循CC协议使用

属于我们的糟毛豆

从事的工作很忙,一年里有一大半时间都在加班,虽然公司离家并不远,但要想准点下班却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晚饭吃得晚,总会引起很多负面的身体问题,于是便开始有意控制饮食。但我一个一米八三的个头,晚上什么也不吃也不是个办法,幸好,家里有个贤惠的老婆,根据不同的季节,总会想方设法为晚归的我做一些家常小零食,最近,就正好是毛豆的季节。

她现在正在打理一个小小的淘宝店。每天傍晚的时候,老婆会把当天需要快递的货物,放入填充物,装进纸盒子,有技术含量地用胶带包裹严实(确实很有技术含量,我用胶带总会五花大绑,非常不美观),装进一个黑色的大帆布包里,下楼,开锁,骑着自行车去到家边上的快递点发快递。自己的工作忙完后,她就会去菜场弯一圈,看看能买点儿什么。正如我之前所说,这个季节,毛豆最好,上个季节则是蚕豆。

这个时候已是街灯初上,菜场里的好菜有不少早已被赶早场的老阿姨们抢的七七八八,不过。毛豆总还是有的,掏出三块钱买上一斤带回家,一边听着糖蒜广播,一边开始剪毛豆。

毛豆这东西,一斤就是一斤,和有些买了一斤、处理完后可能连半斤都难吃到的食材不一样,比较实诚。但由此带来的,就是前期处理的繁琐——剪头。每一个毛豆,在开始制作之前都必须剪掉两头,如此单调的工作,至少在我看来,会比处理香菜、菠菜等绿叶菜要让人烦躁的多,更没有春笋和茭白之流来的爽气。

不过,老婆就是有耐心。基本上每逢毛豆季节,她都会买回来,每天重复着这个有点麻烦的事儿。然后她还吃得不多,主要是为了那个经常夜归的、嚷嚷着肚子饿的丈夫。其实,其他的菜,老婆也都是会烧的,只不过考虑到深夜进食的热量以及让人有些懊恼的锅碗瓢盆,糟货更让人省心省事。

烧上一锅水,煮开。放入毛豆,煮上十五分钟,捞出,放入早已准备好的糟卤里,盖上盖子,放入冰箱,然后就是等消灭它的人回家了。

糟卤是万能的调味品,什么都可以糟的它能让平时淡而无味的食品焕发出鲜香的好味,最关键的是,这种味道不像热菜那般,受温度的左右,冷鲜,可能是最好的概括。所以,老婆做糟毛豆的时候,有时候还会随性放点豆腐干、鸡蛋、鸡爪等。

大概糟上四五小时,豆子充分吸收了糟卤的精华,我也差不多到家了。工作压力再大,领导再操蛋,只要一回家,一边有些应付似的喊着“老婆我回来啦”,一边朝着冰箱奔去。于是,打开冰箱门的一刹那、打开装有糟毛豆盒盖子的一刹那,外边的那些事儿,一瞬间就被关上了。

一般情况下,我还会打开一罐苏打水,放上两片同样是出自老婆大人之手的腌制柠檬片,然后打开电视和电脑,找到一部我俩认为都好看的片子,用毛豆、苏打水,打发这一晚仅剩的片刻时间。

也是只属于我俩的,最好的时间。

文   Jokery

图   Ray Yu 循CC协议使用

深夜拌饭

《深夜食堂》里的第一话,讲的便是“猫饭”。所谓猫饭,将鲣节刨成片洒在热乎乎的米饭上,再淋上少许酱油。看那一集时,刚好是个冬日深夜,当看到剧中穿和服的女孩享受地吃着那碗猫饭时,我忍不住去煮了热气腾腾的米饭,将它扣在晚上剩下的香菇炒肉盘中,又难耐心痒煎了半熟的鸡蛋。当三者被我用勺子搅拌均匀,在台灯下散发着诱人香气,那个瞬间整个夜晚变得真正圆满。

猫咪饭的得名大概是因为过去养猫的人家经常以剩菜配饭来喂食,而对于那些咀嚼能力弱的幼童,母亲一般也是用小碗盛少量米饭,再捡一些偏软的蔬菜,拌上菜汤喂给孩子吃。猫咪饭不似日本的猫饭那样有固定搭配,中国人似乎格外擅长混搭。林宥嘉唱“看见什么吃什么”,中式的猫咪饭也一样。

像我最偏好的是红烧口味的鱼汤拌饭,当然还要用筷子捡些鱼肉到碗里捣碎。真正的吃货都明白,红烧鱼这种菜越是到后面越入味,整道菜的精华就在于那凝聚了葱、姜、蒜、八角、花椒香味的浓稠汤汁。运气好的话,鱼的汤汁已在阳台凝聚成了冻状,舀一勺埋在热米饭中,隔个十秒钟翻开送入口中,保证你已忘记十二点钟还有顿饺子要吃。

如若没了红烧鱼,我的次等选择是尖椒焖肉。东北的浅绿色尖椒极辣,虽不似小米椒那般,但也足够令人嘴唇酥麻。尖椒焖肉这道菜极尴尬的一点是,掌勺者费足力气去掉尖椒蒂、塞入肉馅,还要忍着油溅将尖椒煎至虎皮状态,但最终上桌往往是肉馅一扫即空,剩下剥落的青椒在盘中尸横遍野。

全家上下只有我为掌勺者和青椒感到不值,于是在没有红烧鱼的情况下,我会赋予尖椒礼遇──将瘫软的它划成一条条,再配上蒜味烤肠入口,汤汁自然是已经被我毫不浪费地拌上米饭一同食用了。吃红烧鱼拌饭时是用勺子浇在热米饭上,而尖椒焖肉,则一定是把整碗饭扣在剩菜盘中拌匀才过瘾。

五六岁的记忆中,经常有一幕是央着母亲给我做宵夜。很奇怪,我是自幼便嗜宵夜的人,家族中并无谁同我一样。北方的晚上外面极少有宵夜摊,母亲只好无奈地叹气,将剩饭用热水泡一下,再用白水煮一个鸡蛋。当母亲剥开蛋壳露出光洁的蛋白,我便开始心潮澎湃地搬了板凳坐在茶几前聚精会神地看着,母亲会将去壳的鸡蛋捣碎,倒入少量酱油和香油拌匀。而我则笑嘻嘻地用勺子将鸡蛋碎舀到那碗已控干热水的饭中,心满意足地一口口吃掉。有时想,母亲真是极纵容我,那个年代,鲜有人会在晚上十点以后为孩子另下厨吧?

大概正是因为有着这样温暖的记忆,才脱离不了拌饭的羁绊,每每深夜郁结,拌饭总是我抚慰自己的最好方式。

文  苏淮安
图  Albert.hsieh 循CC协议使用

小面味道

健身房跑完步,我放弃了酒店早餐,在大堂问外籍服务员哪里可以找到"traditional noodles",服务员笑着告诉我,绕过酒店就能找到"xiaomian"。

如今的重庆变化很大,先前农村一样的南岸盖起了喜来登,那搭个棚子听着雨声吃面的摊子,也被"面馆"取代了,一个超市买单机取代了厨房与大堂的呼喊,我记得,从前的感觉是"老三,一碗小面,少点儿海椒哈",厨房那边则传来一个男人的回应"要得!"。

"一碗小面儿",我还依稀记得重庆话发音,大婶的回应却是一口椒盐普通话:"坐一哈儿,马上斗来!"细听左右的食客,感叹这座城市的变化,十几年前当我还是个学生的时候,只有外地人学说重庆话的份,哪里有重庆人会说普通话咯?

花相似、人不同。

五六张桌子,闷头吃面的食客,一个光膀子的老板,这是几乎以前所有小面馆的装扮,吃小面是不可以装逼的,重庆人的性格里也忍受不了这样的"假打",假打这个词本是成都那边李伯清发明的,但相比之下重庆人更耿直而不装逼,一碗小面就该回归本来的面目,于是在解放碑CBD,夹着BV手袋的白领和抡着挑杆的棒棒儿同坐一桌都不显得稀奇,不过据说现在小面涨价了,这种场面越来越少,但在"重庆小面50强"的铺子里,开着奔驰的老板和穷酸的学生依然如同当年和睦相处。这种感觉我是很熟悉的,大概只有学生时代能够这般执着,坐着轻轨,再花五毛钱坐电梯下山(你没看错,坐电梯是的确要花钱的),方能吃到一碗"眼镜面",名字很特别,说来却无趣,无非就是老板深度近视,至于另一个闻名重庆的"彩电面",也不过是因为挨着广电中心(当地人称为彩电中心)罢了。

小面在重庆是打破了社会阶层而存在的,无关社会地位、成功与否,曾经有一位一起玩车的地产界成功人士,在忙活一天之后要请我吃饭,心想必定是大菜满桌,谁知他开着好车往路边一靠,我了个去,小面!这才第一次知道小面的"无国界属性"。

一碗小面,藤菜(空心菜)压底,再浇上红油汤,这就是重庆人的早餐、中餐、晚餐以及夜宵了,舌尖上的中国已经将小面升华到了人性的高度,我也就只能写写这舌尖上的刺激了,离开重庆这么多年我其实已经喜欢了广东的清淡味道,甚至那一股勾人魂魄的辣椒香摆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连开动筷子的兴趣都没那么强烈,尤其是那味精就在表层,让习惯了健康饮食的我多生几分犹豫,但操起筷子的时候,花椒把口腔的血液循环开,带着辣椒的味道四处乱窜,却是无比熟悉。

潮热的空气,粘湿的肚皮,大罐可乐和大碗小面,那曾经是我最"二"的年纪,每每花光了生活费的时候,就无比依赖小面;大四时我已经赚钱买个二手车,也曾飞扬跋扈地向老板提出非分要求:老子要加肥肠和牛肉的小面!老板本着对小面无比尊重的职业操守告诉我:那就不是小面了!

今天坐下来的时候,大婶继续用一口普通话问我:"要不要加一个蛋嘛?"我却忍住笑,让她千万别加。要知道,鸡蛋虽好,却不是当初味道。

图&文  吴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