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样人间味

IMG_20140302_121650_副本

前两周和王丹及张旭小姑娘去吃了一家很正宗的秘鲁菜。秘鲁曾经是西班牙殖民地,上世纪又涌入了许多日本人和中国人,因而其菜品颇受这三国影响。我们看着西班牙文的菜谱傻了眼,于是缠着一个大胸秘鲁姐姐给我们点了几个菜,分别可以被诠释为西班牙海鲜饭,和炸薯条一起炒的黑椒牛柳,以及柠檬汁儿泡着的生鱼片。然而我想说说的是另一道前菜。那是一盘子切得薄薄的鲜章鱼,上面抹上一层淡紫色的橄榄酱,再浇上些柠檬黄色的橄榄油。一片章鱼下去,满嘴新鲜沁人的橄榄味。后来仔细看菜单,才发现那淡紫色的橄榄酱里融合了些许土豆泥,因而酱汁更加浓厚细滑。更妙的是,几乎无味的土豆泥中和了部分橄榄的苦,又不夺橄榄的独特味道及芳香。

几年前我家老爷在意大利的时候,热情好客的异国同胞非要请老爷去尝尝他家自产的橄榄油。据说当时的场景是同胞递给老爷一小块面包,小心翼翼地打开一装着青绿色液体的玻璃罐子,让我家老爷在液体里蘸一下。老爷还得不明觉厉地点头说好。我小时候吃过鲜橄榄,小伙伴给我一颗,青绿色的,让我坚持吃完。一小口咬下去,苦得能让面部肌肉马上收缩,苦味全写脸上。但待苦味消失,舌尖的甜会缓缓回来,向雾一样升腾起来,很淡,但足以感知到,妙不可言。

橄榄是一种需要去适应的食物。一般容易买到的橄榄是泡过的,微苦,隐约有些酸,有类似酒精的醇厚。有的橄榄呈绿色,有点是绛紫色。橄榄油也有各种级别,调入了各种不同味道的。有的融到果醋中,再加上些磨碎的坚果,就是极棒的蘸料了。

橄榄也可以在喝葡萄酒时就着吃。说到葡萄酒,那也是一种西方人讲究的,中国人需要去适应的味道。这些年我也跟老爷学着喝了一些红葡萄酒。尝酒的方式是把醒过的酒含在口里,用喉头出气,吱吱地吹着酒,感觉着酒香似涨满一个屋子一般涨满口腔。那酒香或者是果香,或者是木香,以前在一个酒庄我们甚至尝到过巧克力香。然而只是香,并没有任何甜或腻,那时候就懂馥郁芬芳那词儿是什么个意思了。酒的香味浓烈,有点也复杂,但好的一瓶酒当是均衡的。一口下去,本味几乎是无味,一定不酸,也一定没有很冲的酒精味道,那才是好的。酒精仿佛一个载体,将各种酿酒材料的香给熏出来,自身却低调。

我愿意把橄榄,葡萄酒这样变化丰富的美味和中国的茶相对应。有一次老爷给他公司的同事们带去一包铁观音,他同事们尝了都说好。我脑子中想了想他极尽溢美之词跟同事赞美那茶的场景,不禁笑出来。这仇报得漂亮。

从适应的环境和味道中走出来,用一种虔诚细细地去品味,去了解,进而获得新的感受,也算是一种超越了吧。

图&文    雪

羊杂那点事

每要写吃吃喝喝那点事时,便会有众多要让人流口水的食物涌上来,要抉择写那些儿,的确为难了些。

十多年前,俺还是留守妇女,在家守着一份据说是全世界工资最低的职业不放。作为牛郎的大侠不得不一年回个一次家啥的。我们当然比不过牛郎织女那般非同凡响。但也的确是两地生活,不方便了许多。

而对大侠来说,家里除了有他牵念的孩子及织女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乡味。其中,最值得念想的即是羊杂。所谓羊杂,即是羊下水配土豆粉煮制而成。

吃动物下水的事儿,也许是汉人的权利。有的人说是因为我们过穷日子那会儿,没肉吃,只好吃下水。但我不这样认为。觉得要追问为什么,只两个字:好味(这是南国语言,用北方话说是,好吃)。

在我的家乡,现在只要是农家,仍保留着入冬的第一场雪后,或者是小雪过后杀羊的习惯。农人家,辛苦一年,入冬后天寒地冻,猫在自家的热炕头上,小炒一点羊肉,熬煮一碗羊杂,陪饭佐酒皆相宜。羊是自家养了一个夏季的羊羔。特意请会宰杀的师傅宰杀并处理好了,一冬的肉便不用再发愁了。

羊杂便是宰羊这一天要请师傅吃的。外加一个羊脖子肉给师傅带走。

妈妈今天便是最忙的,小孩子们则是跑进跑出添点乱,偶尔也会帮点小忙。当然重头戏还是在吃上。中午一碗盖帽儿羊杂端至眼前,热气腾腾腾,红油羊杂白粉条相得益彰,能不流口水吗?

吃羊杂,重在下水洗得干净,羊肚,一截儿羊肠(羊小肠作为商品卖出去,可能是制药佳品)洗干净,没膻味儿,也是需要一定技巧。

北方大多是绵羊肉,且多为羔羊,膻味儿自然是小。再加上恰当的烹饪方法。羊杂闻起来香,吃起来够味儿。鉴于此,羊杂渐渐成了一种地方美食。羊杂可当肉食来解馋儿,也可以作为肉菜配主食,更可以作为小吃食儿,久在外的游子解馋的佳品,上班族下班后的小吃,饿了解饿的首选食物。

一年,春节前大雪封路,正颠簸在路途中的大侠,为了不困于途中,选择了坐大巴回家。短短三个小时的车程走了一天。至傍晚时分才赶至县城。县城间已是一派过年的新气象了。到处灯火相耀,中国红的对联彩灯,漂亮的窗花纸已经占领了一整个县城了。

大侠下车后,对着银装素裹中露出的点点红色,一时找不到南北,同行的伙伴下车后并不言语,看大侠在发懵,便提醒说:先来一碗羊杂暖暖身子如何。

羊杂两个字立刻激起这个男人心中的故乡情。他头也不回的往家的方向开步走,说回家吃去,坐了一天车,屁股此刻不想沾别人家的凳子。

当晚,大侠并没有吃到羊杂。在雪花儿优雅无声的下落中,推开了自家的门,他的妻子正在灯下看着身着南国棉衣挟带北国寒气的他走进家来。

文     杨燕妃

图 liangjinjian 循CC协议使用

一碗面,令人心安

曾经有一段时间,心烦意乱,彻夜难眠,忘记是为了什么,也许是看不到希望的未来,也许是挣扎于人海之中的筋疲力尽,也许是努力后仍然失败的挫败感——你看,曾经让你痛苦的,如今你竟无法记起。

每当这样的时候,总会有眼泪哽咽在喉间,仿佛心头的刺,卡在那,难受却无法触及。

不如吃碗面。

点起炉火,烧一锅清水,加几片菜叶,翻翻冰箱还有昨日烤鸭的骨头,便一起丢在锅里。这时下面,是不在意什么的,有什么便加什么,管他搭不搭,只要煮熟就好。

水沸腾起来,鸭骨散发出肉的香气,零星的油滴蹭在锅边,于是抓起一把挂面——最简单的那种,超市里就买得到的挂面,下进去。趁水还微沸,用筷子搅开,于是汤里升起一缕缕白色。青菜叶已经烫软了,面却还没熟,索性拿出一个鸡蛋,打下去,又小心翼翼不让它碎了。站在炉火旁,感受着温度,默默地等待。食欲在等待中被一点点升华,放大成舌根下的津液。

都说鸡蛋要煮熟,我却爱吃溏心的,管他什么禽流感呢,人生苦短,只争朝夕,若是一碗面都不能如意,不如剃了发去与青灯古佛作伴吧!

面熟了,便关火,稍稍添点盐,又去阳台上拔一颗小葱,不必切了,只要用手撕碎就好,洒在锅里,面一下就不一样了,怎么说,像一颗活过来的心。

找出家里最大的碗,一股脑都倒进去,连着那颗溏心的荷包蛋一起,成为我的宣泄之地。

若是嫌淡,便放上家里自制的辣椒酱,甜辣口,有些朝鲜辣酱的味道。

我下面从来不肯放酱油,一来失了色彩,二来蒙蔽了味觉,时日渐久,便再也品不出最初的本味。

一碗面端到桌前,心中抑郁仿佛就有了出口,喉间的眼泪伴随着筷子的挑拨汹涌而出,雾气氤氲,虽然心中依旧苦闷,却已不再无助惶恐。夹起略软的荷包蛋,一口咬下去,任蛋黄四处流淌,喝一口面汤,浓稠得化不开,混合着鸭骨的味道,心莫名地就安了。

是啊,还有一碗面可以吃,别无他求。

曾经在书上看到,胃和心靠的很近,所以吃饱了,胃就会挤着心,心就不那么孤单了。是么?好像有道理吧,每当我无助绝望,欲哭无泪的时候,吃下一碗温热的,连汤带水的,面也好,粉丝也罢,心里就不那么难受了,仿佛那颗扎在心上的刺,被这碗面软化,化成我的疲惫,一起消失在梦里了。

人生是苦的,食物不是,它的味道由人来决定,杜斯拉曾说,爱之于我,是平凡生活里的英雄梦想,我想食物之于我,也大抵如此。它们不必华丽,却像个英雄,赶走饥饿和不安,守护心里的爱与希望。

文   刘尼玛
图   Alpha 循CC协议使用

醉风情

今年过年至今,都快三个月了吧。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哪根筋搭牢了呢,还是体内缺乏了某种微量元素,突然间变得比任何时候都“能”喝酒。

几乎每一个夜晚吧,还要加上几个白天,都是有白的不喝红的,有高的不喝低的。一定得喝上几口。

当然,这个“能”,不是指酒量,而是指一上桌就顺其自然,毫不忸怩作态。连老公家的乡下亲戚也夸我:好,爽气得不得了!

喝毕,扶墙缓行,貌似清醒。回家之后,偶尔还会披头散发,咯咯咯笑得像个午夜女鬼。

如果后半夜不幸失眠啥嘀,那骚扰醒老公陪聊是必须嘀。

今晚还好不算太迷糊。刚到家就接一朋友电话,说:“能我喝多了真喝多了。”然后拍一声挂掉。再回过去,不接了。

同坐一桌当然知道对方喝的不算多,应该没事。可能男人和女人一样,也会有生理周期吧,大小日子而已。

那么一个冬夜雨夜,那么一个关于喝与不喝,以及喝什么喝多少以及和哪些人一起喝的煎熬,算不算也是对美好生活的苦苦追求呢!

有时候想想吧,人就活这么一辈子,说长说短都看你自己要怎么过过。可以让每一天都活得有声有色,也可以让一年年都重复成相同的日子,似黄叶般飘落一地。

而我们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有压抑和希望释放的时候,也一定会有随喜的无欲无求的时候。

从我自己的经历来看,或许只有失几次态,醉几次酒,才能更好地维持自我生命的那种平衡,才能领略到那种卑微的却自由不羁的心态。

同样,也享受了一次次亦真亦幻的、在清醒状态下可能不会呈现的某种境界。

很多时候,还真的发现,我们每个人习以为常不假思索的东西,只有在醉酒后才会意识到,其实并不是天生就该这样或那样的。

生命的可贵之处,不就在于它的多样性,以及它无穷无尽的可能性嘛!无论是喝不喝酒,醉与非醉。

就像最近几天,我们聊天的话题中,说的最多的是:飞机上的那些人呢,去哪儿了?

想起一句话:有些人活着,就像他们不知道自己会消失一样。有些人没了,就像他们从来没有活过一样。

人生不可以过成那个样子。要努力,要让自己活过快乐过幸福过能做的都做过。喝了醉了哭了笑了,这都是我要过的日子。

生命就像一场盛大的告别,随缘起止,随遇而安。因为,生生死死都无法预期。

所以,让我们为一切生命祈福!

用微醺和摇摆,来为自己平平常常的日子,留下一点点记忆的印痕。

文  杨小燕
图  韩磊

想念却回不去的味道

有种味道只存在于记忆里,我记忆中的味道是父亲亲制的糖醋小排。

父亲做的小排,未经大火煎炸,入口多了一分肉丝的嫩滑。排骨经过白水煮过之后,放入父亲自己调制的酱料里腌制约20分钟,再放入高压锅里焖煮。时机成熟,另起油锅放入各类香料炸香,一勺红糖、一勺白糖熬汁,倒入排骨翻炒至变色,倒入香醋和酱油。因为喜酸甜,父亲每次总会倒入多一些的醋和红糖。

待排骨变得色泽红润,酸甜的气味儿浓浓地氤氲在厨房的角落,盛起,轻轻咬下去,肉多汁而嫩滑,骨头一碰即掉。舌尖的每一寸仿佛都有一个酸甜的分子在起舞,一旦启口,便再难停下来。

只是父亲去世得突然,多有些猝不及防的味道。来不及跟我传授糖醋排骨的秘诀,更是无力重新做一次美味。失去他的很多个日日夜夜里,每次只要看到这道菜,就不经会想起父亲的亲制,但是无论再精致的酒店或者是再专业的厨师做出的排骨,都和父亲亲制的美味相差甚远。

太过想念,终于决定自己亲自下厨,拼命回忆父亲之前烹饪的步调,依葫芦画瓢却始终不明其中的精髓。有些排骨或许做的比父亲亲制的更加嫩滑,但是却始终少了那一分亲切和熟悉的味道。少了感情的食物,也自然少了一分回忆的价值。

至今尝试了许多美味,但是记忆中的味道却未曾被超越过。或许当时我并没有觉得父亲亲制的排骨有多么绝妙,只是在失去他后,对排骨的感受里附上了我对他深深的想念。寻常的事物一旦有了感情的牵绊,就不再平凡。

想念却回不去的味道,是记得却无法再感受的爱。

图&文  马从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