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味

没有一个在读学生会夸赞本校饭堂的出品。可毕业十年、二十年之后组织同学会,议程再紧密,也要安排一次回学校饭堂聚餐。学校的味道宛如一颗山胡椒,在我们的青春期深埋入心,虽不生长,却总在那儿顽固盘踞。此后许多年,越老,无论吃什么,这颗山胡椒越要施加影响,令你忆起当年。而当年是如此之不可追索,这山胡椒之味也就愈发强烈地刺激神经,嘴里那点鲍参翅肚,仿佛也多了一点芳香、苦涩、甜蜜、刺痛的味道。经酒一浇,眼睛也看见,耳朵也听见,舌头也不由自主说起那些那些那些年。

那些年,我的大学位于广州郊区,白云山脚下。校园狭长,形如春蚕,学生宿舍区在蚕虫头部,吐丝的嘴,自北而南,排布着第一、第二和第三饭堂。一、二饭堂是学校自营,三饭堂则承包给了私人老板。一早两正,不怎么在三饭堂吃,因其价贵,两顿等于其他饭堂三顿,吃得甚肉痛。

三饭堂只有一个好处:卖宵夜。在校园社会活动贫乏的当年,人人都是运动狂。下午课毕,换衣服跑步上山,下来冲个澡去游泳,意犹未尽,时不时还要打场篮球。回到宿舍七、八点钟,两个馒头一碗方便面先凑合。待隐约听见楼下门房的公共电视开始播「明珠930」时,学霸自习回来了,情圣泡妞回来了,趁还没熄灯,同去三饭堂喝一杯味道与名字同样强烈的生力啤。

手头宽裕时,点尖椒炒牛肉下酒,多数时候只吃得起尖椒炒尖椒。尖椒炒尖椒的日子,啤酒也只好换成便宜的本地珠江普啤。一瓶640毫升,正好够倒满三次中山产「晨星」钢化玻璃杯。尖椒一定要够辣,一盘四个人吃,酒过三巡还有剩的。也不划拳行令,斋聊就够尽兴。酒,倒满九次再干掉九次,钱包空空,却舍不得放下杯子。归去也,一觉醒来,宿舍门口的杂物架上,多了几个「晨星」。

这几个「晨星」,当晚就派了用场——喝白酒。两块五一瓶的「一滴香」,下酒菜还是尖椒炒尖椒。聊得大声,隔壁宿舍同学也来凑热闹。有不明真相的兄弟来找水喝,也不问清楚,咕嘟半杯下去,一言不发迅即离开。半个小时之后,发现他倒卧在厕所,还没来得及吐,已昏睡过去。

喝得再醉,早餐总归要吃。六点半起身,凉水泼脸,激得一哆嗦。包子配粥,端回宿舍,就着半篇精读课文,稀里哗啦吃个干净。犯懒起得晚,校道边小摊上买个「糯米鸡」。糯米鸡是广东小吃,类似粽子,馅料有一块鸡肉,与糯米香、粽叶香正是绝配。这东西只合边走边吃,带到课堂,不免引起一阵谴责,不是它有难闻的气味,而是太勾人食欲。

整个早上的课,上得昏昏欲睡。腹中鼓鸣时,正赶上下课铃响。饭堂里,有一只油光闪亮的烧鹅腿,静静等待。那是一只粗制滥造但绝对值得抢购的鹅腿,在不锈钢菜盘中傲然自得,睥睨天下——也就是数百平米的饭堂中排出弯曲长队,等着打饭这群学生党。窗口师傅如那只鹅腿一般傲娇,他从来不与你对视,手上功夫却了得,「深深铲、轻轻颠」,颠得那么几下,肉片消失,只剩下洋葱、青椒、姜蒜,翻腕扣到你饭盆中价值五毛的白饭上。

喜欢打饭回宿舍吃。在饭堂吃,对面总会坐一对环保主义者:他与她,为了不给大自然造成更多污染,共用一套餐具,他喂她,她喂他,旁若无人。孰知在周围饱含羡慕嫉妒恨的眼光中,不小心中了「秀恩爱,长肉肉」的恶毒咒怨,男嫌女厌,闹到分手也是有的。

一饭之间,倏忽数年。饭堂重新建设,只剩了一个,北门外却无端端多了许多小馆子,学校的味道宽泛起来。来不及品尝和记住,已到了毕业的季节。「悄悄是离别的笙箫」,再好吃的鹅腿、再醉人的酒,也留不住片刻与学校之味相处的时光。那味道就在记忆中沉淀,再被遗忘,再在某个不确定的时刻被唤醒。那时节,你放下筷子,面对满桌佳肴,想:嗯,该回去看看了。

文 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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