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雅。松茸,笋尖,清水豆腐。这些长于自然的食材,模样雅,味道雅,吃相雅,嚼起来都小心翼翼,精致得让人心疼。
大俗。脑子里蹦出来的第一道菜就是红烧肉……竟然是红烧肉。
一进门,把泛黄的汗衫扔到沙发上,或是刚从地球另一边飞过来,边踏进家门边拽开谨慎的领带。十岁、二十岁、三十岁的孩子冲着厨房喊道“妈,饿死了!”
如果母亲想填饱这些食量惊人的肚子,红烧肉不失为一种聪明的选择。
“妈咪,饭饭啥时候好啊。”我盯着眼前的空碗,仿佛盯着一张即将开奖的彩票,期待不已。旁边一人,胜我一筹,两眼发贼绿的光,嘴角扯到耳根快要盛不下一包口水。老爸,知道你馋,好歹注意一下表情管理啊。
“先舀上米饭,马上就好。”妈妈在厨房里说。
肉香从厨房里飘出来,千呼万唤,总算把妈妈盼了出来。“亲爱的肉肉!”我和爸爸异口同声的大叫。
亲爱的肉肉,颤颤悠悠,鼓着尖上了餐桌。红烧肉是普通不过的家常菜,
锅中倒入油,桂皮和八角用小火出香,然后请上主角——2厘米大小的五花肉块儿。大火翻炒,直到把油腻的部分精炼出去,只剩下肥而不腻的滑口肉皮。倒入老抽,糖和盐,放入红区米上色,盖上盖子,再用小火炖40分钟,直到一层黏稠浓郁的汤汁包裹在每块红烧肉上。
那汤汁是精华,一滴也不能浪费。鹌鹑蛋,煮熟,剥壳。露出光洁的蛋白,一齐扔进锅里和肥厚的肉皮煮,用粘稠的红烧肉汤熬上色。吃的时候,咸甜肥香的鸡蛋清和里面的鹅黄一起下肚。
四方桌子,我和爸爸各踞一边,红烧肉悄悄地推到我方地盘。
“女孩子,吃这么多肉,你不怕放胖了。” 爸爸越过芹菜和豆皮的屏障把盘子拖到眼前。
“你脂肪还高呢,你也不能多吃,而且这不是肥肉,这是肉皮。”看着爸爸飞快的夹走一块我早已“芳心暗许”的亲爱的肉肉,我极力争取红烧肉的所有权。
妈妈直接端起盘子放到我面前。“这一盘都快让你爸爸都吃完了。”
“你也不能多吃了,最多吃个五六块啊。”
“留到下一顿就不好吃了啊。”爸爸委屈。
我趁机嘴里又填了一块红烧肉,心里默唱世上只有妈妈好。亲爱的肉肉,瘦的部分筋道有嚼头,肥的部分牙齿要进去,满口浓香,肥瘦搭配正好。
如今,独自在月亮湾,离家跨了整整一个省。“老板,红烧肉菜饭。”我掏出十块钱,捡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住的车灯像一只七彩的萤火虫,灵犀而过。
老板走过来,往桌上的竹筒里插一把一次性筷子。我微笑“菜什么时候好啊?”
他微笑“别着急,马上就好了。”
小店里吃饭的人很多,大概我和他们是前世擦肩五百次,换今世一面之缘的陌生人。
在这家小店或是所有的家常菜馆,红烧肉都算是最为实惠的大荤了。油菜一片青翠里,羞涩的露着几个肉块,挑挑拣拣不过五六块,大多数难以从外观界定为带皮的五花肉,或全肥或全瘦,酱油味重了些。
在餐馆吃完,不用跟什么人讨价还价,逃避去洗这滑腻的大油碗。可以潇洒地转身离开,去往下一个未知的地方。
也许离我亲爱的肉肉更远了。
文 王晓怡
图 Liu Tao 循CC协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