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福口,越吃越有,请安心的多吃点吧

二十万吃货的精神故乡

我常常在想,一个人的一生,需要进食多少食物,是不是每一种食物都会在味蕾上留下属于它的记忆点?

我希望是的,这样老来就能细细尝出往事的滋味来,有事可忆,有人可念。

今晚的故事是蓝蝴蝶带来的,很温暖,希望你们都有个好梦。

——深夜君

- 正文 -

虽然时常会花时间揣摩一些能让食物品尝起来更加鲜美的方法,但事实上是喜欢做,大于喜欢吃,食物的意义,重在承载一种象征,情感的象征,家的象征,团圆的象征。

所以非常羡慕那些能够清晰铭记味蕾感受的人,如果换做问我哪些小时候的味道回味至今,真的需要仔细想才能有答案。

而且食物本身的滋味大多已经模糊成丝丝缕缕的片段,能够清晰记得的只是当时的心情,事情。似乎每一种难忘的食物都牵动着一些情感,让旧时光虽如故纸泛黄,却历久弥香。

姥姥熬的糊糊

儿时最爱吃姥姥熬的糊糊。白面小米加上简单破成大块的土豆,熬到米软烂,几乎要化进糊糊——面的朴实原香,米的醇香,土豆的甜香,完美融合在一起,隔着锅盖溢满整间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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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还有灶堂里燃烧的柴火香,空气中飘动着的家家户户烧水做饭的红尘烟火香,院外广阔田野中幽深的草木香,还有风吹来,白桦树们发出的高高在上、带着威严的叶子香和树皮香。这些味道弥漫在童年里,弥散在多年后的梦境里。

时隔三十年,隔着千山万水和浓浓乡情,多想再回到那个小山村,在灶间体会那些味道,穿越山梁去寻找那些香气,它们就是我儿时梦境新鲜的芬芳啊,哪怕只要闭上眼睛想象,都会忍不住湿了眼眶。

两个月不尝肉味后吃到的红烧肉

然后,是一碗红烧肉的味道。那时我已经离开姥姥,回到爸妈身边。背井离乡的日子是辛苦的,更辛苦的是丈夫不在家,独自带着年幼的儿女。

妈妈用爸爸两个月的工资,买了个大气的木质挂钟,那个挂钟,在我一点点长大之后,每年都要做专门清理,认真擦拭每个角落、每个镂空雕刻缝隙中的灰尘。哪怕我们几次搬家,哪怕它已不能走动,在被擦得光鲜铮亮之后,还是会稳稳的挂回墙上。因为那是我和弟弟用俩月不知肉滋味换来的。

两月后爸爸回家,妈妈殷殷的做了一碗红烧肉。爸爸没有吃。他看着六岁的我和三岁的弟弟,两个个头不大饭量也不大的小家伙风卷残云般将一碗肉吃的精光,恍惚落泪了。原来我不懂,后来远离父母,独在异乡,看多了世事,渐渐理解了成年人的无奈。

好吃到哭的圆菜馅包子

中秋节前夕,爸爸又不在家。妈妈骑着自行车去几十里外的农场领单位分的葡萄。

我在门口跳皮筋,一边跳一边等妈妈,后来天渐渐黑了,和我一起跳皮筋的小伙伴一个个都回家吃饭了,妈妈还是没有回来,我想可能农场太远了,就搂着弟弟在漆黑的大门口等妈妈。

终于妈妈载着一大箱葡萄回来了,到家立即给我俩做饭——圆菜馅包子,天啊,实在太好吃了,是为数不多我能清晰记住味道的儿时美味。

弟弟那时还小,只有四五岁,我七八岁,但我俩至今一致认为那是我们此生吃过最好吃的包子——圆菜的清甜,葱油香,配上包子皮淡淡的甜,用流行的话说,好吃到让人想哭。

现在我回家有时还缠着妈妈包圆菜包子,但每次都在心里遗憾,因为再没有吃出过当年的味道。我曾坚定地认为那次馅里肯定放了很多肉,所以才能好吃到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可妈妈说那天天色已晚,匆匆做就,很可能连肉都没有。

可见,顶级美味,其实在最需要的时候才会出现,而且,绝大多数,跟初恋一样,只能体会一次。

有肉可吃的幸福生活

记忆中,只要爸爸在家,就算在不杀猪的日子,我们也经常吃肉,发展到我四五年级时,已经是每天、每顿饭都有肉,这在当时无疑是奢侈的,妈妈也曾为此和爸爸生过很多次气,可是爸爸照样热衷于买肉。

记得特别清楚,有一次他接我放学,天气很好,云淡淡的飘着,我看见他手中塑料袋里又拎着一块粉粉的猪肉,前一天似乎妈妈刚刚因为这个和他红脸,妈妈那句“谁家天天吃肉?”犹在耳边回响,我小声提醒:爸爸,妈妈又该生气了。

老爸生动地笑笑,抚摸着我的头安慰,“没事,不生气,给你们吃了有啥生气的,人是福口,越吃越有。”果然像爸爸说的那样,我们就这样吃了很多年,不但没有吃穷,反而将日子越过越有了。

父母传下来的仪式感

随着我俩长大,生活越来越好。回想起来,那时爸爸妈妈对我们的宠爱确实超过了同期其他的父母。

巧克力刚出来时,带着一点可可味,放在嘴里像牛油一样凝固不化,并不好吃。但小孩子就图个新奇,过年时爸爸妈妈给我们买了好多,吃的我俩好多年都不馋可可味儿的东西。

第二年泡泡糖又出来了,每块都带着呵气后能粘在各处的油性贴纸,图案多样的贴纸在我们眼里是全新的神奇存在,过年买糖时爸妈一下给我俩买了几斤,我俩吃的够够的、技术练到能吹出三层泡泡的程度,贴纸粘的组合柜上到处都是。

前几年回过一次老屋,看到因为岁月变了容颜的柜面上,贴纸的斑驳犹存,猛地想起妈妈那样酷爱干净整洁,每天把这一溜大长柜子擦得明光铮亮,但竟从未阻止过我们乱贴。

后来我明白了。这是父母传承给予的仪式感,也因着这份对生活的坚韧,在任何时刻都未曾想过放弃自己,哪怕随波逐流,哪怕随遇而安,也要尽最大努力创造幸福。

我们俩

当时我还爱吃陈皮糖。弟弟也很爱吃。之所以都爱吃,是因为那时这种糖很少,很难买,每次吃到都是因为偶然的原因。

刚上高中时住校,一周回一趟家。有天一到家,老弟拉过我,兴奋地从小屋窗台上拿下一个小圆包递给我,我打开包装纸,是一颗陈皮糖——那时的陈皮糖很大,接近土鸡蛋那么大。皮已经干裂开了,明显是放了很久的。

他得意地说,这是同学去哪哪旅游,知道他爱吃陈皮糖专门给他买的,本来一袋子好几颗,结果被大家抢的只剩一颗,他一直没吃,放在窗台上,这么多天就等我回来给我吃。

我说一人吃一半时,他大手一挥,装得像个大男孩一样不屑的说:“我已经吃过了,而且我现在也不爱吃这种糖了,一股怪味,有什么好吃的——你爱吃快吃吧,专门给你留的。”说着不由分说的塞进我嘴里,一直盯着我吃完,嘴角噙起一阵笑意。

现在这个家伙已经年过三十,依然非常爱给我糖,而且似乎完全出自连他自己都察觉不到的本能。

上次回家,老弟从冰箱里拿出一包切成小方块的烤干的麦芽糖——我们小时候也叫蜜蜂糖,很轻,有糖烤焦的香气,放在嘴里很快会化。

他说:“姐,你看,我买了这个糖,想着等你回来给你吃。”又说,“可是没有小时候的蜜蜂糖好吃了,不是一个味儿。你还记得我们小时候的搅糖吗?”

“搅糖是什么?好吃吗?”儿子激动地问。

“搅糖是学校门口和蜜蜂糖一起卖的黄金搭档,是一种红色透明的很粘稠的糖,好吃,重要的是漂亮。现在看,应该就是麦芽糖汁加了食用色素,放在一个饭盒里,5分钱一份,用两根像牙签一样长、但顶端是齐的不是尖的的小木棍搅起一小团就是一份……”我尽可能详细的描述这种已经随着时代洪流消失的零食。

其实不仅仅是一种小零食,更是一种符号,虽然简陋,却生动美好,寄托着儿时的梦想。时至今日,我们这一代人,拥有的远已胜过当时绞尽脑汁可以期许的,然而就算面对满席珍馐,也再难寻觅当时得到一份晶莹搅糖时满天满地的快乐……

“然后我们两只手各拿一根小棍,不住地搅啊搅,”老弟接过话,“开始很稠,越搅越稀,越搅越少……”

“因为被吃掉了,哈哈!”儿子这次开了窍。

我和老弟都笑的有点眩晕,一眨眼我们已经成了大人。突然想到,似乎我俩的童年回忆,很大一部分都和糖有关,是因为孩子们天性嗜甜,还是因为糖承载的是我们追求快乐给予快乐的心?那早已淡出脑海的陈皮糖,这一刻,我非常想念它,想和弟弟一人一颗,对坐着,慢慢品尝。

 

春夏秋冬,有你真好

细想可以统称为小时候的那些年。春天很短,夏天漫长而炎热。暑假里最爱做的事就是坐在门前的台阶上纳凉看星星。夏夜的星空会散发一种独特的味道,是一种西瓜和花兰柿的清甜一直飘到天上,飘到天边,很淡很淡,但绝不会消失的悠远清透味道,让人怎么闻也闻不够。

那些河套平原和宁夏平原的香甜瓜果,青苹果,黄元帅,大面梨,狗头梨,鸡心葡萄,马奶葡萄……在夏秋之交将果香定格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年复一年逐渐植根在我的思维里。让我不管走到哪,哪怕出差,也一定要买一点水果,闻着果香入眠,才算是完整的一天。

秋天,一家人带着长竹竿和好吃的去打沙枣,爸爸用竹竿把沙枣摇下来,妈妈带着我和弟弟欢快的在地上捡,然后找块干净的空地,把报纸铺开,围坐着吃好吃的。

沙枣涩涩的,拿回家放在饭盒里,撒上白糖,上锅蒸,满屋子都是独特酸甜的沙枣香。吃起来却是一般,主要乐在过程。

寒假里四口人打麻将,我跟爸爸学熬奶茶,奶茶醇香,勾的几个同学没事就来找我,说是看我,实为喝茶。

没想到最后将这门手艺学的最好的人是老弟,现在每逢家人齐聚之时,动辄就摆上各色奶食,将飘着炒米和黄油香的热茶浇进我们的杯杯盏盏。滚烫醇香的茶汤,犹如就在嘴边的牵肠挂肚,最后却都归于沉默,归于无言的惦念关怀。哪怕寒夜漫长。

碗且在,杯莫停

寒夜漫长,人生亦漫长,愈走愈会觉得,煮食技能的精进,能带来味蕾的欢愉,却带不来印象中的味道。

最好的味道,也许只存在于记忆或因记忆衍生的想象中。有道是,人生有味是清欢。

儿时的滋味,是面糊香,炊烟香,菜包子香,是渴望中的肉香,糖果香,是永远环绕的奶茶香,是西瓜和花兰柿的清甜,它们一直飘到天上,飘到天边,很淡很淡,但永远不会消失。浓香在前,清香在后。碗且在,杯莫停。

文 / 蓝蝴蝶

图片 / 百度图片、花瓣网、500px

BGM / 陪你度过漫长岁月 – 陈奕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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