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食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疾病。”
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对那些美食前无动于衷的人,我觉得他浪费了人生。
人有三观,可我认为,人除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外,还须单独把美食观拎出来。
如果男女之间,在美食享受上没有高度的一致,该会多么索然无味!且不说人一天三次要在饭桌上进行仪式,连约会、红白喜丧、谈判交易也须在餐桌上过招。而夫妻二人,你爱吃生煎包,可我嫌它寒酸,我最爱的黑松露,你觉得它有脚臭味。久而久之,就如分水岭般,让人如温水煮青蛙,骆驼背上搁稻草,总有一天觉得没法再和你共度晚餐(人生)。
《寂寞东京塔》里说:“结婚的好处就是能有人陪你一起吃饭。”遇到臭味相投的伴侣,共同研究美味,共同觅食,连心血来潮的馋意也能契合的话,婚姻的质量翻一倍也不为过。马家辉不就因为一条蒸鱼追到了现在的妻子吗?如果一个人不懂得在蒸煮焖烤煎烩中体会到一点艺术的美感,那活该你天天吃快餐地沟油。
还记得麦当劳第一次在中国上线瞬间让数亿小孩成为它的脑残粉,并成为了儿童节和孩子们生日时的开趴固定坐标。孩子觉得它是世界上最美的餐厅,拥有你最可口的佳肴。我的表弟,正处于一个除了M记、K记和必胜客之外啥都不爱吃的阶段。
小孩子没有美食观,会单纯被口味吸引,而更深刻的,亦或是更浅薄的,肉质、鲜度是无法辨别的,但M记能在流水线上面对众口难调的顾客,仍然保持高销量,必有它的价值所在,但却不能被称为美食。我小时候也曾迷恋过这些快餐店。并且内心,开始对母亲的家常便饭和父亲常去的大排档感到乏味。我心里惦记着的是它香脆酥软的炸鸡、甜筒、薯条和那个性价比极低的玩具。小时候,不知是否处女座毛病使然,我觉得大人口中的“好吃的地方”都是没有空调的街边档,铺着塑料桌布,地上全是油腻,胶凳子咯得屁股疼,这些地方,怎么比的上麦当劳那香香的、干净的环境呢?在那个年代,M记对于我们来说,无疑是奢侈品,和一顿米其林五星的晚餐。
但如今我长大,我也成了一个爱去没有空调的大排档,坐在胶凳上任凭屁股被咯得麻木也怡然自乐地吃饭的饕客了。
高中寄宿生涯的开始,是我的美食观的转变。那时候饭堂的饭菜难吃到了即使饥肠辘辘也难以下咽的地步,我开始思念母亲烧的菜,开始对那些口味独特食材新鲜的食肆留恋不已。而M记,逐渐成为了一个上厕所的地方。
成为吃货,需要天人合一的释然,需要细嚼慢咽的耐心,也需要情怀。小时候曾认为平常的食物,竟然成为了吃一次也觉得异常开心的盛宴。譬如家对门的肠粉档,用蒜蓉和豉汁爆香,淋上裹着厚厚肉末的肠粉,普通,却好吃到令人惊讶。它的煲仔粥,在石锅里成米黄色,黏稠的粥皮又厚又香。譬如初中旁边巷子里的云吞面档,里面只能坐三桌人,一家店只有一道菜。这些店,没有微博炒作,没有年轻人为它发朋友圈,没有任何美食评论提到过它们。可是那些自然而新鲜的味道,在我初到外面的世界,尝到了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那么多难吃的云吞和肠粉时,成为了我心中最有份量的所在。
吃货,如果不能做到在清淡茶饭中怡情,也不能在重口味食物中朵颐,就不算是合格的吃货,四川火锅,长沙臭豆腐,榴莲披萨,蝉蛹猪脑,百无禁忌,各取其味。
有人曾和我说,最爱和你吃饭,因为你不挑食,不减肥,不忌口。可以蹲在路边愉快地吃烤串,也乐于寻找环境优雅的料理店。生命在于尝试,去东南亚不要吃法国菜、去欧洲不要吃中国菜,无论去哪里,尝一尝本地菜,即便口味诡异到令人发指。想起第一次吃榴莲,第一次吃生蚝,第一次吃长得很丑的濑尿虾,都仿佛像打开了一个新的世界。
和恋人在国外一个美食匮乏的穷乡僻壤旅行时,为了订到一家好吃的料理店的位置,不辞千里周折往返,最后一块儿满足地打一个饱嗝。
可同行的一对情侣告诉我们,他们吃了七天的杯面。
请一定不要与“乏味”的人谈情。
最近回家,我对我妈说:你烧的菜,世上最美味。蒜香排骨,药材鸡煲,鲜到透顶。其实我吃了那么多年,从未好好赞美过妈妈的手艺。
也许小时候你认为平常的食物,会在未来的某一个瞬间,成为你魂牵梦萦的美味。
诗人黄庭坚曾在年老时偶然吃到家乡的面,热泪盈眶,一碗面如吃了一个世纪。“汤饼一杯银丝乱,牵丝如缕王箸惜”。
那些真诚的食物,无论朴素精美,皆是世间最高贵的美味。
文 钟婉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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