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肉之徒

吃着肉,饮着酒,或许是人生最快意的事。水浒传中,鲁智深大口海饮着大碗酒,啃着肉,不亦快哉!豪侠烈女,痛快称意之际,不免斟上一斗壶酒,慢慢品味。快意恩仇的江湖上,恩恩怨怨,仇恨相加,酒肉相济无疑最为合适。有句话说“烟酒不离手”,清末对不沾烟酒的叫入了理门。香烟产品上还特意注明“吸烟有害健康”,酒瓶上也写着“过度饮酒有害身体”。据此看,酒似乎比烟稍微好些,因凡事都有个适中,过犹不及,一旦逾了这个度,就危在旦夕了。万事万物都是这个理,所以酒貌似并无罪恶,喝就喝,不要过度就行。

但就因这个心理,喝酒闹事,醉酒车祸屡见不鲜,呈高发趋势。究其原因,无非当今社会,酒是联络人情,社会关系的重要工具,好不容易拉到几个客户,快签约之时,吃一顿饭,以助热闹,这时酒烟往往必不可少,尤其酒,觥筹相交时,客户昏昏熏醉,举出一杯酒,大喊,喝了这杯,就成了。

大学也是,某某个过生日,几箱几箱啤酒轮番上场,灌醉全席。几番下来,醉而胡语者有之,熏而仆倒不醒者亦有之。但那都是啤酒,酒精度低,几趟出恭,一夜大觉,无甚大碍。反而是白酒,芬芳扑鼻,却烈度惊人,辣嗓呛胸,非常人所能品,亦少数人才能喝出其中滋味。白酒清冽纯净,外表看与普通水无所区别,但一尝,不,一泯,那滋味,那感受,汹汹涌涌,争先恐后地一股一股浸入,透散,然后扩散至全身。昨日,兵哥至我寝,带来一瓶白酒,几袋泡椒凤爪,不言话,直刀开门来,说,喝酒。说着,把酒往桌一放,数人相拥而上,执瓶待置,倒好后,几人一尝,面色土青,大喊受不了,不行,不行。然后撕开袋子,吃凤爪。

可那凤爪,也是辛辣之物,两者相加,更觉难受。一同学无奈,抡起可乐,呼噜呼噜地直喝,以解辣味。兵哥直呼,这酒不好,真不好。我们问,这酒多少钱,他答,六块。此言一出,众人晕倒。酒是穿肠之物,少量喝酒有益身心,但谁又能掌握这个度呢,在人情,关系面上,相比而下,这点酒算得了什么,尽管此时早已不知不觉地埋下身体健康红灯的警号。

图&文    入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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