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辣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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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一直有点困惑,麻辣烫凭着麻辣走遍天下,而胡辣汤为什么多年过去几乎依旧仅囿于河南省,甚至仅是寥寥的几个市内。

突发的感怀源于看到高中同学在聊天群里发的一张回到家乡喝胡辣汤的照片。高中毕业十几年,它依然是家乡让她深深留恋的美食。看着照片中那熟悉的街头小店模样,恍惚间那汤的爽滑美味伴着油条包子的清香直抵鼻尖,浸入心肺。

高中时代,家境稍差,兼之有着高考的压力,人变得越发的沉默。日子似乎是单调的轮回。学校每周周六下午和周日白天休息。自己高中生活后半段的周末也时常是呆在学校,一两个月回一次家。这样的情形下,往往经过一个周六晚上的休息来卸下一周的疲惫,然后周日早上轻轻松松地品尝早餐,不同于平日中为了赶上课的时间而狼吞虎咽。因而这样的早晨,早餐上胡辣汤的辣、酸都可细细体味。这个早餐因着时间的宽裕,周围人声的稀少,可以静了心细想一周的是是非非。这样的早餐就如那段黯淡岁月负重前行中提供休憩的小站,虽不能将负重完全丢下,却也给予了一口口的喘息时机,不至于内心被完全压垮。

考上大学,带着一点潜意识的逃离和躲避,远离了家乡,从中原到千里之外的关东。北方的雪色和冷冽曾以为可以让自己忘却很多,也一度似乎真的忘了、别了,却又不知自何时起,一点点温暖的东西在心底开始涌现、开始流淌,并且随岁月流逝、随每次回家时看到的父母额头皱纹的增多、晚一辈一年年的快速成长而越来越强。

近几年,家人在县城做早餐,主打的就是胡辣汤,辅以油条、包子。假期回家,每天早晨去小店帮忙,赶在顾客大量涌来前,都会先坐下来一碗胡辣汤,由此开启新一天的生活。假期在家两三周,每天早上固定不变的总是胡辣汤,嗓子倒一直没有上火。

离开家乡已近十六年,早已忘却曾经的逃离,渐增的是对家乡的眷恋。这样的感觉就如对依然在外是名不经传的胡辣汤,于他人是陌生的一个饮食名词,于自己却已在不知不觉中化为对过往深深的怀念。

图&文    Oliver

别样人间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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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周和王丹及张旭小姑娘去吃了一家很正宗的秘鲁菜。秘鲁曾经是西班牙殖民地,上世纪又涌入了许多日本人和中国人,因而其菜品颇受这三国影响。我们看着西班牙文的菜谱傻了眼,于是缠着一个大胸秘鲁姐姐给我们点了几个菜,分别可以被诠释为西班牙海鲜饭,和炸薯条一起炒的黑椒牛柳,以及柠檬汁儿泡着的生鱼片。然而我想说说的是另一道前菜。那是一盘子切得薄薄的鲜章鱼,上面抹上一层淡紫色的橄榄酱,再浇上些柠檬黄色的橄榄油。一片章鱼下去,满嘴新鲜沁人的橄榄味。后来仔细看菜单,才发现那淡紫色的橄榄酱里融合了些许土豆泥,因而酱汁更加浓厚细滑。更妙的是,几乎无味的土豆泥中和了部分橄榄的苦,又不夺橄榄的独特味道及芳香。

几年前我家老爷在意大利的时候,热情好客的异国同胞非要请老爷去尝尝他家自产的橄榄油。据说当时的场景是同胞递给老爷一小块面包,小心翼翼地打开一装着青绿色液体的玻璃罐子,让我家老爷在液体里蘸一下。老爷还得不明觉厉地点头说好。我小时候吃过鲜橄榄,小伙伴给我一颗,青绿色的,让我坚持吃完。一小口咬下去,苦得能让面部肌肉马上收缩,苦味全写脸上。但待苦味消失,舌尖的甜会缓缓回来,向雾一样升腾起来,很淡,但足以感知到,妙不可言。

橄榄是一种需要去适应的食物。一般容易买到的橄榄是泡过的,微苦,隐约有些酸,有类似酒精的醇厚。有的橄榄呈绿色,有点是绛紫色。橄榄油也有各种级别,调入了各种不同味道的。有的融到果醋中,再加上些磨碎的坚果,就是极棒的蘸料了。

橄榄也可以在喝葡萄酒时就着吃。说到葡萄酒,那也是一种西方人讲究的,中国人需要去适应的味道。这些年我也跟老爷学着喝了一些红葡萄酒。尝酒的方式是把醒过的酒含在口里,用喉头出气,吱吱地吹着酒,感觉着酒香似涨满一个屋子一般涨满口腔。那酒香或者是果香,或者是木香,以前在一个酒庄我们甚至尝到过巧克力香。然而只是香,并没有任何甜或腻,那时候就懂馥郁芬芳那词儿是什么个意思了。酒的香味浓烈,有点也复杂,但好的一瓶酒当是均衡的。一口下去,本味几乎是无味,一定不酸,也一定没有很冲的酒精味道,那才是好的。酒精仿佛一个载体,将各种酿酒材料的香给熏出来,自身却低调。

我愿意把橄榄,葡萄酒这样变化丰富的美味和中国的茶相对应。有一次老爷给他公司的同事们带去一包铁观音,他同事们尝了都说好。我脑子中想了想他极尽溢美之词跟同事赞美那茶的场景,不禁笑出来。这仇报得漂亮。

从适应的环境和味道中走出来,用一种虔诚细细地去品味,去了解,进而获得新的感受,也算是一种超越了吧。

图&文    雪

羊杂那点事

每要写吃吃喝喝那点事时,便会有众多要让人流口水的食物涌上来,要抉择写那些儿,的确为难了些。

十多年前,俺还是留守妇女,在家守着一份据说是全世界工资最低的职业不放。作为牛郎的大侠不得不一年回个一次家啥的。我们当然比不过牛郎织女那般非同凡响。但也的确是两地生活,不方便了许多。

而对大侠来说,家里除了有他牵念的孩子及织女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乡味。其中,最值得念想的即是羊杂。所谓羊杂,即是羊下水配土豆粉煮制而成。

吃动物下水的事儿,也许是汉人的权利。有的人说是因为我们过穷日子那会儿,没肉吃,只好吃下水。但我不这样认为。觉得要追问为什么,只两个字:好味(这是南国语言,用北方话说是,好吃)。

在我的家乡,现在只要是农家,仍保留着入冬的第一场雪后,或者是小雪过后杀羊的习惯。农人家,辛苦一年,入冬后天寒地冻,猫在自家的热炕头上,小炒一点羊肉,熬煮一碗羊杂,陪饭佐酒皆相宜。羊是自家养了一个夏季的羊羔。特意请会宰杀的师傅宰杀并处理好了,一冬的肉便不用再发愁了。

羊杂便是宰羊这一天要请师傅吃的。外加一个羊脖子肉给师傅带走。

妈妈今天便是最忙的,小孩子们则是跑进跑出添点乱,偶尔也会帮点小忙。当然重头戏还是在吃上。中午一碗盖帽儿羊杂端至眼前,热气腾腾腾,红油羊杂白粉条相得益彰,能不流口水吗?

吃羊杂,重在下水洗得干净,羊肚,一截儿羊肠(羊小肠作为商品卖出去,可能是制药佳品)洗干净,没膻味儿,也是需要一定技巧。

北方大多是绵羊肉,且多为羔羊,膻味儿自然是小。再加上恰当的烹饪方法。羊杂闻起来香,吃起来够味儿。鉴于此,羊杂渐渐成了一种地方美食。羊杂可当肉食来解馋儿,也可以作为肉菜配主食,更可以作为小吃食儿,久在外的游子解馋的佳品,上班族下班后的小吃,饿了解饿的首选食物。

一年,春节前大雪封路,正颠簸在路途中的大侠,为了不困于途中,选择了坐大巴回家。短短三个小时的车程走了一天。至傍晚时分才赶至县城。县城间已是一派过年的新气象了。到处灯火相耀,中国红的对联彩灯,漂亮的窗花纸已经占领了一整个县城了。

大侠下车后,对着银装素裹中露出的点点红色,一时找不到南北,同行的伙伴下车后并不言语,看大侠在发懵,便提醒说:先来一碗羊杂暖暖身子如何。

羊杂两个字立刻激起这个男人心中的故乡情。他头也不回的往家的方向开步走,说回家吃去,坐了一天车,屁股此刻不想沾别人家的凳子。

当晚,大侠并没有吃到羊杂。在雪花儿优雅无声的下落中,推开了自家的门,他的妻子正在灯下看着身着南国棉衣挟带北国寒气的他走进家来。

文     杨燕妃

图 liangjinjian 循CC协议使用

一碗面,令人心安

曾经有一段时间,心烦意乱,彻夜难眠,忘记是为了什么,也许是看不到希望的未来,也许是挣扎于人海之中的筋疲力尽,也许是努力后仍然失败的挫败感——你看,曾经让你痛苦的,如今你竟无法记起。

每当这样的时候,总会有眼泪哽咽在喉间,仿佛心头的刺,卡在那,难受却无法触及。

不如吃碗面。

点起炉火,烧一锅清水,加几片菜叶,翻翻冰箱还有昨日烤鸭的骨头,便一起丢在锅里。这时下面,是不在意什么的,有什么便加什么,管他搭不搭,只要煮熟就好。

水沸腾起来,鸭骨散发出肉的香气,零星的油滴蹭在锅边,于是抓起一把挂面——最简单的那种,超市里就买得到的挂面,下进去。趁水还微沸,用筷子搅开,于是汤里升起一缕缕白色。青菜叶已经烫软了,面却还没熟,索性拿出一个鸡蛋,打下去,又小心翼翼不让它碎了。站在炉火旁,感受着温度,默默地等待。食欲在等待中被一点点升华,放大成舌根下的津液。

都说鸡蛋要煮熟,我却爱吃溏心的,管他什么禽流感呢,人生苦短,只争朝夕,若是一碗面都不能如意,不如剃了发去与青灯古佛作伴吧!

面熟了,便关火,稍稍添点盐,又去阳台上拔一颗小葱,不必切了,只要用手撕碎就好,洒在锅里,面一下就不一样了,怎么说,像一颗活过来的心。

找出家里最大的碗,一股脑都倒进去,连着那颗溏心的荷包蛋一起,成为我的宣泄之地。

若是嫌淡,便放上家里自制的辣椒酱,甜辣口,有些朝鲜辣酱的味道。

我下面从来不肯放酱油,一来失了色彩,二来蒙蔽了味觉,时日渐久,便再也品不出最初的本味。

一碗面端到桌前,心中抑郁仿佛就有了出口,喉间的眼泪伴随着筷子的挑拨汹涌而出,雾气氤氲,虽然心中依旧苦闷,却已不再无助惶恐。夹起略软的荷包蛋,一口咬下去,任蛋黄四处流淌,喝一口面汤,浓稠得化不开,混合着鸭骨的味道,心莫名地就安了。

是啊,还有一碗面可以吃,别无他求。

曾经在书上看到,胃和心靠的很近,所以吃饱了,胃就会挤着心,心就不那么孤单了。是么?好像有道理吧,每当我无助绝望,欲哭无泪的时候,吃下一碗温热的,连汤带水的,面也好,粉丝也罢,心里就不那么难受了,仿佛那颗扎在心上的刺,被这碗面软化,化成我的疲惫,一起消失在梦里了。

人生是苦的,食物不是,它的味道由人来决定,杜斯拉曾说,爱之于我,是平凡生活里的英雄梦想,我想食物之于我,也大抵如此。它们不必华丽,却像个英雄,赶走饥饿和不安,守护心里的爱与希望。

文   刘尼玛
图   Alpha 循CC协议使用

醉风情

今年过年至今,都快三个月了吧。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哪根筋搭牢了呢,还是体内缺乏了某种微量元素,突然间变得比任何时候都“能”喝酒。

几乎每一个夜晚吧,还要加上几个白天,都是有白的不喝红的,有高的不喝低的。一定得喝上几口。

当然,这个“能”,不是指酒量,而是指一上桌就顺其自然,毫不忸怩作态。连老公家的乡下亲戚也夸我:好,爽气得不得了!

喝毕,扶墙缓行,貌似清醒。回家之后,偶尔还会披头散发,咯咯咯笑得像个午夜女鬼。

如果后半夜不幸失眠啥嘀,那骚扰醒老公陪聊是必须嘀。

今晚还好不算太迷糊。刚到家就接一朋友电话,说:“能我喝多了真喝多了。”然后拍一声挂掉。再回过去,不接了。

同坐一桌当然知道对方喝的不算多,应该没事。可能男人和女人一样,也会有生理周期吧,大小日子而已。

那么一个冬夜雨夜,那么一个关于喝与不喝,以及喝什么喝多少以及和哪些人一起喝的煎熬,算不算也是对美好生活的苦苦追求呢!

有时候想想吧,人就活这么一辈子,说长说短都看你自己要怎么过过。可以让每一天都活得有声有色,也可以让一年年都重复成相同的日子,似黄叶般飘落一地。

而我们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有压抑和希望释放的时候,也一定会有随喜的无欲无求的时候。

从我自己的经历来看,或许只有失几次态,醉几次酒,才能更好地维持自我生命的那种平衡,才能领略到那种卑微的却自由不羁的心态。

同样,也享受了一次次亦真亦幻的、在清醒状态下可能不会呈现的某种境界。

很多时候,还真的发现,我们每个人习以为常不假思索的东西,只有在醉酒后才会意识到,其实并不是天生就该这样或那样的。

生命的可贵之处,不就在于它的多样性,以及它无穷无尽的可能性嘛!无论是喝不喝酒,醉与非醉。

就像最近几天,我们聊天的话题中,说的最多的是:飞机上的那些人呢,去哪儿了?

想起一句话:有些人活着,就像他们不知道自己会消失一样。有些人没了,就像他们从来没有活过一样。

人生不可以过成那个样子。要努力,要让自己活过快乐过幸福过能做的都做过。喝了醉了哭了笑了,这都是我要过的日子。

生命就像一场盛大的告别,随缘起止,随遇而安。因为,生生死死都无法预期。

所以,让我们为一切生命祈福!

用微醺和摇摆,来为自己平平常常的日子,留下一点点记忆的印痕。

文  杨小燕
图  韩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