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总懊恼把我和我姐生反了,说我一个男孩却长得像女孩子,除了因为我有比我姐更“漂亮”的脸庞,再因为我像很多女孩子一样属于寒性体质,怕冷不怕热,到了夏天才会舒坦些。确实,我喜欢夏。而且,夏天的果实比冬季要来的甜,万物趋于成熟,不再酸涩,世界绚烂一片。
这其中,我对枇杷的感情最深。
枇杷的果实古有黄金丸的别称,是因为夏季成熟后在枝头簇生,色似金而形圆润,远远望去是丛丛的明黄。老家的那条街上就有两株枇杷树,每逢初夏,黄澄澄的枇杷便挂满了枝头,轻轻剥去皮,立刻露出黄灿灿的枇杷肉来,微微带点酸,别有一番风味。
那里的每一枚都让附近的孩子牵肠挂肚,在枇杷只有青杏大小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在树下来回巡视,仔细检阅果肉的饱满程度。也有馋的不行的小伙伴趁着没人时偷溜上树,下场往往是被没成熟的味道酸的涕泗横流,回去后也不敢声张,换来嘲笑都是轻的,“没义气”的名声传出去,孩子们就都不跟他玩儿了。
因为那两株枇杷,是属于一整条街道的孩子的,从叶到果。
直到街道里有过务农经验的老伯,再三肯定枇杷已经熟透,才会派几个身手敏捷的青年上树,把枇杷一个个打下来。我们眼巴巴的站在外围,直直的伸出手掌。一拿到手就迫不及待的剥开果皮,有些笨手笨脚的还容易弄破,急的眼泪都要出来,引来在旁边乘凉的叔叔阿姨们一阵好笑。
街道旁的河流在当时仍是澄澈,湍湍流水带走了一夏天的暑气。有段时间,咳嗽非常厉害,我妈不知从哪儿听说的,从枇杷树上摘下几片枇杷叶,仔细的刷掉叶上绒毛,加了老冰糖熬来吃,草药之气浓郁。即使是小孩子,也喝得心甘情愿。喝下几次后,居然不咳了,再后来,住在附近街道的大大小小只要感冒咳嗽,是必然来这条街上摘枇杷叶的。
枇杷的甜蜜,成了那时热闹日子的不灭证据。
街道在我上中学时拆掉了,聚在这里的人们分别迁居钢筋混凝土森林里的各处。熟悉的日子化作和母亲闲聊时的“你小时候”,但吃枇杷的习惯成了埋进我血脉里一般的顽固。甚至演化到现在,每至夏初,内心就涌出强烈的冲动,日日催促自己去看枇杷熟否?
枇杷只生三季,逾期不候。所以在吃不着枇杷的时候,我也曾试吃那瓶著名的京X川北枇杷膏聊以慰藉。但每每喝了两口就忍不住搁下勺子,或许真有通气治咳嗽的疗效,可我却总尝不到那年盛夏的枇杷味。
做了记者后,已有很多机会到处走,有年出差去苏州,一老街出口处见一堵青砖残墙,墙里好几棵枇杷树。青砖残墙,天气阴郁,枇杷被雨水打湿了,叶脉毕现,在天光下形成一圈一圈的浓绿。立于树下良久,盘桓谛视,恋恋不忍离,别之多年矣,犹难忘。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枇杷。
最近很火的日剧《大叔的爱》中第二集有一个老爷爷,他的女儿和女婿悄悄把房子卖了,接新房的人要来了,他却怎么都不肯搬家。女婿和女儿从不问他为何不搬家,只一味地说他们新买的公寓有多好。
老爷爷把他们赶走,有一幕是站在院子的门口,一点一点擦那棵大树的枝桠,因为这棵大树,他去世的妻子很用心的照料,如果搬走了,就要和她永别了。
当真是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今已亭亭如盖矣。
文/ 在云上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