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成功的秘密是……胡萝卜? | 吃学英文

你猜猜照片中的朝鲜前总统金正日在做什么?

答案是他正在用他戴着的那副高智能数据分析眼镜,在军营里视察他们战士日常食用的……

萝卜。

我们也许会觉得,那些平常人难以企及的世界顶尖企业家、列国总统、还有各位国王和王后们,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一般的人物。

可实际上呢?他们不但是个“普通人”,更有可能是在“吃”这个问题上有着各种奇怪小癖好的“奇葩人士”哦。

我们来看看哈萨克斯坦的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吧。

当他去纽约一间意大利餐厅享用他的午餐的时候,身后得有整整30名警卫将他团团围住,以保安全。更奇怪的是,他要求所有的餐盘刀叉,必须全部经过伏特加清洗后才能给他使用。

知名的奇葩人士可不止他一个,。接下来你就会知道,那些世界级牛人和他们爱吃的食物之间的奇葩趣闻。

罗纳德·里根—美国总统

里根总统对糖豆异常痴迷。

是的你没有看错,糖豆。

美国总统里根,从前他是个大烟枪,无论去到哪里做任何的事情,会晤何人,都是烟不离手。无奈医生告诫说吸烟有害健康,而且危害到他的生命安全。所以他的医生便建议他用糖豆去代替烟。

人们都说忘记一段旧的感情,最快的方式就是开始一段新的感情。凭借着里根总统强大的意志,烟是戒了。但糖豆却凭此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在1981年,为庆祝里根就职,吉利贝利(Jelly Belly)糖豆公司发布他们新的糖豆味道,蓝莓味;而且无条件地为白宫提供红,白,蓝三种颜色的糖豆。

致使里根总统的办公室或空军一号的桌上,糖豆都成为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在1983年,里根总糖还将他最爱的糖豆通过火箭送达到挑战者空间站里工作的宇航员手中,一起分享里根总统的挚爱。

林登·约翰逊—美国总统

 “您今天有什么需要提上议事日程的呢,总统先生?是世界和平?”

“不。我想有一个按钮,只要一按我最爱的饮料就会自动装满然后送上来。”

美国的第36任总统象其他嗜酒的人一般,疯狂热衷于一种名为“弗雷斯卡”(Fresca)的柚子味汽水。从此以后约翰逊在他的总统办公室里多安装了两个按钮:一个按钮上贴着“咖啡”另一个贴着“弗雷斯卡”。

齐奥塞斯库—罗马尼亚总统

这位共产党领导的最喜欢的菜是Tocanita de Pui cu Mamaliguta,是将整只鸡连头一起炖。当时他的公众支持度逐渐下降,可他总觉得会被他人毒杀,于是也变得神经兮兮的。

每当他要吃饭的时候,它的助理都必须将食物送到他私人的移动实验室里。由专门指定的化学家,测试每顿饭的成分;而未经检验食品,都会被他全部丢到垃圾桶。

当食物都被检验合格后,检验师都必须将食物密封,再装在一个铁盒里用铁链锁上,方可传递到他的房间里。

你说,这是妄想狂吗?

阿道夫·希特勒—德国元首

很多人往往忘记了,希特勒其实是个素食主义者。

据一位传记作家记载,在20世纪30年代之前,希特勒就经常吃鸽舌,肝脏和开心果。他觉得作为纳粹最高领导人,不吃肉类能帮助他解决那些可怕的胀气和便秘等等的疾病。

不仅如此,他服用的药物就多达28种,都是能去帮助他去排毒的。希特勒有着最苛刻的饮食规律,也是他最明智的地方。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找来了15名食物品尝师为他试毒。元首吃饭前45分钟,品尝师需先为元首试吃。待他们都没有异常,方能把饭菜给元首享用。

大家猜猜有多少品尝师能存活下来呢?

答案是,一个。

史蒂夫•乔布斯—苹果前CEO

许多苹果元老们回忆起乔布斯,都会提及他古怪的行为。特别提到他的饮食习惯,每个人都会有点哭笑不得。

乔布斯最爱的食品是胡萝卜。一个非常著名的传闻说,乔布斯在一段时间内每天都只吃胡萝卜一种食物,从而他的皮肤都变成橙黄色的。

对这件事,乔布斯澄清说道:“我本身是个非常整洁的人,我每个星期只冲一次凉,所以吃下去的食物本身不能有什么过重的味道。这样身体才不会散发出异味。我一直鼓励着我的员工和我一样有一个健康的饮食。”

金正日—朝鲜民主人民共和国的最高领导人

关于前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日,有着许多苛刻的事情在他身上发生。

有时他会派他的私人厨师去奥德赛上寻找世界最顶级的美食;从伊朗采购鱼子酱到泰国获取芒果王;再有要求厨师用一条活鱼在不拍打到晕的情况下,制作成鱼生。

金正日无疑是一名食材痴迷者。有些时候,他会雇用了一群妇女检验大米,从中挑选出来的大米无论尺寸,形状和色彩都必须一致,然后把选好的大米放到他的盘子前观赏。

吃货学英文

伏特加 – vodka

美国总统办公室 – Oval Office

妄想狂、偏执狂 – paranoid

肝脏 – liver

完全一致的 – identical

昨天,你给你的另一半做了什么黑暗料理?

以“君子远庖厨”之名

我虽然不是君子,但我总是任性地拿这句话来逃避做饭,并且拒绝学做饭。

还在用液化气煤气灶的时候,我便特别惧怕拧开炉灶时那滴滴答答的响声——它仿佛向全世界宣告,一氧化碳要出来啦;尽管现在从液化气变成了天然气,我还是怕它——万一不充分燃烧,万一氧气不够,烧熟的可不就是我了么?

那年冬天,我乘飞机千里迢迢去探望身在异国的他,那时的我还是这种连煤气炉子都不会用的状态。

对比起我,他却是“贤惠”得多了。从我刚开始认识他,他就很独立,也烧得一手好菜。

异国的第一顿早餐,便是叫不出名字的当地传统早餐。我在学校时做过一次presentation,主题就是各个国家的早餐。那时我撒娇要他统统做给我吃,原本以为他会不愿,谁知他二话不说一一答应,还说以后要给我做好多好多好吃的。

爱情就像那天早餐的巧克力牛奶,一边甜得齁嗓子,一边还是依依不舍。

异国的除夕夜火锅

在异国的除夕夜,我们俩决定要坚持传统,来一顿隆重的“除夕火锅”。

这是我第一次向他展示“厨艺”——祖传火锅酱料。当地华人超市买了各种酱料,决心做一道独门蘸料。海鲜酱,芝麻酱,韭花酱,豆瓣酱,碎辣椒,当然还有留学生必备的老干妈。

一开始虽是雄心壮志,可面对摆在面前的一溜儿酱料,我却无从下手了。于是只好凭着感觉,每样都放了一些,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真的是“独门黑暗蘸料”。

面对我的“杰作”,他夹起一块涮好的羊肉片,没有一点犹豫,蘸了蘸便送到嘴里。我本来还想劝止他:“别吃了,怕你吃了拉肚子。”

他却宠溺地笑着说:“才不,这是你给我做的第一道菜。”

异国的除夕夜,怪怪的酱料,煮老的羊肉,照常的工作日,却有一种家的味道。爱情就像妈妈常用的洗衣液的味道,一闻到,就觉得熟悉,觉得到家了。

平淡的一顿饭,竟会失之我命

《北京遇上西雅图·不二情书》最近可是红得发紫,西雅图对于我,有好多好多小回忆。

记得我们那次去吃炸鸡,他骗不能吃辣的我,吃了一块超级超级超级超级超级变态辣的炸鸡,当时我就眼泪鼻涕直流。嗓子冒烟似的着火,心跳砰砰的地加速,我都以为我快要死了。

我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咕咚咕咚喝水,怪他骗我吃变态辣。那个辣,直呛肺腑。爱情就像变态辣,辣到心底,辣晕大脑,辣到只有心的感受,没有大脑的思考。

每次去吃饭,我们都会给食物一个合影。无意中翻看手机的照片才发现,原来相机的记录和人的记忆也是有竞争的。

留在手机中的每一道食物,都是特殊的,都是可以拿来细细品读的。情人节的华夫饼,爱心形状的鸡排,还有不准我插手的超级美味面。

其他的时候,更多的是平平淡淡的生活餐,也许没有什么亮点,没有什么故事,但那是生活。

爱情就像柴米油盐酱醋茶,平平淡淡,却失之我命。

我的爱情,就像黑暗料理

每一顿饭的每一缕的香气,都变成了感动,刻在心里,渐渐地化作了洗手作羹汤的动力。

于是便开始了自我挑战——学厨。

无数人的学厨从煎蛋开始,我也一样。

第一次讨教,他手把手教我如何做煎蛋;第一次掌厨,我做出的煎蛋嫩嫩黄黄,蛋香扑鼻。于是我就陶醉在煎蛋的成功中,止步不前。

我用这个万能的煎蛋,变着花样地做早餐:合着芝士夹吐司,或抹上厚厚的花生酱,或放上他热好的金枪鱼肉。就这样,填补了好多个早晨的味蕾。

终于,我不满足于简单的煎蛋,开始挑战新技能了。

那个早上,我荼毒了打包回来的汉堡包,薯条;摧残了仅剩的四个煎饺;蹂躏了一块可以做成爱心鸡排的鸡胸脯肉。就这样,一顿惊天地,泣鬼魂的、谁吃谁怀孕的黑暗料理诞生了。

我明明学着他做煎饺时勾芡,但是勾成了浆糊;学着他用面包机加热汉堡包,结果糊得可以当板砖;学着他和着鸡蛋煎鸡肉,结果…总之怪怪的,但起码可以下咽。

本着不能浪费精神的他,统统吃光了,吃光了所有的连我自己也难以下咽的黑暗料理。

口里不知道是糊味,还是咸味。不知道是黑暗的味道,还是感动的味道。爱情就像黑暗料理,虽然糊了,却久久霸占着布满味蕾的心。

在异国一个月的日子好短好短,却也好长好长。短得一眨眼就过去了,长得仅记录食物的照片就占了满满一屏。

那时候,做饭竟然成为我一天里,最甜蜜的期待。

每每回忆,记忆里的,早已不是一份果腹的食物,而是一场沁人心脾唇齿留香的味道。

我想,这大概是爱情的味道吧。

当我吃成了胖子,你还会爱我么?

两天前,一家关门的甜品店送来了蛋糕告别,看着情侣店主,我一时兴起在深夜谈吃发起了一个“食话”的栏目,跟大家谈起爱情。

于是这两天,我一直在听很多爱情的故事,出轨的、分手的、圆满的,原想把这些故事都留给自己回味。直到今天早上,听到了这个…

当我吃成一个胖子,你还会爱我么?

我有一个未曾谋面的吃货朋友,那是一个远在美国念书的女生。对于食物的热爱,到了会带枪打猎的程度,时常倒着时差给我们看各种食物的照片,肉汁隔着屏幕抖动,三文鱼在饥肠辘辘的夜里发着光…

今天一早,我听到她在群上说:

我被男朋友嫌弃了…嫌我胖

其实她热爱健身,无奈太爱吃,身材一直胖瘦变化但从未超出合理范围。“我以前就给他看体重140的照片,他说胖了也喜欢,现在才110,就嫌弃我胖了觉得没面子”

我隔着屏幕,不知道该不该笑,也许很多的吃货,都无比恐惧这样的问题。

上一周的奇葩说里,罗振宇说:“你知道我是什么时候爱上我老婆的么,那是有一天,她对我抱怨:你减减肥吧,你比我大十岁,老了我伺候不动你了”。

这个胖子手舞足蹈,身边另一个胖子高晓松打趣说:“那难道之前你没爱上你老婆?”,罗胖子无比镇定的挡了一句:爱跟爱还是有差别的。

那什么是爱?

爱就是在一起,吃很多很多顿饭

昨天听到一个故事,被爸妈带着在各个城市兜兜转转的女孩,初一的时候,懵懵懂懂的喜欢上了班上一个男生,那个小混混一样的男孩,有一天拿着一张韩料店的卡逗女生,去吃过么,要不要一起去?

后来男生因为打架被送走,女孩转学,剩下的联系全都靠着一根网线,整整七年。最后慢慢变淡,男生也已婚娶。

“他从没有带我去过那家韩料店,如今我每次回到家,都会去那家韩料店吃一顿饭。只有食物留着最后一份纪念”,她说。

芝士拉出丝,泡菜有一点微微的酸味,炸鸡块好像确实跟啤酒比较般配。女孩独自坐在桌前,对面空空如也,但也满满当当,那是从来没有拥有却一直存在的爱。

我想这就是爱情,你只希望那个人,坐在你对面,或安静或喧闹,给你夹菜或者跟你抢肉,你知道有些食物美味,但你更希望有他在身旁。

爱是法国大餐,也是豆浆油条

看 北京遇上西雅图 的时候,汤唯扮演的文佳佳,因为弗兰克女儿的恶作剧被抓进警察局。为了骗警察自己是弗兰克的女友,这个张狂的女人这么说:

他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他也许不会带我去坐游艇,吃法餐,但他可以每天早晨,都为我跑几条街,去买我最爱吃的,豆浆油条。

爱情的模样千百种,法国大餐是,豆浆油条也是。

昨天有一个故事,五年前,女孩跟男孩同居,创业期的男生极爱吃荠菜水饺,拿来做宵夜怎么也吃不厌。

于是每当他晚上加班,回家的路上给女生打电话,她便一边聊一边烧水煮饺子,男生说:“每次回来的路上,听到动静就知道饺子下锅了,心里满满的”。

我赞赏那些能赚的到法国大餐的人,却也敬佩能日日买豆浆油条的人。这都是爱,只是方式不同,但是荷尔蒙和情愫,都揉杂在了那一张桌前。

小时候,父母经常吵架,父亲时而赌气晚归。那时我跟妈妈说,别煮他的饭,饿他几次自然就害怕了。但母亲量米的筒从来不曾少过他那一份。那时年少,觉得妈妈如此不懂处事。

很多年后,我想起傍晚日落时分,那个女人在厨房窗户前的剪影,她弯腰去洗米,身旁是满满的待择的菜,颜色鲜绿直到回忆泛黄了依旧明亮。

我方知,彼时她是如此爱他,多少矛盾风雨都无所谓,她等的就是和他坐在一张桌前吃饭,柴米油盐酱醋茶,一顿一顿走下去,这是爱。

我爱你,胖点也行

常常有人问,所谓爱情是爱上了一个人本身,还是爱上了有那个人在的习惯。其实,爱就是一种习惯,你习惯每顿饭都有他在,柴米油盐有人与你共谋,喜怒哀乐能与你分享。那时候,你是否还在乎她变胖了、老了或是丑了?

爱情时而牢固时而脆弱,但吃饭却是永恒!所以我想结婚的祷词里应该把变胖这件事情加上:

无论将来富有还是贫穷,无论将来健康或是疾病,无论将来苗条还是发胖,你们都愿意永远在一起么?

如此,终于可以安心地多吃两碗饭了…

除了豆花,西红柿炒鸡蛋也有咸甜之争?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种西红柿炒鸡蛋

有个朋友跟我说,每家炒的西红柿炒鸡蛋味道都是不一样的。

也许不少人觉得,这么一盘普通到极点的家常菜,能炒出什么花样来吗?

西红柿是否去皮?西红柿是切成粒还是切成片还是切成块?多放盐还是多放糖?鸡蛋是炒好了再放还是与番茄同煮?最后是否还会撒上葱花或是撒上少许黑胡椒?

也许只是小到不起眼的一个步骤,也能改变这一盘番茄炒鸡蛋的最终味道。说一句“动一发而牵全身”,真的一点儿也不过分。

吃惯了甜西红柿炒蛋的人,遇到咸的西红柿炒蛋兴许还能接受。可吃惯了“咸派”西红柿炒蛋的人,就很难接受“甜派”西红柿炒蛋了。

我便见过一个朋友,吃了一口甜西红柿炒鸡蛋,就吐都吐不及。

捂着心口问我:“这真的是西红柿炒鸡蛋?”

而我最初关于西红柿炒鸡蛋的记忆,是甜的。不单是甜,还是非常甜。小孩子总是喜欢甜的,我吃的吧唧吧唧的。可是人会长大,我不光长大,还长拧巴了。

长拧巴了的我,拒绝再吃甜的西红柿炒鸡蛋,连同拒绝那个炒甜西红柿鸡蛋的人。拧巴到固定成了一个别扭的姿势,一直到再无悔改的机会。

然而这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后来的西红柿炒鸡蛋是咸的。

那几年,老妈做什么菜都喜欢放酱油,包括西红柿炒鸡蛋。食物讲究色香味,加了酱油的西红柿炒鸡蛋,在色相上就败下阵来。酱油放多了,原本番茄酸甜的滋味也被盖得严严实实。

可惜我岁数尚小却已懒癌晚期,所以每每抗议也只能以无效告终,也便将就的吃了好多年。

一个人的西红柿炒鸡蛋

毕业后一直独自生活,受不了日日外食的“饭店味儿”,有时便也自己下厨。

西红柿炒蛋好做又下饭,成了我喂养自己最常做的家常菜。做多了,自然成了自己的套路,虽不是什么大菜,每每端出却也是兴高采烈的。

我做的西红柿炒鸡蛋,西红柿是一定要去皮的。从番茄的底部,划一个大大的十字。水开滚了,将西红柿扔进去,一会儿皮便自行脱落,捡起来弃掉根蒂,切成3厘米左右的大块。

锅烧热,倒入宽油,油要烧到冒烟才好。沾了蛋液的筷子放进去就会鼓起大泡,把打好的鸡蛋倒入,嫩黄的蛋液遇了热油马上鼓胀起来。

用铲子小心调整着鸡蛋的姿势,使未凝固的蛋液可以接触到热锅。不错神儿的盯着,待蛋液稍一定型迅速铲出,糊了老了的炒蛋都是让人沮丧的事情。

将大半的西红柿放入锅内,火稍调小,微撒一些盐,一会儿西红柿便软榻下去,接着形容模糊,几乎化成西红柿酱。

这时将刚才的鸡蛋倒进去,用铲子切碎,再把剩下的小部分西红柿倒入,撒盐翻炒,待后加的西红柿有些软榻就可出锅。

这样端出来的西红柿炒蛋颜色鲜红嫩黄,看着就讨喜,鸡蛋酥软,西红柿微酸开胃,吃到最后,连同汤汁囫囵倒进白饭,呼噜呼噜扒拉着吃净。

那时候,心里就会想:“是谁发明这道菜,简直推动了人类进步。”

一道关于西红柿炒蛋的问答题

后来有一天,有一个男人问我:“你吃西红柿炒鸡蛋放不放糖?”眼睛里有戏谑的认真。

我说:“不放,我只放盐。”

男人笑了,似乎一下子很放心,说:“好,我也不喜欢吃放糖的。”

我就知道,他是在求证和我一起生活的可能性。

酷热来临,来一场夏日刨冰盛宴吧

前些天逛淘宝,无意间看到了刨冰机。

脑海里瞬间就出现了一碗洒满花生碎的红豆冰,嗜甜的我有时还会淋上多多的炼奶,方才觉得满足。

虽然还只是温和的5月,天气还没有热起来。可以想到脑海中那碗冰冰凉凉的红豆冰,还是没忍住剁手的念头,下单买了一个刨冰机。

就像大多数的女人一样,从下单付款的那一刻开始,心理便开始无限期待——我已经开始盘算着我的刨冰盛宴了。

我迫不及待地去超市买来半斤红豆,用凉水浸泡上一夜。早上醒来,碗里的红豆吸饱了水分,红扑扑的,变得滚圆可爱。

煲一锅水,等水咕咚咕咚地开了,抓了一把冰糖,又将满满的一碗红豆倒进去,用小火慢慢煨着。

煮红豆是个需要耐心的活计,心急不得。以前的我总是心急,煮得火候不够,豆子便还是硬邦邦的,冰糖的甜味也还没有渗到豆子里。此时若是挑一颗放进嘴里嚼嚼,真的是跟吃钢镚儿没啥两样。

等到屋里豆味飘香,等到红豆煮得咧开口子,稍稍触碰都仿佛能感受到豆沙的软绵。此时,才可以起锅。

又选了原味的红皮花生,去了衣,放进研钵里仔细捣碎,在平底锅里炒香了。之后再撒些葡萄干和白芝麻,做成香喷喷的麻蓉料子。

准备好了这些,就得耐心地等待快递小哥的到来了。

泡了一壶水果茶,水果的酸甜中和了红茶的涩味,初夏时喝是最合适不过了。我捧了一杯,懒洋洋地窝在沙发上,思绪就这么飘到了小时候。

儿时,家门口正好有一家卖刨冰的。每到暑假,最大的期许便是爸妈能给五毛钱的零花钱,到家门口买一份刨冰。

那时候的花样,不像现在什么绵绵冰、雪花冰那么多。

每次都是卖刨冰的老头从海尔兄弟的冰柜里拿出一盒冰块,放进刨冰机里摇啊摇。然后洁白晶莹的雪花就会慢慢飘进碗里。

等到刨冰已经在碗里形成一个小小的尖塔,卖刨冰的老头便会熟练地用小勺舀一勺事前拌好的配料均匀地洒在刨冰表面,里面有花生碎、葡萄干、甜冬瓜汤,还有我叫不出名字的红绿色果条。

最后,浇上一小勺红红的果酱,就像被冰雪覆盖,却即将喷发的火山。那一小碗刨冰还未递到我手里,便已激起千层涟漪。

我在旁边眼巴巴的看着,小小的我觉得,要是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刨冰机该有多好:那样就能够每天自己在家里做刨冰了,想加多少果仁就加多少果仁,想加多少果酱就加多少果酱,那是一件多么酷的事情啊!

只是,这个提议在母亲看来毫无意义,还会被反过来教训,刨冰吃多了小心拉肚子,还没一点营养。

“叮咚,叮咚”,门铃声响了。

“我的刨冰机到了!”

从快递小哥手里接过包装箱,迫不及待的洗净冰盒,缓缓地加入牛奶,放进冰箱冻成冰块。想了想,一狠心把温度调到最低。

等待的时间里,总是有点焦躁不安。我在家里踱来踱去,电视播着的节目我也无心观看。

这是个阳光温和的午后,我在家里不停地走来走去,打在墙上的影子也随着我的步子左晃右晃,映射着我内心的起伏。

等到牛奶终于凝结成冰,我把冻好的牛奶冰块放进刨冰机里,小心地盖上盖子,在下面放上接冰的小碗。

一边回忆小时候家门口卖刨冰的老伯伯的动作,一边摇动刨冰机的手柄。刨冰像雪花一样轻飘飘地落下,手腕轻轻转动小碗,刨冰渐渐堆成一个小山的样子。

等到一碗刨冰盛满,浇上甜丝丝的红豆,洒上一大勺的果仁碎,一碗梦幻红豆刨冰就成了!

用小巧的冰勺舀了一口刨冰。沙冰若是单独品尝,虽然没有红豆和果仁的香甜,但咬碎沙冰时,听到齿间传来“咯吱咯吱”声,却是特别过瘾。

贪心地再舀了满满的一勺刨冰,和着红豆与果仁吃下。平常红豆和果仁若是吃多了,总会有些腻人。而现在,却因为刨冰的存在而变得清爽可口起来。

恋恋红豆冰,绽放开来的是满足的滋味。要我说,真真是比初恋还要甜蜜几分呢!

20岁的时候买得起10岁那年想要却买不起的玩具,却终究难以再找回童年的记忆。好在,在吃货的世界里,无论是二十岁,还是三十岁,哪怕更年长的时候,若能吃到一碗十岁那年最爱的刨冰,也会是一件无比快乐的事。

那快乐,味由心生,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