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和草莓,才是人生的真谛

突然爱上草莓是在二月从哈尔滨回成都之后。

以前呢,我最爱的水果就只有两个,一个西瓜一个芒果。西瓜一个等于米饭六碗,易胖。芒果止血,女生总有不方便食之的时候。我不得不小心翼翼收起那份喜爱。

那是我第一次去哈尔滨,在水果店偶然看见了草莓君,红的刚刚好,不及玫瑰的璀璨,却胜荷花明艳。路旁皑皑白雪色,偶见这样温和的颜色,心中也不免歆喜,想捧起咬上一大口。

去梗,洗净,滤水,和糖。看着草莓放在玻璃的器皿里,心里就是那个美呦。拿起叉匙连着扎了好几个一起放到嘴里,完全没有想象中幸福的感觉。可能因为是在北方吧,完全没有草莓应该有的味道。就连放了许多白砂糖来腌制也盖不住只有白水味道毫无口感的草莓。

年少时,觉得草莓和菠萝都是酸得牙疼的水果,心中一直将它俩摆在可爱可不爱的尴尬位置。经过哈尔滨之行这么一折腾,算是把草莓判了死刑了。

回到成都,老王还是嘴馋,跑去超市又买了好多水果,其中便有草莓。我看到那些红红的小果子还是忍不住觉得失落,我真是个记仇的坏人。

老王说,请使用正确的方式食用草莓。绿色的盘子,配上红色的草莓,再淋上酸奶。这颜色看了就让人喜悦。我正想再给草莓一个机会,让她更改在我心里的印象,拿起叉子正要吃,老王又说家里的沙拉酱用完了,只能用酸奶代替了,估计也不打紧。

果然没让我失望,安逸,巴适。恰到好处的糖分,水分,甚至连上面的小芝麻都可以颗颗咬碎,抱着酸奶浓稠的质感,清爽的口感,幸福感又回来了,我就是个容易满足的人儿。

人这一生也可能像草莓一样有难吃的时候,也有好吃的时候,但这都是人生。生活一定是苦的,能苦中作乐才是智者。还有,能同你一起把生活过得有色彩的人毕竟也是少数,就像老王。

路遥马未亡,来日方长。

文/黎暮生
图/Ayaaa  循CC协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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