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正在看着书,肚子突然闹起了革命,咕噜噜一直响警报,想想晚上只吃了一碗汤粉,凌晨饿了确实值得原谅。可是吃点什么好呢?饥肠辘辘的我瞄了瞄两块小蛋糕,强行克制住自己——不行,那是明天的早餐,提前消费不是理性消费。更何况深夜吃蛋糕绝对会胖。不由想起前几日买的花生,依稀记得还剩半袋。我立刻搁下手中的柏拉图,跑去剥花生米吃。
花生长得并不算精致,甚至有点粗糙,表皮和苦瓜估计是远亲,只不过苦瓜的疙瘩往外突,花生壳的纹路往里凹。取一枚放在手中,用食指稍稍护住,两只拇指借力轻轻一按,吧唧一声壳便开了。
开花生米比开血蚶有趣得多,血蚶金贵,要蟹眼大的开水去烫,不能太滚又不能太凉,温度不够血蚶不开,水太滚又会流走血蚶的汁,鲜美大打折扣。血蚶是如此折腾人的,可花生不会,花生壳脆,徒手一按压便可爆开。开花生也不像开栗子,遇上韧度高强的栗子壳,手指可要受罪了。至于要用器械去敲打才开壳的核桃,和花生一起摆在我这种懒人面前,绝对是失宠的。
花生仁好看,花生皮纹路精致,薄薄一层,轻轻一揉也便祛了,露出花生光滑油亮的底色。花生仁好吃,香,本来也是榨油的原料,自有其天然的香气。最美的是那耐得咀嚼,剥几颗花生米放在嘴里慢慢嚼,就像饺子就酒,饺子就酒越吃越有。花生不配酒,单独拿来嚼着都可以吃很久。有酒,那就再好不过了。
大学宿舍哥儿几个爱酒,考完音韵学了,恒大又拿冠军了,都要买些白酒来宿舍庆贺。下酒料,自然少不了花生。那时小卖部有蒜香花生卖,花生本身就有香味,加上蒜香,口感如此丰厚,想想也是奢侈。我喝酒最少,但花生吃得最多,当然是在没有买肉下酒的情况下。
说起花生下酒,不由想起讲老北京的年代剧《情满四合院》。当初奔着何冰老师和郝蕾老师去看的。没成想被剧中花生米圈了粉。一个大院住着,大家伙来来往往,招待的除了茶水便是白酒瓜子花生米。大爷盘着腿坐在房间里看电视唠嗑,时不时地两只手指一撮,去掉花生衣,往上一抛,用嘴接住,稳稳当当,嘎吱嘎吱嚼着,可真是诱人。
至于为什么喜欢用花生米下酒,我觉得除了花生米物美价廉,长相亲切之外,做法多样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油炸最是常见,热锅一过,抹些盐巴便是一道菜,爽脆的花生米,油炸后更是喷香,盐巴提味,下酒最好。
也有地方喜欢吃点甜的,裹上蜜汁或糖花,也是小朋友最爱的零嘴儿。当然我更倾向于另一种解释——当用筷子夹不起花生的时候便知道自己喝多了。这花生下酒还有这等智慧。
喜欢花生的人很多,鲁迅先生对花生的爱似乎也挺深情。家里客人不少,每次客来必是花生等点心招待,有的男客人食量大,多吃了一块点心,先生便是心疼。为了拯救自己爱吃的点心,先生便发明了“花生政策”——女客来了用点心招待,男客来了只用花生招待。花生自是吃得不多,也没有点心那么香甜,鲁迅先生也便省下了其他爱吃的点心。对此鲁迅先生是得意得很:“从去年夏天发明了这一种花生政策以后,至今还在继续厉行。”花生本是最爱,又能帮先生省下其他点心,如此无私,在鲁迅先生心中的地位自不必说。
花生可以做成的点心很多,花生糕花生糖花生酥……最得我心意的还是老家的“豆方”。潮汕人将花生称为“地豆”,这样的称谓比落花生来得更直接些。麦芽糖和白糖加水熬制成糖水,加入去皮花生,搅拌后放在案板上用木棍压平成一公分厚,再用刀切块,豆方即成。
和其他潮汕小吃一样,豆方用料简单,简单讲便是糖裹着花生,最多再撒点白芝麻点缀。但豆方制作过程很是讲究,熬糖时的火候,压平时的力度等都是功夫,没有一定经验,稍有差池,做出来的豆方要么太甜要么太软,酥脆爽甜才是豆方应有的标签。炒花生米的火候要求也是极为苛刻的,一旦过火,花生犯苦,这对豆方是大忌,试想一下八月十五拜月娘,谁啃到苦花生米做的豆方,估计可以生气到过年。
老舍先生在散文里提到“假如我做了皇上,派四个大臣拿着两块钱的铜子,爱买多少花生吃就买多少!”想起这句话,我不禁想多买两份花生吃,试试当皇上的享受。
文/ 蔡浩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